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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轉錄自某隱形看板] 作者: Satoman (沙陀曼) 看板: (某隱形看板) 標題: [討論] 基德這是要被永桶嗎 時間: Tue Sep 27 01:33:23 2022 我應該沒算錯吧 == 0/18/2020 20:25:25 an94mod0 暫停 kid725 發言,期限為 30 天 理由: #1VZ3F0BB (C_Chat) 4-11 01/27/2021 02:10:46 jschenlemn 暫停 kid725 發言,期限為 17 天 理由: #1W45bZp6 (C_Chat) 4-11 2犯 4-5 加上這個案子#1ZBTlfrd (C_ChatBM),從嚴三犯就180天。 好像就吃到這招了 == Ⅱ 同一文章因多重違規或加計累犯而水桶六個月以上者,處永久水桶。 我數學4級分怕算錯, 外加3-8說桶半年要多數決,所以真的是180天的話就順便表決一下吧。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60.220.31 (臺灣)
erimow: 他那篇如果上訴到房子人那應該也不會改判對吧 09/27 01:47
erimow: 加嚴期間180我覺得沒問題 09/27 01:52
kid725: 你沒算錯 60*3=180 照規定來就好 雖然是誤發馬上修掉砍了 09/27 02:00
kid725: 但動不動用3-5是你們的權限 估計申訴也沒用 09/27 02:00
qwer338859: OK 09/27 09:32
qwer338859: 其實判決文章那邊就多數決了吧 09/27 09:54
erimow: 應該3-8是在確定要桶180天以上嗎,檢舉文章是決定要不要 09/27 10:41
erimow: 桶而已這樣的感覺 09/27 10:41
Satoman: 因為找不到先例就問一下比較好,這條實務上很少用到 09/27 11:37
Satoman: 毒物之前海釣另一個240天的好像有問 09/27 11:38
kid725: 以我的立場來說的話 09/27 13:28
kid725: 當然是希望請求看在誤發自刪這點上能酌情適用3-5 09/27 13:28
kid725: 從嚴條款上路前 這邊也有質疑三犯畢業太嚴的聲音 09/27 13:30
kid725: 也不止一次 最後是我誤發踩到也只能說無奈 09/27 13:31
Satoman: 4-11我只給過一次誤貼新聞的,而且那個時候還不是從嚴 09/28 01:49
Satoman: 所以不太可能開特例 09/28 01:49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轉錄者: houseman1104 (61.230.80.26 臺灣), 10/14/2022 23:05:32 kid725:轉錄至看板 C_WorkBoard 02/06 12: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