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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H261 (..)》之銘言: : 還記的我曾經反對一位版主的想法造成爭執 : 期後就被永久水桶了,上訴失敗之後距今也過了幾年 關於你的判決仍在此板中,如欲討論就不要混淆視聽 起先你被判水桶兩個月,但於水桶期間還開其他ID進行發言 甚至還宣稱是借朋友的帳號進行發言 姑且不論於水桶期間還避規繼續發言這件事,同一帳號由兩人使用便已違反站規 這於當初的判決文中均已提起,而且至今尚未滿一年,何來過了幾年此事? 此段闡述並不符事實,實在無法感受到是否真的想討論制度 還是只是想看看有沒有辦法更改判決 : 我想要請問的是,永久水桶是否有其正當性呢? : 就這樣武斷的永久剝奪他人的發言權,是否太為過當 : 我知道只要再養一個帳號就可以發言了 : 且平均每個人都有免洗ID,分身都很多 : 但是這是制度的問題 : 值得我們思考,奉公守法的水桶鄉民, : 是否可以得到緩刑等等的配套措施 : 謝謝! 提到永久水桶,就會提到言論自由,但是言論自由並非無限上綱 "自由是以不侵犯他人為主",但就是有部分使用者無視這項前提 既然大部分的使用者都不會被判永久水桶,那為何就是有極少數的使用者會被如此處置? 另外何謂奉公守法的使用者?是指說沒有開其他ID來繼續發言便為奉公守法? 應該從一開始就不該違反板規,而不是等到被水桶了才說我沒開其他ID我沒犯規 而且若真如此關心永久水桶這項罰則是否過當 那為何要等到自己被判處永久水桶才來關心?而非一開始就對此項制度發聲? 另外passaway於推文中提到自己並非真的罪大惡極 但此言於多次於推文中向他人挑釁的人說出,實在無足夠的說服力 而passaway也認為板主的判決純屬民粹走向 但是以一個公開的討論區來說,使用者才是真正的主體,板主則多了負責管理的職責 既然於一個公開討論區發言,那一定就是為了要讓於板上討論的使用者看到發言 那麼關於挑釁的觀感,自然是以使用者為主體 若要稱這為民粹,那麼便是不了解公開討論區的功能以及意義 passaway若只認為這是民粹,那麼想必在水桶的這段時間中並未去思考何謂公開討論區 若只想恣意妄為,而不去顧慮大部分使用者的觀感,只會指稱民粹 那看起來這水桶並未起到他原本應有的作用 兩位若要討論永久水桶這項制度,煩請到PttLawSug板進行建議 組務板不歡迎任意扭曲事實或不尊重其他使用者的使用者來進行討論 本串禁止回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20.133.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