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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mitomo (mitomo)》之銘言: : [申訴] BL板板主autonomy : : 申訴人:mitomo : : 申訴對象:autonomy : : 申訴原因: : : 板主autonomy不當刪文 : : : 2007年2月11日板主autonomy於BL板發公告 : : 6117 26 2/11 autonomy □ [公告] 最後一篇公告 : : 由於該公告內容冗長無重點及條理, : 板友紛紛於推文內反應看不懂板主公告的內容, : (且該板主先前的幾篇公告也同樣充滿語意不清之處) : 本人於當日發文請板主對公告內容再加以說明, : 竟於短短數分鐘內以「不符合公告內容」為由被不當刪除。 : 文章如下: : 作者 mitomo (mitomo) 看板 BL : 標題 對公告的疑問 : 時間 Sun Feb 11 02:40:09 2007 : ─────────────────────────────────────── : : ※ 引述《autonomy (逃げちゃだめだ)》之銘言: : : 因為版上有戰火 : : 我也不認為我想帶過這次的事件 也不是無心 不想修改版規 : : 所以身為版工也出現意氣用事的語氣 : : 我很抱歉 : : 因為認為需要處理的重點只有兩個 : : 有些只是大家認知的不同所造成 所以不認為是需要處理的部份 : : 所以就用輕鬆的態度發出先前第一篇的公告 : : 非常抱歉 : : 但該篇的重點就是我所認知要告訴大家的兩個部份 : : 1.小B不禁 真人自萌 (但所po內容規定尚未公佈) : : 2.萌真人要遵守新的版規 (版規公告還沒PO出) : : 我以為這樣已經解釋了之前大家的問題 剩下就等修改版規的公告PO出 : : 也想儘快回覆小B乾淨的版面 : : 不想讓議題流於爭吵 又無法說服彼此 : : 也希望可以趕快把版規補好所以才會先請大家不要再發言 : : 所以禁止大家回文 甚至搬出水桶 : : 非常抱歉 : : 如果有什麼闕漏需要處理的地方 也就是因為沒有發現到 : : 所以才希望大家來信就好 : : 所以禁止大家再PO在版面上 : : 我非常希望大家能夠討論改進小B更好的話題 : : 並不是以版主的身份 個人的好惡 來禁止哪些話題是不能討論 : : (礙於版主的身份 我根本也不能提出我對於這些議題的看法) : : 而是以版友是不是喜歡看到這樣的討論話題 來禁止 : : 而我想要禁止的是 戰文.... : 請明確的指出戰文在哪,做適當的處置, : 這應該是公開版板主的基本能力。 : 直至目前, : 除了某篇已自D的文章,有哪一篇是刻意引戰的文章?? : : 如果PO出的不是戰文 : : 那我很抱歉 : : 因為混在一起時 只能全面禁止 : : 我想禁水桶也是挑起戰文的人 : : 而不是想要討論的人 : : 但這部份的判斷一樣模糊 : : 原本寫出第一篇公告前也考慮要不要讓大家討論到2/11 0點 或一段時間 : 若因連是否為戰文都無法判斷而以全面禁止討論代之, : 則是否有能力繼續勝任版主,值得深思。 : : 但是因為急著還給其他版友版面 : : 以及認為有些部份也變成戰火了 : : 所以才將公告PO出 : : 也因為禁止話題後 : : 造成有些版友的建議無法被聽到 : : 對於此次事件的處理不當 : : 很抱歉....... : : 因為我也是喜歡看大家討論文章的人 : : 對於版上有正反兩種意見也很想知道 : : 所以也不希望用這樣激烈的方式來禁止大家討論 : : 但是也要有良好的討論方式 : : 並不是因為要用溫馨治板 才堵住大家的討論 : : 是因為每個版都會預防戰文出現.... : 預防?? : 那批踢踢、各大BBS還有網路論壇都可以直接關站了, : 豈不是最佳的預防方法?? : : 如果大家可以提出 : : 開放討論 可以不流於爭吵的方式 : : 討論 當然OK(這部份當然是請寄信給我) : : 或如果開放討論大家不會流於爭吵 : : 開放當然OK (但如果又爭吵怎麼辦?這樣開放不是無限循環) : 目前並未流於爭吵, : 請問爭吵何在?? : 板主對爭吵的定義難道是只要有不同聲音的兩方發言討論就是爭吵?! : 或者板主對板眾提出的板務問題沒有能力處理時, : 就可以將不同的聲音都歸為爭吵或戰文而一律禁止?? : : 目前可以開放的地方是 : : 對於之前的議題 : : 請大家能否詳細"具體"的提出的"建議" : : 先前有些人只是在推文中提出看法 : : 整理大家的意見也是會花時間 : : 寫公告也會花時間 : : (雖然希望不佔版面的方式就是回信箱 但看來在版上才會是討論) : : 我並不是不參考大家的意見 : : 而是先前已經變成戰文 只好禁止 : : 修改版規的部份 目前一直沒有時間寫出來 : : 我會參考大家的建議儘快補上 : : 其實關於真人文 實在有些意見想說 : : 但是礙於身份 所以還是不能說 : : 連公告中 打到提到的部份時 也綁手綁腳的 還是要刪掉 : : 關於真人文的部份 我覺得要新增有一部分是 關於內容尺度的問題 : : 但是目前還沒有時間讓我有機會打到修改版規的地方 : : 不過似乎大家根本不願意給我時間 : : 或許我先禁止大家提出意見 想先還版面乾淨 : : 再想出理性討論的方式 再請大家建議討論 的方式 : : 並不是理想的..... : : 由於我說了 我想禁的是戰文 和 引戰的人 : : 所以我不會刪文和禁水桶 : : 不過看來我所提出的該公告卻更造成大家更大的誤會 : : 之前先想以輕鬆的方式緩和可能會觸發大家戰火的公告 : : 也或許更造成誤會 : : 但造成誤會的公告已經PO出 就要承擔後果 我也不會刪除 : : 所以罷免的結果 我也會虛心接受 : : 這篇或許還有未能詳盡的地方 : : 請大家見諒 : : 謝謝大家 : : 小建議, : 您的公告欠缺重點又冗長難懂, : 下次PO公告之前麻煩先找個人校稿... : : : 板的走向議題的確可能不是罷免板主便能立刻獲得解決, : 這次的討論一開始也跟罷不罷免無關, : 但足以突顯出版主們的能力不足.... : 這點只要是個知道BL的小板眾就可以知道, : 所以不要再放「有本事你當板主啊」這種沒新意的大絕了.... : -- :   ************************************* :  * 木 木 _ _   眠れない熱い夜...ありませんか? * :   * 木木 木木 / \/ \ * :   *     \ /  Radio PASTEL COLLECTION * :   * MORI MORI \/ http://www.ic-enet.com/cbc/radiopastel/top.html:  ************************************* : :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 From: 125.233.77.129 : 推 sginkgo:你這篇就是引戰文哪 已經進入討論修版規的時候了 02/11 02:41 : 推 tomoyuki:不覺得這篇是引戰文,公告的確有多處內容讓人疑惑 02/11 02:43 : 推 misali:我不覺得公告看不懂啊 就是板主認同真人文(含路人萌),並且 02/11 02:42 : 推 gingling:這哪叫引戰文? 另外,怕戰文的真的不適合當板主。 02/11 02:44 : 推 yuzki:不覺得是引戰文+1 02/11 02:44 : 推 jkohakuei:推 另外不認為這篇文是引戰文 還是說提出事實就叫戰? 02/11 02:44 : → misali:無再討論(因為講也是那些),只是跟多數人理念不合罷了 02/11 02:44 : 推 nns0216:這就叫戰文?不是吧(搖頭) 02/11 02:45 : → misali:我是覺得不認同就罷,不要說那種那種冠冕堂皇的 02/11 02:45 : 推 gingling:這篇文章重點是質疑板主對戰文的判斷力吧。 02/11 02:48 : → misali:是爭吵啊~只不過看得出來po文的人都很老練,讓它看起來不像~ 02/11 02:47 : → gingling:這篇也不是針對板主最後一篇公告看不懂,看看之前好幾篇.. 02/11 02:48 : 推 naosuki:不覺得是戰文+1 有不同的意見就是討戰?這裡又不是一言堂 02/11 02:48 : → gingling:或許這篇沒有 板主,你po的很容易讓人看不懂唷(苦笑) 02/11 02:50 : → gingling:所以就認定這是戰文吧 02/11 02:51 : 推 SMGO:不覺得是戰文+1,是說我好像用錯id 02/11 02:51 : 推 SNOWLACK:不覺得是引戰文,我也看不懂版主的真意啊 02/11 02:53 : 推 iakies:不覺得是引戰文+1 倒是覺得某些人在推文想戰 = = 02/11 02:53 : 推 akiratotti:請問misali版友對於爭吵的定義?不能說只因原PO清楚指 02/11 02:53 : → akiratotti:出版主先前的處理不當 就叫引戰,爭吵吧? 02/11 02:54 : : ※ Deleted by: autonomy (140.129.77.137) 2/11 : : : 板主刪除後, : 即有板友在公告(□ [公告] 最後一篇公告)下推文及po文反應刪除不當: : 6123 11 2/11 SNOWLACK □ [請益] 剛剛的刪文 : 6126 19 2/11 SNOWLACK R: [請益] 剛剛的刪文 : : 板主公告內容語焉不詳,提出疑問居然被刪文, : 即使該板主目前遭連署罷免中, : 也不需要對板友的疑問反應過度吧... : : : 欲平反之結果: : : 請板主回復「對公告的疑問」一文於BL板,PO文承認刪文的處理失當, : 並公開回覆文中的疑問,以解板友之惑,謝謝。 您好 我的確對於刪文處理失當非常的抱歉 起因於我發公告的方式有讓人看不懂的疏失 事情發生之後 1. 希望大家不要再重複先前已提出的觀點 不要讓重複的po文越來越佔版面 且無法讓人清楚提議在哪裡 不要在推文中提出意見 交錯的推文讓人無法知道建議是什麼 大家討論可以 有兩方的聲音可以 但我希望是清楚的方式 是具體的建議 而不是各說各話 2. 因上述的原因 故希望大家先不要再po文 等我發出修改版規的公告 再請大家提出建議 當時我也要回大家的信 無法有時間發出修改版規公告 所以請大家先不要PO文的公告方式又使用錯誤 就是刪文及禁水桶 這部份 我的確有疏失 因為我應該有更好的處理方式 但因為大家急於發表的情勢所逼 所以造成我做下這個決定 因為當時我一邊思索要如何發出修改版規公告 所以寫信請教了版友 一邊也要回覆大家的來信 並在此時發出了 "最後一篇公告" (1) 但因為過於冗長 造成大家看不懂 (因為我想解釋為什麼我會發出刪文禁水桶等強烈字眼的公告) 所以又重發簡短的 "最後一篇公告" (2) 而 oj113068 Qask neutrosphere hereafter SeiKai ISHA 等版友都用"信件"的方式跟我提出建議 且我的認知是 關於版主寫公告的方式 屬於對"版主個人"的建議 對"我"評斷的方式也是個人範疇 不需要用到版面 且我認為先前大家是因為[本人文]及[真人]開始有意見提出 所以很自然開放的是這兩個議題讓大家提出詳細具體的建議 所以我才會認為 您對我的建議這篇文章是不符合目前開放的範圍 因而將其刪除 但發現 我公告中只有寫說 請大家對先前的議題提出建議 而造成您的誤會 將文章發在版面上 我發現這樣會造成誤會 又不想太多公告佔用版面 所以處理不慎的結果 是我將"最後一篇公告" (2) 僅以修文方式修改 卻造成您更大的誤會 修改方式的確是我的疏失 我並不是反應過度所以刪文 而是因為上述理由 如果對我公告內容有疑問也可以來信方式詢問 其他版友就是這樣做的 那時我也因為公告不清楚而在寫新的公告 所以才會先刪除您的文章 對於造成您的誤解 我當然很抱歉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29.77.137 ※ 編輯: autonomy 來自: 140.129.77.137 (02/12 16: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