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autonomy (逃げちゃだめだ)》之銘言:
: 起因於我發公告的方式有讓人看不懂的疏失
: 事情發生之後
: 1.
: 希望大家不要再重複先前已提出的觀點
: 不要讓重複的po文越來越佔版面 且無法讓人清楚提議在哪裡
: 不要在推文中提出意見 交錯的推文讓人無法知道建議是什麼
: 大家討論可以
: 有兩方的聲音可以
: 但我希望是清楚的方式 是具體的建議 而不是各說各話
請直接點出刪除的文章哪個部份是出現過的觀點,
包括在下的,
不要只用這種籠統的說法就想一律刪掉你無法處理的文章。
: 2.
: 因上述的原因
: 故希望大家先不要再po文 等我發出修改版規的公告 再請大家提出建議
: 當時我也要回大家的信 無法有時間發出修改版規公告
: 所以請大家先不要PO文的公告方式又使用錯誤 就是刪文及禁水桶
: 這部份 我的確有疏失
: 因為我應該有更好的處理方式
: 但因為大家急於發表的情勢所逼 所以造成我做下這個決定
: 因為當時我一邊思索要如何發出修改版規公告
: 所以寫信請教了版友
: 一邊也要回覆大家的來信
: 並在此時發出了 "最後一篇公告" (1)
: 但因為過於冗長 造成大家看不懂
: (因為我想解釋為什麼我會發出刪文禁水桶等強烈字眼的公告)
: 所以又重發簡短的 "最後一篇公告" (2)
: 而
: oj113068
: Qask
: neutrosphere
: hereafter
: SeiKai
: ISHA
: 等版友都用"信件"的方式跟我提出建議
: 且我的認知是 關於版主寫公告的方式 屬於對"版主個人"的建議
: 對"我"評斷的方式也是個人範疇
1.公告的問題已經超越「寫公告的方式」,而是內容有嚴重缺失,
這種情況下po文點出缺點請板主解釋跟讓板友集思廣益有何不對?
2.對板主是否有治板能力提出嚴重質疑當然屬於公共板得以討論的範圍,
已經超出對板主個人的建議範圍,
請有身為公共板板主的自覺。
3.很抱歉雖然您刪文之後回了封信給我,
但信的內容對解決公告不知所云的問題毫無幫助,
在此尊重您的私人信件,不予公開,
若是您認為您的回信內容足以解決公告語焉不詳的情況,
請貼出來自清,讓別人看一下您的回信內容多麼的有幫助。
4.身為板主,發公告應該謹慎又足以解決板務,
發出品質低劣的公告後,還要板友不能出聲只能乖乖等修補板??
請不要將問題推給無奈的板友。
: 不需要用到版面
: 且我認為先前大家是因為[本人文]及[真人]開始有意見提出
: 所以很自然開放的是這兩個議題讓大家提出詳細具體的建議
: 所以我才會認為 您對我的建議這篇文章是不符合目前開放的範圍
: 因而將其刪除
: 但發現 我公告中只有寫說 請大家對先前的議題提出建議
: 而造成您的誤會 將文章發在版面上
: 我發現這樣會造成誤會 又不想太多公告佔用版面
: 所以處理不慎的結果 是我將"最後一篇公告" (2) 僅以修文方式修改
: 卻造成您更大的誤會
: 修改方式的確是我的疏失
: 我並不是反應過度所以刪文 而是因為上述理由
: 如果對我公告內容有疑問也可以來信方式詢問 其他版友就是這樣做的
: 那時我也因為公告不清楚而在寫新的公告
: 所以才會先刪除您的文章
: 對於造成您的誤解 我當然很抱歉
依照您新整理條列式的板規,
我的回文的確是屬於對板務的建議,
並非是對板主「個人的」建議,
若我「認為板主不適任」的意見毫無理由且其他板友持反對意見,
自然會有公論定之,
竟因板主硬是將文章說成「對板主個人建議」跟「公告方式不妥」,
便加以刪除,實屬不可思議。
另,
回文時適度刪除引言為bbs基本應注意事項,
閣下身為板主級的使用者更應該遵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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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24.8.29.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