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orangedaily:因為前幾年分級制度的施行,大部分泰半已遭禁絕. 06/01 09:10
→ orangedaily:我家附近本來4家漫畫店,bl漫畫有多有少. 06/01 09:11
→ orangedaily:由於分級制度伴隨的罰款與拘役效果,3家都清掉了. 06/01 09:11
→ orangedaily:只剩1家還擺在店裡面較為昏暗的小隔間供出租. 06/01 09:12
→ orangedaily:由此可見,bl差不多被分級制度滅絕掉75%以上的營業店家 06/01 09:13
→ orangedaily:哪天再推個新制度,就會100%被滅絕光光了. 06/01 09:14
→ orangedaily:不過因為原生地是日本,可以自己從網路購買. 06/01 09:15
→ orangedaily:最近lamento與戰國basara的同人誌出了很多,可以看看. 06/01 09:15
→ orangedaily:因為在台灣幾乎快被滅絕了,建議從日本製產品著手. 06/01 09:17
推 orangedaily:在日本的同人誌大約有20%-30%都是bl女性向的作品. 06/01 09:21
推 orangedaily:比起台灣的幾近被滅絕型態,在日本還算幸福地存續. 06/01 09:23
→ orangedaily:把角川佔整體新出版的漫畫比例與日本同人誌作比較 06/02 09:57
→ orangedaily:比較結果很可能真的像被分級制幾乎清剿殆盡般 06/02 09:58
→ orangedaily:要是原產地日本也像這般清剿,那bl可真要成為昨日黃花 06/02 09:59
→ orangedaily:但所幸日本社會對bl的容納度與喜好度遠遠超過台灣 06/02 10:01
推 orangedaily:大魚吃小魚,小魚吃蝦米,立委在國際間雖然算小魚. 06/02 12:16
→ orangedaily:比如who拒入會等等,但在清剿bl時,bl就像蝦米. 06/02 12:16
→ orangedaily:去年年底大法官釋義分級制,有位女法官很不認同此制. 06/02 12:17
→ orangedaily:但她雖然發表了相當評論,沒有人把她的意見當回事. 06/02 12:18
→ orangedaily:bl在這個大魚-小魚-蝦米的社會,只有哀淒地當蝦米. 06/02 12:19
以及
● 6793 13 6/01 yutsukiruna □ [動漫] 無止盡的反逆 (捏他有?)
推 orangedaily:lulu極其深重的驚人心機讓我覺得與他必須保持距離. 06/01 19:18
→ orangedaily:我不萌心機繁浩至此的男人,我也完全不萌夜神月. 06/01 19:19
→ orangedaily:不過我還是希望他在24,25中可以用他那架gawin. 06/01 19:20
→ orangedaily:把朱雀這個'愛國'騎士的lancelot凌空擊爆. 06/01 19:21
推 orangedaily:已經反目成仇至此,必有1方成仁,讓朱雀成仁較開心. 06/01 19:22
推 orangedaily:尤菲充其量不過以善意的燦爛笑容粉飾布國的屠殺殘戾 06/02 09:51
→ orangedaily:今天擊殺多少人,明天尤菲就會露出美麗笑容文過飾非 06/02 09:52
→ orangedaily:不過因為lulu改成全年檔,不知朱雀是否會真正被gawin成 06/02 09:54
→ orangedaily:仁,可能因為劇情需要第2主角, 被擊墜但僅受重傷 06/02 09:54
→ orangedaily:話說夜神月猙獰的表情看多了根本不會想他受的模樣 06/02 09:55
→ orangedaily:粉紅慕後大魔王是指lacus clyne yamato嗎? 06/02 10:08
→ orangedaily:還有真有人能看了夜神月無數猙獰的表情還萌他嗎 06/02 10:12
還有
6794 5 6/01 kirin □ [動漫] over drive09
推 orangedaily:那集好像命的內褲被褪去,o毛也被剃括掉了. 06/01 19:12
→ orangedaily:還有命下半身1絲不掛蹲坐角落憂鬱的畫面. 06/01 19:13
→ orangedaily:如果命可以吸引男人,那他的夫君應該是大和君吧. 06/01 19:24
→ orangedaily:讓命看看本版的'壞孩子的bl教室'學習學習. 06/01 19:25
→ orangedaily:嚐試4p怎麼樣?據說這款型式正式學名為'菊花環' 06/02 10:06
→ orangedaily:不過遙輔君這型自戀達人的運動員通常不在乎別人 06/02 10:11
顯然orangedaily至此都未曾有任何犯眾怒的發言,
故爾版面上還沒有抱怨的聲音出現。
但是從版慶前夕的測試文討論串:
6797 38 6/02 sakuya312108 □ [測試] [初級] [知識] 十八禁!
6798 11 6/02 Amege R: [測試] [初級] [知識] 十八禁!
6799 15 6/02 Amege R: [測試] [初級] [知識] 十八禁!
6800 14 6/02 HornyDragon R: [測試] [初級] [知識] 十八禁!
6801 9 6/02 hirokosima R: [測試] [初級] [知識] 十八禁!
6802 14 6/02 gwcatgwcat R: [測試] [初級] [知識] 十八禁!
6803 6 6/02 wearedog2001 □ 有關日系的衛生X......
6804 24 6/02 orangedaily R: [測試] [初級] [知識] 十八禁!
● 6805 6/02 siedust R: [動漫] 蠟筆小新
6806 14 6/02 wearedog2001 □ 回應上上篇
6807 24 6/02 EdwinaC R: [測試] [初級] [知識] 十八禁!
6808 7 6/02 sakuya312108 R: [測試] [初級] [知識] 十八禁!
6809 17 6/02 janetangel R: [測試] [初級] [知識] 十八禁!
6810 爆 6/02 HornyDragon R: [測試] [初級] [知識] 十八禁!
6811 24 6/02 KaoruHY R: [測試] [初級] [知識] 十八禁!
6812 2 6/02 sakuya312108 □ [公告] 距離版慶活動開始只剩半小時!
6813 3 6/02 talesr R: [測試] [初級] [知識] 十八禁!
6814 5 6/02 KaoruHY R: [測試] [初級] [知識] 十八禁!
(以上文章中orangedaily的推文我就不一一複製,以免影響閱讀,
若有需要,j5組長可自行至BL版查閱。)
不難發現,此時orangedaily的言論已在BL版上掀起軒然大波,
而原因不外乎是其「不帶套理論」,與「二、三次元混淆不清」的思考模式,
引起版友的討論與質疑。
在此時,orangedaily的言論雖然偏離常理,但仍未觸犯版規。
時值版慶前夕,為了顧及版面氣氛的和平,
我在
6808 7 6/02 sakuya312108 R: [測試] [初級] [知識] 十八禁!
這篇文章中,也做了提醒,
無論是哪一方的發言,都必須要注意切勿違反版規。
後來orangedaily在版慶結束後,他人所發表的文章中,
也有零星的推文,內容沒有爭議處,故也無人對此提出異議或抱怨。
接著就是在前文已提出之orangedaily在版面上所發表的文章,
在那六篇文章中,若是無甚離譜的文章,版友也並沒有任何非善意的回應。
但在
● 2 24 6/02 orangedaily R: [測試] [初級] [知識] 十八禁!
3 58 6/03 orangedaily □ [閒聊] 穗波雪音老師的凜
5 26 6/09 orangedaily □ [作品] [拙著]home party
等文中,orangedaily的言論,確有「不符常理」之處,
因此版友的質疑撻伐之聲也就跟著高漲起來。
整理了orangedaily在BL的言論發表史,
可以發現,版友對他的不滿與抱怨並非無的放矢的看到他就喊打,
而是對事不對人,凡他的言論有誤或違反常理時,才對他加以批判。
當然,到此為止,於「法」而言,
orangedaily都沒有嚴重違反任何BL版之版規,
只是於人情常理來說,orangedaily的言論仍有可議之空間。
而身為版主,
看到某個特定ID使用者,
僅僅數篇文章,就在版面上造成如此熱烈的討論,
而這討論的趨勢,非但不是正向的,
反而很可能導向埋怨、批評、謾罵等負面結果,
既然版主有責任維護版面良好的討論風氣,
那版主就不得不對這個ID多加留心。
讓我再次歸結文章進行到現在所得出的論點:
無論是否違反版規,
orangedaily確實在版面上引起眾人之不滿,
而版主有必要對此人產生戒心,
以防版面良好討論風氣遭到破壞。
於是事情進行到orangedaily被水桶劣退的那篇文章。
前面orangedaily的文章,縱然頗有違背常理之議論,
然無悖離版規之嫌疑,因此,縱然此人已在版面上引起風波,
造成版眾不滿,版主仍無權將他以版規處置。
但
作者 orangedaily (orangedaily) 看板 BL
標題 [作品] [拙著]榛名元希調教日誌
時間 Sun Jun 10 20:15:55 2007
───────────────────────────────────────
這篇文章所使用的專業生澀英文字彙,
顯然遠遠超出其上篇「拙著」:
5 26 6/09 orangedaily □ [作品] [拙著]home party
已達到版規中「妨礙閱讀」之標準,
故版主判斷此文違反版規,將其水桶劣退。
(前面發表過的幾篇抗告文中,已說明為何判斷其為「妨礙閱讀」之文。)
此判決除依照版規行事外,
當然,不可否認,orangedaily之前引起眾人不滿的言論,
也在判決的「情、理」考量中,
然最後判決的主要依據,仍是根據版規,
故於「法」亦無所傷。
前述orangedaily指摘版主「純然因眾怒」而將他浸水桶之言論,
並非事實。
在orangedaily在BL版遭水桶之後,
事情便移至組務版發展。
orangedaily在申訴文中,
將其他版友在將他水桶劣退的公告文下「歡呼」,
硬扣上「鼓舞版主作不合於版規訂定條件與行政程序的行為,」的大帽子,
甚至「認為,依照bl版版規:八、嚴禁惡意鬧版,違者劣文退回,終身水桶。」,
應對那些版友做出懲處。
那我想請問orangedaily的是,
若非他自身的言論有爭議甚至犯規之處,
版友又何須在水桶公告文下「鼓舞歡呼」?
若他從未做出失當之舉(此處並非從「法」之角度論述。),
那無端將他水桶的版主應該反受版眾攻擊,甚至遭到罷免,
怎麼可能得到「一片歡呼鼓舞」?
公道自在人心。
犯眾怒在先者是誰?
在毫無反省自身言論於情於理是否失當的情況下,
就指摘他人對自身的批評,這樣的作法是否也值得商榷?
至於orangedaily在前面申訴文中一直窮追猛打的「程序問題」,
在此也一併做出回應:
orangedaily所依據的法規為BL版版規「違規處理事項」中的第一條:
一、 初犯板規者以推文或寄信等方式良性勸導,
若仍無改善,則依板規處理。
按照這條版規,
無論犯下何種錯誤的人,
版主都必須先對他進行勸導,若未改善,方可處罰。
若無「先行勸導」的動作,
版主則不能對任何版友進行處置。
照此版規,版主未曾先行針對「妨礙閱讀」加以良性勸導,
因此不能將orangedaily直接浸水桶。
那以此類推,版主也未曾先行針對「人身攻擊」者,進行良性勸導,
所以也不能將那些對orangedaliy進行人身攻擊者處以水桶判決。
寫到此處,不難發現以上四行推導出來的結果十分荒謬可笑。
而歸結其原因,
是版主沒有按照行政程序確實處理版務的緣故。
這點我承認自己在管理版務上確有疏漏,
若j5以此條來裁決「orangedaily因版主行政疏漏,得以不用浸水桶。」,
這也無可厚非,我將依照判決行事,決不多廢言半句。
但即便orangedaily因「版主的行政疏失」而得以免刑釋回,
對於其「妨礙閱讀」之判決及紀錄,版主仍然不會收回,請注意。
最後,也希望orangedaily可以藉著這次水桶事件好好思考,
眾人決不會毫無因由就抱怨、排擠、質疑、攻訐某人,
那為甚麼他的言論可以造成被兩版版主浸水桶、
兩度出入組務版申訴、被BL版版友質疑等結果。
如果在刑滿解除水桶後,
orangedaily仍然想在BL版發表文章或推文的話,
我以版主及個人的立場,都希望你能夠謹言慎行,
切莫挑起版眾之不滿情緒,於BL版面再起風波。
若再有違者,必將秉正確之行政程序,依版規嚴懲不貸。
BL版版主 sakuya312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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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t's time to say goodbye, but how to fl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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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9.29.48
※ 修改目的為改錯字。
※ 編輯: sakuya312108 來自: 140.119.29.48 (06/14 15:29)
推 orangedaily:我已經看出s氏概以眾數喜怒評斷是非對錯,不再求勝訴 06/14 2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