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nolive (宅男)》之銘言:
: 雖然在此回覆文章不是什麼好事,我考慮過之後仍決定解釋一下
: 推 comsboy: 在下認為那封信挑釁版務意味濃厚,心態可議 11/13 13:58
: 首先是C_CHAT版主的指責
: 當天我一個月水桶將至前兩個小時,我出於善意告知版主提醒他解除
: 然而COMSBOY版主給我的回覆是他不放 過了11/12日凌晨再找他
: 我把這解釋成他要限制我的發言權直到他權限範圍內的最後一秒
: 然而這雖然是挑釁,但並無違規之虞
: 所以我接受,但是我想所謂蓄意挑釁是相互的
: 但很明顯的後來C_CHAT版版主的處理方式
: 就是利用自己的職權來對私人恩怨加以回應了
: 我想我連在該版發言都沒有就因為有妨礙版務之虞被C_CHAT版版主水桶
: 被申訴之人其實已經是到不理解看板運作方式而不適任的程度了
: 但我無意也沒有能力要求該員解任,只要求撤銷錯誤的判決
你要解釋成這樣,我認為這是你一廂情願的想法
水桶時間本來就要符合,不然設立這個水桶作什麼?
而你卻要把這解釋成板主有意的操作,這實在是有失公允
而且你現在才說板主沒有提前解除水桶有意義嗎?我認為你只是隨便抓個點來打罷了
而信件內容關係到水桶的解除與否,水桶不就是板務嗎?
你寄給板主的信件,給我的感覺就是怎麼不把我浸久一點,實在太可惜了
這讓我有種你出來後有可能會再犯板規的感覺,當然,這也是我個人的解讀
一個還沒犯板規,卻先釋出有可能要犯板規的意願之人,難道要放他出來?
而且我相信板主群之間有是有商討過的,畢竟這是特殊事件
而他們的意見相信都和這兩位板主相同,不然也不會有這篇申訴文
試問?當管理階層都認為這個人非常想再次違規,那該怎麼判?
私人恩怨?有什麼私人恩怨?
有必要因為被浸水桶,而什麼千奇百怪的話都說出來嗎?
你給板主的信中就是有關水桶的事,就是有關板務的事
你要說的好像你們之間有什麼深仇大恨似的,似乎是在誤導他人
你要說我護航板主也可以,畢竟我現在表現出來的感覺就是如此
但是一些事情請不要以你為完全受害者的角度來想,這對板主以及板眾都是不公平的
: 推 abdj0025:或許是有人刻意作亂也說不定 11/13 23:51
: 的確 但與本人無關
: 我發文大多都服從簡約的版規
: 與 ACG相關,以及不人身攻擊
: 也沒有蓄意引戰過
: 雖然該版使用者對我的暱稱有過激諷,我也未曾對此加以回應
: 唯一一次違規 其實說起來丟臉是因為喝醉酒
: 但是我對該次判決並未提出申訴
反串算不算蓄意引戰?
相信在共識規則中,反串就是刻意引戰的行為
請問你還要把自己當成完全受害者多久?
似乎你反串文都沒影響板面以及板眾,而別人對你做什麼事就是迫害,就是攻擊
請不要刻意隱藏一些事實,這是網路小白經常做的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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