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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yohko ()》之銘言: : kid725版友熱心公益,常於組務版協助j5小組長辦理詢問當事人的角色,在此感謝他 蒙y兄錯愛 在下實受寵若驚 不瞞y兄 在下實先受y兄之啟發 後方欲於此貢獻一己之力 既然大家有志一同 我倆應該多多交流一番 彼此相互勉勵才是 : 但為何三番兩次於推文中將毫無相關的在下我牽扯近事件中 : 證據: : 推 mbsc:那你回這串文的用意何在?你是當事人或組務嗎? 06/28 21:21 : 你會問出這個問題我有點意外 : 畢竟你好歹也是個版主 我以為你會比其他人要了解組務運作 : 關於此事 你可以去問yohko 他會告訴你我此次回文並無不妥 : 另外你要參加討論 請以正題為主 若要離題 請洽本人信箱 : 若對組務仍有不明之處 請向j5詢問 謝謝 : ※ 編輯: kid725 來自: 59.104.101.55 (06/28 21:49) : mbsc版主詢問kid725,為何要回文,而kid版友卻將當時完全沒有對此事發表任何意見 : 的我給牽扯入事件中,我看到本修文後推文 : : 推 yohko:干我鳥事,不要什麼事都扯到我謝謝 06/28 23:10 : 別這麼說 我知道你急公好義 : 版務不知多少糾紛全賴你調解 : 而且絕對跟當事者是誰都沒有關係的 : 你在板務的地位人盡皆知 已經無需我多做吹捧 : 那麼我拿你來調解一下糾紛 相信你不會介意吧 kerokero : 雖然這次我只請到你一隻鳥來調解 不過看來已經十分足夠 : 請容我在此致謝 kerokero : ※ 編輯: kid725 來自: 59.104.101.55 (06/29 03:05) : 我只是身為本群組中聲優群組中MINORI版版主,以及C_Center小組中的ACG_island副版主 : 時常關心本組組務版,天經地義,也常於C_Chat版發言,關心版務 雖然在下並非版主身分 但身為C洽板友 以及卡漫夢工廠組群的常客 時常關心本組組務 天經地義 也常於C_Chat版發言 在下關心版務之心 實與y兄如出同源 尤其當版眾中有違規之人時 y兄總是排眾而出 勇於維護違規之人的權益 此等大愛情操 非本人所及 是以在下總是傾心仰慕y兄的風采 只盼得在下能分得y兄你一分的偉大情操 便已足夠 : 雖然本次事件與C_CHAT版有關,我也於版內公告推文中表達了本判決是否過當的意見 : 但對此表示意見的並不只有我,而kid多次於文章中挑釁將我牽扯入本次事件中 y兄言重 在下只望能藉y兄之名 平息一場可能的糾紛 若有譖越 在下願誠心賠禮 : 我既不是當事人也不是申訴人,理應我不該對此事發表任何言論,但我想請問j5組長 y兄何必過謙 y兄每見到不平之事 便要拔刀相助 人盡皆知 此等狎義風範不知折服多少英雄人物 便以本版第1337篇為例 y兄雖非當事人 也不是申訴人 但y兄出手 場內皆盡折服 自此之後 在下對y兄之景仰 便有如滔滔江水 綿延不絕 又有如黃河氾濫 一發不可收拾也 在下屢以晚生末學之身分 效法y兄之所為 在下所行 皆因此而生 雖比之y兄的狎義之舉大有不如 卻也不枉了y兄教化世人的一番苦心 : obov,a00kuso,a0000000000l以及dulinove皆為當事人,回文表達意見天經地義 : 但kid725與rainforss與本次事件無關,也發表了一些意見 : 其中kid725更以審問的方式試圖審問obov等被告 y兄言重 obov等在此非為被告 乃為申訴人 在下所為 一切均為釐清案情疑點 助其還原真相 須知平生不作虧心事 夜半敲門心不驚 故此 在下為obov等釐清之疑點 對obov等人可說是有益無害 : 在此我想請問,kid725有什麼法條根據可以對與他無關之板上申訴事務發表猶如陪審團 : 之言論,抑或是組務版並沒有禁止每個有意見的版友於組務版發表自己的意見,而不是 : 讓當事人以及版主進行辯論? y兄行俠義之舉 不居其功 令在下好生佩服 人人皆忘y兄在本版1337篇的俠義之舉 難道本人也忘得嗎? : 另外,在 #18GyohSk (C_WorkBoard) [ptt.cc] [判決] ikz 水桶申訴案 : 本篇文章中j5小組長對於ikz一案提出判決,但判決書中也將與該事件無關的我牽扯進去 : 並且完整將ID打出,我相信小組長是不會做出自己砍文的動作,因此在此不提證據僅提供 : 該文編號,請各位版友們自行移駕該文章閱讀。 : 當我於#18GzRlzA (C_WorkBoard) [ptt.cc] Re: [判決] ikz 水桶申訴? : 提出為何提到我的問題之後,j5小組長回覆了 : #18G-Fgtr (C_WorkBoard) [ptt.cc] Re: [判決] ikz 水桶申訴? : 讓我非常疑惑,為何一個與事件無關的局外人,在判決中出現的內容比該被告ikz還多 : j5小組長文中提到 : 作者 j5 (?) 看板 C_WorkBoard : 標題 Re: [判決] ikz 水桶申訴案 : 時間 Mon Jun 2 20:13:25 2008 : ─────────────────────────────────────── : 看來 y 先生真的是誤會了,只是碰巧提到閣下而已 ; 判決文原告,皆指ikz。 : 如果真的是碰巧提到,為何我的版面比被告還多呢? : 我認為該文並沒有解除我對此事件的疑惑,希望j5小組長可以給我一個清楚的交代,謝謝 -- 「譁! 原來是個穿著很亮盔甲的金皮卡。 鹹濕的眼神、淫賤的笑意、乞撚人憎的動作,已知道他是基佬中的極品的了」 Fate/zero 全四卷 歡樂發行中!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59.104.101.55 ※ 編輯: kid725 來自: 59.104.101.55 (06/29 16:08)
jimmy2797161:頭3句就讓我笑死了 XDDD 06/29 18:13
suginamiki:立意可能是好的.....但總有種人多嘴雜的感覺 06/29 19:08
Rigaudon:垃圾文 07/06 01: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