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tsubasawolfy: 送去公海肛了他!!! 放出來娛樂版眾也不錯 (思)11/13 00:00
→ victor740519:第一次看到這種要求解除水桶的信 = =|||11/13 00:00
推 cloud7515:再見~丁丁再見~11/13 00:01
推 Alex500:GJ 11/13 00:01
※ nolive:轉錄至看板 PttLaw 11/17 01:33
以下為案例二
時間 Thu May 15 11:59:37 2008
目前文章還在組務區
作者 dulinove (杜理諾夫議長) 看板 C_WorkBoard
標題 Re: [看板] C_Chat板申請發文限制
時間 Thu May 15 11:59:37 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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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於C_Chat發文限制一事
打從一開始在舉辦投票時
板主群就是站在板友們的立場上為大家服務的
是的
{我們將以"最低"的限制也就是最基本的數字來做門檻
不用太過於擔心一但實施後是否無法在c_chat發言的疑慮}
到目前為止
我們還是以板友們的"最低限制"為核心
試問上兩篇來組務區投訴的人
你們是否把我的文章看仔細了
在文章中我是否有說到
該規定決定之後就無法更改 一切以板主的意見為意見呢?
沒有嘛
試問以上來此投訴的板友們
你們嘗試著有跟板主群連絡過嗎
本板在與板主群連絡溝通的管道上都有一定的程序
我們有提出這個機制就是說
只要有訊息進來了 我們就會處理
之所以不在板上直接討論就是因為我們板的文章水量其實還不少
如果直接在板上討論板務會造成板面的混亂
所以我們不希望同時也禁止板務直接在板面上討論
回到與板主溝通這一項
上述的發文者之中 只有少數幾位是透過我說過的管道跟我們連絡
另外
我再強調一次 本板當初在宣佈該公告的時候並沒有說 後續沒有可以調整的空間
事實上呢 [馬路探子] 這個結果出來時
裡面就有不少寶貴的建議可以參考了
之後的公告所公布的內容實際上
沒錯 是經板主群討論之後所決定的
但是呢 個人認為 參考價值居多
所以雖然說是5/16零時開始執行 但是呢 為了顧及到板友們的使用權利
人家說 規定是死的 而人是活的
所以 也是有中途停止實施的可能
以上為對於這次發文權限的答辯
接下來是我對於來此投訴者的疑問
第一個請問貴方是否有把我們的公告給看完?
第二個你們曾經嘗試著過來跟板主群連絡溝通過嗎?
第三個yohko你已經不是第一次違反規定了 我甚至有直接公告跟你說過
事後你也試過寄過信給我 依照nolive的案例 我必須公開你的信件
作者 yohko ()
標題 重複≠完整
時間 Tue Feb 19 19:28:09 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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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來版主閣下國文並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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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 ◢ fishhzy123ψ
這就是你那時候寄給我的信件
從內容來看 你發該封信件的內容並非在理性且有建設性的情況下發出
而且在板上發文時多數內容也並非理性
試問之板友yohko你發文的心態是什麼 來搗亂的 還是 覺得好玩
不管從那一點來看
你發文的動機跟心態 就目前板主群討論的結果來看 你的行為跟國小生一樣的不成熟
別人可以做到的理性 和平 希望你可以做到
如果你覺得達成以上條件有困難
那麼身為C_Chat的板主
我由衷的提醒你 如果看這個板那麼痛苦 那你還是別來了
跟真實生活一樣 是人來適應環境而非由環境來適應人
最後跟組務長j5報告 本板的發文限制目前因為還尚有部份問題存在
所以我希望能夠無限期延緩實施 直至問題排除
給予贊成我們的282人一個真正"基本門檻"的約定實現
以免他們認為是板主群的獨斷決定
以上
--
我只不過是喜歡自虐、虐人,
鼻尖帶著驕傲、身上流著藍色血液的怪獸罷了。
而且這樣無聊的品種的確稀少哩。
你...想被我咬一次看看嗎?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28.194.150
推 dkfum:當初直接訂好限制再投票不就沒問題了....... 05/15 12:41
推 dkfum:當初直接訂好限制再投票不就沒問題了.......05/15 12:41
推 firingmoon:那為何一定要私底下談?你沒想過意見者可能覺得意見會被05/15 12:41
推 firingmoon:抹殺嗎05/15 12:42
推 ricksimon:我覺得順序的問題比較大 如果先提出限制內容再投票的話05/15 12:44
→ dulinove:為了板面清潔以及管板方便 更何況 你連試都沒試過怎麼知05/15 12:44
推 jimmy2797161:門檻會改...好吧...那我就不便多講了...05/15 12:46
推 firingmoon:本人曾經水球給其他版主過 自此心灰意冷 需要我把水球05/15 12:48
推 firingmoon:內容公佈嗎05/15 12:49
→ dulinove:道 你的意見會不會被接受呢05/15 12:51
推 dkfum:這...印象版主不受理水球... 還有d要不要順便發公告延期實施05/15 12:52
推 jimmy2797161:嗯...確實是...水球很容易漏接 =.=05/15 12:55
推 firingmoon:我都跟他互傳完了..絕無漏接,雖然此事已是去年的事05/15 12:56
推 firingmoon:但本人也因此心存芥蒂到現在 而現今到組務談 為何又得05/15 12:58
推 firingmoon:希望所有人私下談?05/15 12:58
推 FeAm:firing桑您個人的芥蒂不代表所有板眾;舉例來說,讓人民決定05/15 13:00
推 FeAm:收稅多少,大家當然選少一點,但政府為解決財政仍須取另一值05/15 13:02
推 Rudolph:我剛剛到C洽看板規了~雖然不禁水球~但也沒說水球可以吧05/15 13:02
推 kgw77910:但是這不就代表與版主溝通的管道有問題?05/15 13:03
推 ricksimon:前面沒推完 先提出限制再投票表決感覺比較好一點05/15 13:03
推 firingmoon:所以我才以個人來談 而假設"少部分"的版眾跟我感覺相似05/15 13:03
推 firingmoon:都說是去年的事了..05/15 13:03
推 FeAm:對板主不信任與心灰意冷可以舉證,但這並不能說板主無法溝通05/15 13:04
推 debris:說真的這樣的限制鬆到爆 真的能阻止小白入侵嗎? 05/15 20:14
推 vacuesen:限制對小白很鬆 對新手和潛水者很麻煩~ 05/15 21:46
本案也已經解決
回到重點
你的第一封信
作者 cloud7515 (殿)
標題 申訴文章
時間 Sun Apr 12 15:26:46 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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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要信是吧,我寄給你了。
申訴C洽板文章
文章編號:#19uOPRYl
申訴理由:參考精華區10-1-9,原PO並沒有做出人身攻擊。
故公告判決不合理,在此要求撤銷原判決。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0.107.174.105
我在回信中已經要求 麻煩提出 具體理由
然而 第二封信卻是這樣
作者 cloud7515 (殿)
標題 Re: 申訴文章
時間 Sun Apr 12 15:41:33 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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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dulinove (杜理諾夫議長)》之銘言:
: 請提出詳細理由
: 並重點說明
: 此外提醒你注意用詞
: 你與板主的通信為"公文往來"
: 這可以為"判決依據"喔
請問你是在跟我開玩笑嗎?
首先,必須提出有人身攻擊依據的必須是判決方才對吧。
我主張該人並無人身攻擊,並無舉證必要,
因為該文章備份就是無人身攻擊之證據。
或是,你想說判定水桶的依據與人身攻擊事項無關。
那好,版規第一條寫得清清楚楚。
第一次違反板規,若是人身攻擊就水桶一個月,若是內容違規就砍文
第二次違反板規,若是人身攻擊就水桶三個月,若是內容違規就劣退
第三次違反板規,若是人身攻擊就永久水桶 ,若是內容違規就劣退+永久水桶
板友BruceShaou第一次違反版規,無人身攻擊,
還想請問你是怎麼判成水桶一個月的?
另外與板主通信為公文往來?公文的法源依據為何?
你的意思就是說我用這種口氣與板主通信就可以被水桶了嗎?
另外我也沒在版規中看見任何與板主通信時必須注意的相關事項。
還有,為了提高行政效率,本篇回信同時寄給C洽板所有板主。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0.107.174.105
當然 我沒當你是在開玩笑
但是 你欠缺了尊重了
我已經提醒你要注意用詞了
你的第一封信...
你好像認為隨便丟個東西給我
就是在跟我溝通了
是嗎?
我不這麼想...
基於以上
板友cloud7515 警告一次
另外
感謝
windtemple dodomilk shielt tonyxfg Profaner lordmi lesikay sawg
幾位的來信
謝謝你們
--
馬基維利說過
君主要像獅子一樣勇猛 像狐狸一樣狡猾
我加上......像奧貝斯坦一樣討厭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8.170.20.219
推 shielt:不過我想你對我的問題沒有作出解釋吧 04/12 16:25
→ dulinove:會的 另外 在B板友的部份 我在等2位組務長的裁示 04/12 16:26
推 tnchues:就這樣?那到底為甚麼沒有人身攻擊也可以判水桶? 04/12 16:26
→ dulinove:若要求要釋出B板友 我也不會有異議 04/12 16:26
推 f21490310:有這篇跟沒有一樣的感覺...原來花時間E是在準備警告人.. 04/12 16:27
→ tnchues:現在是板規的文字有疑義,不是B板友的個案問題吧 04/12 16:27
→ tnchues:萬一下次又有同樣的狀況,又在再吵一次? 04/12 16:28
→ dulinove:針對這個問題 將會連同防雷的部份一並處理 板規又將會有 04/12 16:28
推 anedo:有問題的版友最好請求釋義"若是"這詞是什麼用的。(茶) 04/12 16:28
→ dulinove:修改 目前部份來信是認為 防雷部份需要再討論 所以可能會 04/12 16:28
→ dulinove:延期處理 04/12 16:28
推 wzmildf:那哪邊有人身攻擊? 04/12 16:29
→ tnchues:板規的文字就我理解,沒有人身攻擊就沒有水桶 04/12 16:29
推 cloud7515:私人信件可以當成公開版面的懲罰依據啊? 04/12 16:30
推 otakonata:嗯....有些事情沒有這麼複雜的。言盡於此,保重。 04/12 16:30
→ tnchues:在到底有沒有"依法判決"這件事上就大有問題了 04/12 16:30
推 egguitar:版主說可以就可以! (逃) 04/12 16:30
推 andy80209:為什麼人身攻擊可以扯到防雷?是我邏輯不好還是你? 04/12 16:30
推 shielt:私信跟版務無關吧 04/12 16:31
→ dulinove:我只是說 關於這部份要連同防雷"一起處理" 04/12 16:31
推 f21490310:結果現在是公布私信作出警告判決了,什麼跟什麼... 04/12 16:31
→ tnchues:現在的問題在到底有沒有"人身攻擊",能不能給個解釋?? 04/12 16:31
推 Profaner:樓上的版友們...請先等最終結果出來再說吧 04/12 16:31
→ anedo:判決方也得負責舉證喔..(茶) 04/12 16:32
→ andy80209:所以就是慢慢拖麻 淦麻還發這篇出來 嫌不夠亂阿.. 04/12 16:32
→ Profaner:不過私信的事讓我有囧到 04/12 16:32
→ egguitar:舉證責任的原則 來F21說說看 04/12 16:32
推 arrakis:找死也不是找成這樣 XD 文字獄就是這種硬要找洞鑽的人促成 04/12 16:33
→ tnchues:這樣以後板友怎麼知道"沒有"人身攻擊是不是也會被桶? 04/12 16:33
→ arrakis:的 (笑倒) 04/12 16:33
→ cloud7515:結果最重要的 BruceShaou判決部份還是沒有消息? 04/12 16:33
→ f21490310:饒了我吧,我還在學債總勒 XD 04/12 16:33
→ cloud7515:判決方不說出哪裡有人身攻擊怎麼能服人呢? 04/12 16:34
→ anedo:判水桶一個月的依據可是架在人身攻擊上,舉證不出來就沒用.. 04/12 16:34
→ andy80209:說句難聽的 重點都沒處理好這麼急著出來讓人電是怎樣.. 04/12 16:34
→ anedo:判決方自己不舉證,"若是"這詞感覺也亂用 04/12 16:34
→ tnchues:算了不講了,這不是第一次了,連私信都可以警告還有啥好 04/12 16:34
→ tnchues:說的 04/12 16:34
→ egguitar:行政機關作成行政處分也是要舉證的阿 (菸) 04/12 16:34
推 Profaner:cloud...你不服的話就上訴吧 04/12 16:35
推 f21490310:行政處分還沒學完,哭 ˊˋ" 04/12 16:35
推 yohko:店瞎版前版主說話了<(_ _)> 04/12 16:35
→ cloud7515:還有剛剛有人說站規規定私信不得公開 你說這是公文是吧 04/12 16:35
推 Alfred:板主不能用私信當公開板面處分的依據,私信再怎樣也只能去 04/12 16:35
→ egguitar:我以前就被講過 不爽這裡的規定就不要進來阿 (菸) 04/12 16:35
→ f21490310:電蝦版是什麼版阿,和釣魚有關嗎 0.0? 04/12 16:35
→ Alfred:violation板檢舉而已。這篇公告違反站規。 04/12 16:35
→ Profaner:前版主快送我八核心的超值菜單(? 04/12 16:35
→ anedo:硬體版版主也在上面阿XD 04/12 16:36
推 windtemple:電蝦版是PC shopping吧 04/12 16:36
推 wzmildf:我是真的很好奇哪個部份有人參攻擊到了(._.?) 04/12 16:36
→ anedo:我現在換到Storage_Zone管板去了..(茶) 04/12 16:36
→ Profaner:電蝦版是討論最新釣蝦的版...前身為釣蝦版 04/12 16:37
→ egguitar:寶哥拖我下水 囧 04/12 16:37
推 f21490310:話說電蝦違法吧 (離題) 04/12 16:37
→ egguitar:電子化釣蝦事業版 (疑?) 04/12 16:37
→ anedo:蛋蛋你對ACG這麼有愛,不推一下怎行 04/12 16:37
推 newgunden:為什麼版規釋義要小組長判決 是因為版主有歧見嗎? 04/12 16:38
→ Profaner:是電子釣蝦啊^_^ 04/12 16:38
推 andy80209:對耶 私信不能用版規 他並沒有PO在板上 04/12 16:38
推 arrakis:超巨大液晶觸控地板? 04/12 16:38
→ yohko:這裡好多大咖阿(嚇哭 04/12 16:38
→ Profaner:其實是"相反水池" 04/12 16:38
→ newgunden:私信公開會觸犯站規吧? 04/12 16:39
→ Profaner:要雙方同意才可公開(合購洽特之經驗 04/12 16:39
→ arrakis:不是有溶液版本嗎那個? 鐵人兵團的. 04/12 16:39
推 f21490310:這裡大咖超多的 (驚) 04/12 16:39
→ dulinove:回newgunden正是這樣所以才在等組務2位組長的決定 04/12 16:39
推 anedo:按常理說版主平權,若是要加重判決也要"舉證".. 04/12 16:40
→ Profaner:雲朵大...快去信上訴吧.... 04/12 16:41
推 LOVEYUI:等判決吧 可以開始離題了~ 04/12 16:41
→ anedo:違規跟進而的兩種處罰方法得看清楚阿..(茶) 04/12 16:41
→ Profaner:愛由衣大又要來中槍了嗎?wwwwwww 04/12 16:41
推 f21490310:愛由衣大也出現了 0..0 04/12 16:41
推 andy80209:(三)未經同意,公佈與他人間之水球及信件內容。 04/12 16:41
推 egguitar:現在是要自證己罪的時代!! 04/12 16:41
推 pirrysal: (三)未經同意,公佈與他人間之水球及信件內容。 04/12 16:41
推 alex12582001:( ′,_ゝ`) <有好多大咖 04/12 16:42
→ andy80209:但於申訴時作為證據資料並發表 於本站指定之看板 04/12 16:42
推 Alfred:其實真的要搞不准在板上討論板務也行啊,修改板規然後公告 04/12 16:42
→ andy80209:或依本站要求提出者,不在此限。 04/12 16:42
→ Profaner:現在是要請神明示時代 04/12 16:42
推 yohko:愛由衣快去籌錢衝武道管阿阿阿XD 04/12 16:42
→ Alfred:鎖起來就好了嘛。為什麼不做要這樣子落人話柄? 04/12 16:42
→ pirrysal:私信與版上犯規無關,你不可依此永久水桶他 04/12 16:42
→ andy80209:你要不要先搞懂站規在來警告人? 04/12 16:42
→ arrakis:講到"等"判決就想要賭一把... 04/12 16:42
推 newgunden:新手版主要小心阿...跟你通信的很多都不是常來逛的 04/12 16:42
→ f21490310:an大、pi大,在一起~在一起~ 04/12 16:43
欲平反之結果;
希望由板主dulinove撤銷警告判決,並公開對板友cloud7515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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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0.107.174.1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