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sunamimk2於6/16時,在C_Chat違反板規中人身攻擊一項而遭水桶處分
隨後tsunamimk2即刪除於C_Chat的所有文章
當有人發表攻擊族群的文章後,必然會有人於推文中違反人身攻擊的相關規定
而檢舉人身攻擊者通常為發表攻擊文章的人,這情況屢見不鮮
tsunamimk2被水桶後隨即刪除自己於C_Chat的所有文章
並且以水球方式告知板主不再至C_Chat,以及不服判決等言論
其後以站內信表示不願將自己的文章繼續留在C_Chat,要求板主解m
而之後則上組務板要求板主解m,並且使用著作權法聲明自己的權力
tsunamimk2一方面稱自己的文章無可取之處,而且並不在意他人引用
但一方面又欲以著作權法要求板主解除文章標記,甚至表示不排除寄發存證信函
雖然於水桶期間無法對文章進行編輯動作,但不代表tsunamimk2之後無法執行權力
再加上一般而言,著作權是防止有心人士對於著作進行不當利用
tsunamimk2已表明不在意文章被別人引用,卻又一再的以著作權法要求將自己的文章解m
這已經降低申訴的必要性,而且相信著作權法對於m文之類的事件並無明確規定
再加上一個月後,tsunamimk2依然能執行他的權力,這是無庸置疑的
另外,存證信函對於一般民眾而言,可以起到一定程度的制約力
因為一般民眾並不了解存證信函的涵義,往往會因為要寄存證信函的言論而受到影響
tsunamimk2於組務板先聲稱不排除寄存證信函的可能性
但在Igroun回應後,又稱沒有時間尋求法律途徑,這又和tsunamimk2主張的著作權衝突
如此反覆,也只是再次降低自己申訴的必要性和正當性
整起事件,tsunamimk2於一開始便指稱官僚氣息濃厚
此舉是否是要讓板務和組務投鼠忌器?
之後利用自身對於法律的了解,一再的聲明著作權法
但又表明沒有時間尋求法律途徑,那一開始就聲明著作權法的用意為何?
甚至聲稱不排除寄發存證信函,但之後又改口說沒有興趣寄發存證信函
那提到存證信函的用意為何?
此番小動作頻繁,卻只為著作權法不知有無明確規定的權力
而最原始的開端,竟是因為自己不小心跳入有心人士的陷阱
上述原因已將申述的必要性和正當性降至最低
並不是說申訴文就得必恭必敬,但像這種類似要脅的行為,組務是絕不歡迎
基於判例以及使用者和管理者通念
在此要求C_Chat板主撤除tsunamimk2於C_Chat的文章之標記
此文之後,相關文章禁止回應,如不服判決,請至PttLaw申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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