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Mallarme (馬拉美)
看板Cancer
標題Re: [公蟹] 我也喜歡妳 只是現在不想交女朋友
時間Thu Dec 31 09:00:56 2009
※ 引述《liebestod (小米愛大米)》之銘言:
附議這篇的原po。
想不想交女朋友並不是說了就算的,想交的又不一定會有對象。
原文那句「我很喜歡妳,但我還不想交女朋友」的翻譯比較近似於:
「我很享受妳來填補我的寂寞,也享受被妳喜歡的感覺,但妳不是我想給承諾的人。
所以就讓我們維持現狀,直到我遇見讓我想給予承諾的女生為止。」
所謂受過傷、怕再次受傷害、還沒準備好、還不想....
種種藉口都是假的,唯一的實話就是「我不想要妳當我女朋友」,
相處得再愉快就是沒那麼喜歡,所以才不想要把握,還想繼續觀望、等待真愛。
繼續放感覺下去也不會有結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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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文學得好得學文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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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74.18.152.221
→ seriousIam: He's just not that into you. 12/31 12:38
推 purplew:喔~ 原來要這樣翻譯XD 12/31 13:14
推 thesky:借轉 12/31 16:50
推 zuccas:心有戚戚焉....那句話的背後真的很殘酷QQ 12/31 17:48
推 auble:那請問,如果他跟我說過這句話,可是還是跟我成為了男女朋友 12/31 20:58
→ auble:這代表什麼0.0? 12/31 20:58
推 shenhiming:代表還沒準備好 01/01 00:58
推 Airseal:怎麼說都有道理... 真是萬無一失的藉口 01/02 04:21
→ Mallarme:說過但是後來還是在一起,就歸於會讓人自打嘴巴的緣份吧 01/02 17: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