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Car-rent 關於我們 聯絡資訊
原文吃光光 因是同業不方便做任何評論 (雖然說也不認識 = =) 一般來說租車人收到罰單基本上都是由租車公司通知(廢話) 對方不承認不接電話對我也沒差 = = 我直接送當初填寫出租單跟當初的雙證件copy 到監理站或小客車租賃工會 只要能出示是對方在這段期間出租 就可以"轉罰"到租車人身上 轉罰的前提是 租車公司 必需是"合法" 且有加入工會才行 而且 依我的經驗 有些地區縣市 甚至是測速照相機 相關單位的人會一段期間去收集 ====> 然後再轉交相關單位 ===> 變成罰單 有聽說比較偏遠地區的冷門地點相機 因為量不多收集慢 可能會收到半年前的罰單 不過96.01的罰單有誇張到 該不會是他們現在整理資料的時候才發現吧!? 可能當初以為是店家的所以先繳 ~ 這幾天才發現原來是客人的這樣? 建議是 : 請對方出示當初你填寫的出租單並對照罰單時間 如果確定是你的 ~ 也請出示如推文所說的繳費證明 總之有看到證據再繳吧 以上答案希望對你有所幫助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0.242.66.182
lightring:感謝!! 08/26 22:53
hpsno1:96年還算小CASE 今天接到監理站打來94年的停車費繳費通知. 08/28 10:08
hpsno1:接到這種 租車公司也難為啊 監理站行政效率真的是...... 08/28 10:10
onono:停車費不是監理處管的..所以監理處也很無奈!! 08/28 11: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