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kai761:的確在店家立場,簽本票較有利 可是對消費者是較不利的 10/15 16:50
→ kai761:大家各有立場 只是在消費者立場,既有免簽的可選,何苦不選 10/15 16:51
→ dasuai:因為有時不簽本票的租車公司價格比較貴(如格上、和運) 10/15 17:45
→ dasuai:但往往我們都只在乎日租金的多寡 沒去考量其他的風險與問題 10/15 17:45
→ dasuai:有牌子的比較好 但是因為營運成本的關係 所以會比較貴 10/15 17:46
→ dasuai:因為還要養一些內勤人員 自營租車行沒有人事成本 故租金較 10/15 17:47
→ dasuai:低 但相對的 對於商譽的注重程度會有所不同 反正總是會有人 10/15 17:47
→ dasuai:被低廉的租金吸引進來 10/15 17:48
→ loveayu1977:物價反映成本這句話用在大部分租車業在適合不過了,一 10/15 17:51
→ loveayu1977:般來說新車不會給你便宜到哪,所以便宜的有便宜的道理 10/15 17:52
→ loveayu1977:遽我所知租大型重型機車好像也是要簽本票@@a 10/15 17:54
→ loveayu1977:我只能說,租車業不是靠本票賺錢,其實跟本用不到,目 10/15 17:54
→ loveayu1977:地為自保以及讓某些客人較不敢亂來。 10/15 17:55
推 flyfeel:這篇超級中肯.. 10/15 19:32
推 kai761:如果車行收本票,遇到車輛有毀損的情形,不會亂喊價,而是實際 10/17 11:22
→ kai761:修多少就收多少,還無所謂 但是若拿著本票漫天喊價,消費者 10/17 11:23
→ kai761:就很不利 消費者何必冒險去簽本票? 10/17 11:25
→ dasuai:是沒有必要冒險簽本票 只是有時候日租金便宜的店家就是要簽 10/17 12:03
→ dasuai:本票 為了這一兩百塊的差異 就跟他拼看看了 孰知..... 10/17 12:04
→ loveayu1977:所以維修就需要報價單,若是找原廠的話原場不敢亂報的 10/17 16:33
→ loveayu1977:就算報價單做假,發票也不可能會虛報金額。 10/17 16:38
→ loveayu1977:不過我覺得,會在本票上面做手腳的車行,應該也很難存 10/17 16:39
→ loveayu1977:活好幾年!! 10/17 16:40
推 kai761:看前面幾篇,有人還車後車行還保留30萬本票 這想幹什麼? 10/17 20:37
→ kai761:罰單在怎樣也很難到30萬吧 對消費者來說,真的,別簽 10/17 20:37
→ loveayu1977:詳細情形我不知道,不過您是指再額外簽30萬那篇文章嗎 10/18 08:44
→ loveayu1977:簽本票的目的大多都純為怕車有去無回,以及怕客人有餘 10/18 08:45
→ loveayu1977:款未清就跑了,若您簽的本票高餘實際車價過多,你會想 10/18 08:46
→ loveayu1977:簽嗎?錯在那間車行不在本票,就好比租DVD他會要求押 10/18 08:47
→ loveayu1977:金200~500就是怕損失,難道你租一台ALTIS也想付押金五 10/18 08:48
→ loveayu1977:十萬??很多消費者都只想到自己的立場,而不會店家著想 10/18 08:48
→ loveayu1977:消費者自保,那誰來保護商家??當然N十萬對一般人來說 10/18 08:49
→ loveayu1977:是很高,但是你有沒有想過,車行租一台車給你耗損有多 10/18 08:50
→ loveayu1977:少?怕客人加假油、甩尾、拉轉、車禍。你覺得車禍後你 10/18 08:51
→ loveayu1977:賠了錢車子會變回原來的性能嗎?再說難聽一點,如果連 10/18 08:52
→ loveayu1977:...那句還是別說好了= = 10/18 08:53
→ loveayu1977:所以說簽本票基本上是沒啥大問題的,問題在店家的手法 10/18 08:53
→ loveayu1977:如果你要拿黑店跟一般店家比,那我也沒輒...懶X比雞腿 10/18 08:57
→ loveayu1977:你不覺得有損雞腿的名譽....XD 10/18 08:57
→ loveayu1977:補充第九行,還有車子被開走沒回來,這種你想靠警察抓 10/18 08:58
→ loveayu1977:嗎?我遇過一次,車子出去15分鐘後,衛星定位點消失了 10/18 08:59
→ loveayu1977:最後出現的點在台南大同路尾,那裡有多少的車行??? 10/18 08:59
→ loveayu1977:公司出動近10台車在附近找連同警察,一樣沒結果... 10/18 09:00
→ loveayu1977:是到了一個多月後在岡山附近的KTV外面找到,車子已經 10/18 09:01
→ loveayu1977:撞毀了,最後才發現他有很多前科。 10/18 09:03
→ loveayu1977:警察列出通緝犯,通常都是犯案多次才會下令通緝,所以 10/18 09:04
→ loveayu1977:一開始查啥資料他都不在黑名單內。這種損失就超大.... 10/18 09:04
→ loveayu1977:最後,一定會有人說:你敢開租車行就要承擔這種風險。 10/18 09:05
→ loveayu1977:那我可以跟你說...你就永遠別借車給別人.... 10/18 09:05
→ loveayu1977:我剛剛去看過3970篇了,事主自己當時也沒有問清楚就胡 10/18 09:06
→ loveayu1977:理糊塗的簽了90萬,雖然店家沒有履行告知之義務,但 10/18 09:07
→ loveayu1977:該板友是不是一開始就已經忽視自己的保護意識了? 10/18 09:08
→ onono:推這一堆...幹嘛不直接用回的方便看!! 10/18 09:21
→ dasuai:好精采的"推"文~~~用回的會更好就是了 10/18 09:42
→ loveayu1977:因為不知不覺得越推越多...抱歉@@ 10/18 10:34
→ loveayu1977:那我重新整理一下好了= =a 10/18 10:35
推 Hotem:所在和運格上以會員制留資料養信用給折扣的方式 取代了本票 10/18 13: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