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kai761:假設在承租人能舉證他不可歸責的情形,出租人依法是要向第三 10/20 16:22
→ kai761:人求償的 如果是天災等不可歸責承租人事由,就沒人須賠了 10/20 16:25
→ kai761:承租人非所有人,根本無法向第三人請求車損賠償,車行要自己 10/20 16:26
→ kai761:去討,承租人的義務依約只要去報案=讓車行知道誰毀損他的車 10/20 16:28
推 kai761:如果有興趣,可以上司法院網站查裁判書查詢,如台北地院91簡 10/20 16:31
→ kai761:上114 91簡上406這兩件是天災的, 有找到第三人的我再補上 10/20 16:32
→ onono:天災並沒有問題!!基本上只要盡了善良管理人責任 沒有故意或 10/20 16:37
→ onono:過失..那當然可以予以免責 但是怎麼證明?車行要求返還原車.. 10/20 16:39
推 kai761:恩 如何證明是個問題,所以承租人方面如果有不可歸責事由, 10/20 16:40
→ kai761:就應該立即處理,例如我前面舉過例子:被搶、被撞,馬上報案 10/20 16:40
→ onono:很合理吧!k大的依據應該是民225-1跟-2吧!責任歸屬沒辦法證明 10/20 16:41
→ kai761:留下證據證明 如果沒證據,車行當然就以可歸責承租人處理 10/20 16:41
→ onono:是第三人前!車行也只能依約向租用人請求賠償或回復車輛 10/20 16:42
→ onono:這個情況如果有保險就沒有這些爭議了..一切就交由保險公司做 10/20 16:43
→ onono:代位求償..這種方式最好 10/20 16:44
→ onono:肇事責任判定很少會有單方面全責的!!如何證明很重要!! 10/20 16:46
→ htlwade:討論拉 ~ 那有戰 ~ 哈 XD 10/20 19:49
推 flyfeel:只回2點..第三人跟承租人發生之問題,承租人可以使用權被侵 10/22 10:07
→ flyfeel:害而向第三人求償,而車行是否能向第三人求償,可以,但是, 10/22 10:08
→ flyfeel:承租人轉讓向第三人求償的權利給出租人,原則上要三方同意 10/22 10:08
推 flyfeel:民法294條..債權讓與包括,物權及使用權 10/22 1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