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AxelRubiPell:新組版規:版主資格 上站200 發文200 註冊滿一年 11/17 23:14
二、新增/刪除版主
<新增版主>
1.若該版已有版主,需現任版主於小組組務版提出申請,並經所有版主同意。
2.若該版無版主,請至LifeNewboard版提出連署。基本連署門檻為25人。
1>禁止multi-id連署。
2>連署時間滿三天方得於小組組務版提出申請。
3.新增之版主須符合 上站500/發表200 註冊時間滿一年之限制。
4.基本連署門檻之定義為支持加上反對人數之總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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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跟批踢踢好高高層不熟
行政程序也不很清楚
在沒有小組長的情況之下
進行版主連署到底有沒有效呢?
如果有效的話
板上可以先徵求自願擔任代理版主者
匯集共識之後再至組務版進行連署
沒效的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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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誰有興趣先去報名、實習兩個月
然後當上小組長再回來整飭本版板務囉 XD
其實我蠻想幫忙處理板務
不過目前是個大限將至(明年考研究所)的考生
時間管理上可能會有困難
希望能再找一到兩位熱心板友一起
有意願的請回個文或寄信給我討論討論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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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2.4.234
原文恕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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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組務版( L_LifeInfo )的板規轉過來給大家參考
以下僅節錄版主遴選相關規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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