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mayko (mayko)
站內CareerLady
標題Re: [閒聊] 被逼著簽離職書
時間Thu Nov 12 23:38:36 2009
※ 引述《changho (mastina)》之銘言:
: 最近聽到朋友公司發生的事...
: 話說當事人因為不想留在公司加班,因此把檔案用mail寄回家,
: 想在家裡做,但他們公司有明文規定不能將公司資料帶出公司,
:
: 然後就在會議室裡逼他簽離職書,
: 不知大家如果遇到這樣的情況會如何反應呢?
基本上 乖乖簽
不照公司規則走漏洞 抓到就得認了
這個公司可用開除
請注意 是開除 不是資遣
像你朋友這樣 如果事後去鬧說是被迫簽離職
攤出來的話 公司是可以把離職原因改為開除
反而在勞工局那列檔(而且會更黑)
而且他的主管動作是半點慈心外加自保
不然不會找別部門主管見證
我公司數年前對某個
上班開小差(不只一次)被別部門抓到的人
還是給他主管面子 給了一點點仁慈
讓他以自願離職的名義離開
結果這傢夥半年後居然告公司
規避資遣費逼他簽自願離職
人資主管氣炸啦,調出資料 回覆勞工局
也把他離職原因改為"開除"
本來只有相關部門知道的事
貼公告全公司皆知
如果有相關產業來問
這傢夥在相關圈子也混不下去了
這件事你不能只聽你朋友片面之辭
你以為的正義也不見得是真正的正義
ps.
1.我可以接受你朋友是無心之過
但是會搞到主管不挺要他走
表示他的能力可能不符主管期待 才會不給寬容要他走
2.為甚麼我會知道這麼細
因為是我們這個group抓到的 當時是懷疑他監守自盜
(結果是大陸盜點卡集團的傑作 orz)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編輯: mayko 來自: 61.229.100.128 (11/12 23:46)
推 ParfaitGirl:開除跟資遣不是都一樣是非自願嗎? 11/12 23:45
→ mayko:資遣有資遣費,開除沒有.事由嚴重公司可向其求償 11/12 23:46
推 ParfaitGirl:原來如此 o_o 11/12 23:47
→ mayko:更嚴重的公司可以提告(ex:竊取公司財物) 11/12 23:50
→ erty:不論資遣或開除都可依民事途徑求償,交接不完全也是一樣 11/12 23:58
→ erty:另外勞工局那裡不論資遣或解雇都會列冊,但不是讓人查詢用的 11/12 23:59
→ erty:是確認有無按照規定通報,並且該員工是否能領失業給付 11/12 23: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