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LoveNancy (NancyN 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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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Re: [職場] 提離職的時間點
時間Mon Jan 25 17:01:11 2010
現在應該有不少人想離職
藉這篇提供我找的資料給大家參考
如果當初公司沒有簽約或是提供所謂的員工手冊
那基本上都是按照勞基法走
照勞基法第15條規定 勞工終止契約時應準用第16條第一項規定期間預告雇主
1.繼續工作三個月以上一年未滿者 於10日前預告之
2.繼續工作一年以上三年未滿者 於20日前預告之
3.繼續工作三年以上者 於30日前預告之
所謂的預告期間 是包含所有假日的喔
依照臺勞資 字第6578號 函釋勞動基準法第15.16條
勞資雙方對他方終止勞動契約之預告期間 應包括各種假期在內
所以農曆年前提出 等於這九天假期也算在預告期內
如果想在3/1確定離職 在2/8提出離職申請是比較保險的
以上資料皆可在行政院勞工委員會 勞工法令查詢系統查到
為避免到時候口說無憑 我個人建議書面及電子郵件都要留底證明提出日期
如果有錯誤請各位指正^__^
※ 引述《Snoutt (迎向新生活)》之銘言:
: 已經決定年後要離職,
: 離職申請也準備好了,只差在什麼時候要向主管提。
: 之前一直想說2/19年後上班第一天就向主管提,
: 但最近聽到太多同事要在年後離職,
: 所以又在考慮是不是要提早,
: 在放年假(2/12)的前一天下班將離職申請放在主管桌上。
: 可以請大家給我點建議嗎?
: 因為真的做的很累,如果不是為了年終,
: 等產假同事回來就想提了。
: 我真的很希望3/1就能是自由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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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59.120.167.242
推 ntuutn:偷偷問 離職申請有固定格式嗎? 我們是小公司 01/25 17:21
推 decomean:我3年換了5個工作 辭職的事 可以口頭或書面行之均有效 01/26 02:35
→ decomean:為了避免老闆不認帳 最好以書面行之 並押好日期 01/26 02:36
→ decomean:辭職書沒有固定格式 也不必洋洋灑灑 又不是寫悔過書 不必 01/26 02:38
→ decomean:感到內疚 2行就夠:本人另有他就(或另有生涯規劃) 決定自 01/26 02:40
→ decomean:X年X月X日起 辭去XX公司XX職務 請鑑核 最後押個日期 01/26 02:43
→ decomean:有人傻傻的以為 如果老闆不簽就走不了 這就大錯特錯 01/26 02: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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