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EucalyptusJ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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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Re: [職場] 育嬰假都不需提前告知的嗎?
時間Wed Jun 5 17:16:27 2013
有個好奇的點
如果今天
這位請育嬰假的同事 她私底下告訴這位職代 說她應該會請育嬰假
但請她先不要告訴公司 這樣的做法 原波會配合嗎?
這樣的做法應有符合:給職代同事心理準備的前提
但有意義嗎?有比較厲害比較貼心嗎?
畢竟分配工作應該不是原波這位職代者可以決定的
嗯
出於好奇 提出這種可能問問討論看看
※ 引述《waisalder (我是工頭)》之銘言:
: 其實台灣人有奴性 是很正常的
: 就算我自己也一樣
: 有奴性並不可怕
: 可怕的是有奴性還不自知 還拼命當資方打手
: 我試著喚醒你的自尊好了
: =======================以上還是前言=================
: ※ 引述《lazyen (我和我驕傲的倔強)》之銘言:
: : 謝謝諸位的建言~
: : 人力配套和工作量的問題,是該歸咎到公司
: : 無庸置疑,這是公司的問題
: 恭喜你 你還有點救 還知道工作量及人力配套 是公司問題
: : 但... 我想不管在哪間公司,就算是組織健全的公司
: : 工作上你要請長期的育嬰假
: : 早點告知你的主管和職代都是必要的
: 既然你 第一篇文 有提到勞基法
: 可以麻煩你 指出 勞基法 有那一條寫出 請長期育嬰假 需早點告知?
: 或是 有明確規定出 需提早多少日提出?
: : 哪天換成是我要請育嬰假的時候
: : 即使工作量和人力配套是公司的問題~
: : 我也是會事先告知我的主管和職代
: 嗯 那是你,不代表所有人 請別套用到每一個人身上
: : 我想... "這是基本的工作態度和尊重"
: 今天若要討論的主題是"職場上基本的工作態度和尊重"
: 每個人大概都可以說出一堆道理 應該超過30篇文章以上也討論不完
: 還是要強調 提不提早告知育嬰假 並不在法規規範中
: 至於是不是基本的工作態度和尊重 也不是由你來定義
: 記得 這是"我想" 並不是代表每個人都要發漏你的想法
: : 還是大家都認為,這種已經事先知道要請的長假
: : 你也不需要告知工作上任何相關人事?
: : 當然這樣也沒錯啦....
: : 原來職場是這樣應對的,我今日受教了!
: 是不是大家都認為 我不知道
: 我只知道這是法治的社會 勞基法 只規定 任職滿多久 需提早多久提出離職
: 從沒規定過 育嬰假需提早多久提出
: 至於你同事 不提早告知 請育嬰假
: 甘願冒著 被同事幹勦 會黑掉 甚至被FIRE的風險
: 那也是她的事 簡言之 關你屁事
: 不要再來扣職場如何應對的大帽子了
: 職場該如何應對 每個人都應該有自己的方式 應不在本文討論
: : waisalder說的也都沒錯,但扯到奴性也就太言重
: : 且"臨時意外"跟"事先知道要請假"是不同的狀況
: : 請問意外這種例子是會"事先知道"的嗎?
: : 你已經事先知道要請假卻一直不說
: : 主管也一直以為就是照她說的她要請保母
: : 也就照她說的這樣安排工作
: : 公司雖然工作量大,但也不致於會逼人走
: : 所以主管目前也就是就照她說的,等她回來
: : 其他的就如各位說的,沒配套措施是公司的問題
: : 我僅針對"告知"這件點抒發罷了!
: 不管是不是意外 或是刻意臨時請長假
: 那都是你同事的自由
: 事後會造成何種後果 本來就是各人承擔
: 當然相對的 公司會不會逼人走 那也是公司的自由
: 從頭到尾 我還是看不到你同事有做錯甚麼
: 回應一下你的標題
: 請育嬰假於法規上 真的不需要提早告知
: 至於推文中說自私的說法
: 我想舉另一個例子 大家省思一下
: 請問各位 當你想離開一間公司時 又有經濟負擔
: 開始騎驢找馬 請假去面試時 會老實跟主管說你是去面試?
: 我自己承認 我一定掰理由去面試 等面試確認上了 再來提離職
: 那個人工作不自私?大家工作都是為了世界和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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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218.32.95.30
→ cat1988416:我不知道原原PO會不會說,就我來講工作還是一個人做的 06/05 20:44
→ cat1988416:提前說只是讓我心裡有個準備,而不會改變工作量,而我 06/05 20:45
→ cat1988416:在兩個人做超過兩個人的工作量之後,我應該早就不見了 06/05 20:46
→ yuenblack:我會直接跟主管說,要為自己想大家一起來啊,如果公司因 06/05 20:52
→ yuenblack:為這樣要請他離開or還是堅持不補人的話我會離開。 06/05 20: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