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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文恕刪. 我的想法是 1. 假設在制度建全公司 & 良好主管的因素下 (就是請育嬰假不會被刁難/公司會調配人力/...等) 我想基於尊重的前提下, 提前告知會請育嬰假, 對職代/主管/公司是比較好的. 大家認為呢?? 2. 看到有些板友說, 請幾天假都要提前告知了, 為何請長假不用先說. 我想公司/主管不會因為才請幾天假就為難 or 把你炒了吧~ 但請長假就會有不可遇知的情形發生. 假設請育嬰假6個月. 在加上產假2個月, 就長達8個月了. 若是遇到公司制度 or 主管不那麼好的狀況下. 各位還會傾向提前告知嗎?? 我想我也不會先說, 雖然對不住代理人. 因為看過一些文章, 總會看到提前告知請育嬰假後, 就開始被主管處處刁難 or 問你要不要直接辦離職 or 其他事件...等 而之前也有板友提到, 若是私底下跟代理人說會請假. 那怎知職代會不會去打小報告跟主管說?? 3. 因為無良的公司很多, 其實我覺得請育嬰假, 是不是都要做好離職的心理準備呢? 請育嬰假後要回來時, 公司說不能復職(原職位), 跟你說公司目前沒有職缺 or 不然只能做業務 or 做你不適合的職缺... 變相逼你自己走人, 這合法嗎? 另外我有個問題, 若是產假結束後, 提出要請育嬰假, 因法律規定公司不能阻止員工請假, 但叫你自己走人, 這可以嗎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編輯: yukata 來自: 111.80.65.132 (06/08 23:09)
ssunnys:本末倒置 06/08 23:22
yuenblack:所以2的情況下不告知到底是想幹嘛?= =||| 06/08 23:38
yuenblack:如果公司制度不健全的話我傾向大家調解委員會見。 06/08 23:39
lonelystar06:我也推樓上的做法 先告知情義在 如果公司逼退那也不 06/08 23:48
lonelystar06:講情義 既然公司現實就是搬勞基法出來了 06/08 23:48
lonelystar06:我前公司有同事因故工傷 老闆叫他不用來 他馬上搬出 06/08 23:50
lonelystar06:他要跟勞工局申訴 老闆不敢再說第二句話 06/08 23:50
lonelystar06:自私是人的人性 但是我個人持不管對同事老闆情義做足 06/08 23:53
lonelystar06:但是如果對方得尺進寸 情理不通的時候 那就是要講法 06/08 23:55
Gunish:工作過量已經是沒情沒義,這樣的情形下不講是剛好而已 06/09 02:09
shuen1217:可是在2的情況下,就是依法就好了啊 既然法律上也沒有 06/09 02:21
Gunish:原文的工作環境本來就有問題,請產假的同事只是被當箭靶 06/09 02:21
shuen1217:告知義務 公司無情無義 那就合法就好了 不需要多作 06/09 02:21
shuen1217:且原po跟職代的關係也不算很好 我覺得可以理解不告知 06/09 02:22
beefang:所以你覺得都不要講比較不會被逼走??哈哈哈哈哈.....錯了 06/14 13:37
beefang:更會 而且還會搞到全公司沒人支持你(因為大家都要分你的工 06/14 13:38
beefang:作去做 而你卻連基本告知的禮貌都沒有) 06/14 13: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