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fiona6121 (fiona)
看板CareerLady
標題[職場] 未滿月以日薪計
時間Wed Jan 15 01:31:18 2014
前陣子在桃園應徵某家小科技公司,24K,8:30~18:00(共8.5小時)
面試時有說"第一個月未滿月以日薪計",當初沒想很多,只想說能做就先做這樣.
我的認知是公司行號所謂的日薪是含假日,
如我1/7報到,開價24K,就是24K除天數算1/7以後的薪水(含假日).
這樣也有18K/月左右的薪水
但上了4天班後,才知他們的未滿月是24K/31天*7號後來的天數(但不含假日)
所以是24K/1個月31天*17天上班日=13K多
問了很多朋友意見,都認為公司真要這樣算就要以115/時去計才符合勞基法.
不然就是24K/23天(只算上班日)*17天上班日
否則我1/7報到,24K/31天= 一小時約91元.....
只能怪我自己認知錯誤吧(聳肩
依朋友當多年老闆的經驗是說若真是照他們算法可以去申訴.
若是各位的話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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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3.204.18.109
推 wchien2:去申訴然後辭職嗎?不合理可是好像會徹底黑掉 01/15 01:37
→ CestSaku:24K有很多工作可以選,建議邊做邊找,年後轉職吧 01/15 09:14
推 cawaiimaple:勞基法不管大小月都是30天計,實務上接受不算假日 01/15 09:54
→ cawaiimaple:所以最少要24K/30*17=13.6K 01/15 09:55
→ cawaiimaple:乍看不合理,不過確實是合法的,未滿月就是這樣算 01/15 10:02
→ cawaiimaple:當然好的公司會算24K/30*25=20K 01/15 10:03
推 yeem:剛來而已 先看有沒有東西學吧 01/16 10:46
→ yeem:我覺得是合理的 01/16 10:46
推 helllomary:我覺得合理...先待待看吧! 02/16 00: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