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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godjohn (長船.太刀)》之銘言: : 你好 : 有一個疑問在我心中已久,希望你能為我解答 : 如果有未成年玩家跟你交易寶物之後 : 法定代理人上民事庭主張交易無效要求你把錢退回來 : 而你賣他的寶物卻又已經拿不回來了(該玩家轉贈、轉售、使用、裝備後綁定 : 或其他動作使寶物無法復原) : 請問你如何處理這種案例?? : 我補充一下法條 : 民法 : 第12條 滿二十歲為成年。 : 第13條 未滿七歲之未成年人,無行為能力。 : 滿七歲以上之未成年人,有限制行為能力。 : 第77條 限制行為能力人為意思表示及受意思表示,應得法定代理人 : 之允許。但純獲法律上之利益,或依其年齡及身份、日常生 : 活所必需者,不在此限。 : 換句話說今天有一未滿20歲的玩家花5萬跟你買寶物 : 然後再將寶物想辦法轉售 : 之後法定代理人發現後勃然大怒,上法庭向你主張交易無效 依民法第七十九條規定:「限制行為能力人未得法定代理人之允許,所訂立之契約, 須經法定代理人之承認,始生效力。」事後同意即為承認,於未經法定代理人承認前 ,該契約效力未定。但經承認後,即產生溯及效力(溯及訂約時)。 另限制行為能力人,於限制原因消滅後,承認其訂立之契約者,其契約亦屬有效。契約 之相對人對法定代理人或限制行為能力人限制原因消滅後,仍遲遲不為承認之表示,為使 雙方法律行為之效力確定,法律賦予契約之相對人有所謂「催告權」及「撤回權」,前者 規定,契約相對人,得定一個月以上期限,催告法定代理人,確答是否承認。 於期限內,法定代理人不為確答者,視為拒絕承認;後者規定,限制行為能力人所訂立之 契約,未經承認前,相對人得撤回之。但訂立契約時,知其未得有允許者,相對人不得撤 回,僅有催告權。 限制行為能力人 訂定契約為效力未定 須經法代承認或否認 來視為自始無效或有效 Wor有催告權 另外有兩招 因其為非因過失信其契約有效之當事人 可依民247請求信賴利益賠償 賠償範圍包括所受損害與所失利益 或依 民250約定契約不履行的違約金 我不是法律系的 講錯請自行查證 : 因為5萬元超出該限制行為能力人日常生活必需 : 法定代理人得主張其意思表示無效 : 若你無法証明其為詐術,在民事庭上你必敗無疑,必需退還5萬元 : 而電磁記錄在行政院之定型化契約內,視為遊戲公司之「物」 : 在此補充行政院消費者定型化契約 : 線上遊戲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 : 十二、 電磁紀錄。 : 本遊戲之所有電磁紀錄均屬乙方所有,乙方並應維持甲方相關電磁紀錄之完整。 : 甲方對於前項電磁紀錄有支配之權利 : 基本上你僅有使用權,並沒有所有權,因此你『在法律上』無從追求我將該虛擬寶物返還 : 我認為這是經營線上遊戲寶物交易要承擔的一樣很大的風險 : 而且實務上,很多你的客戶是未滿20歲於民法上無行為能力的人 : 你也無法避免與這些人做交易,甚至你也無法知道自已交易的對象是否滿20歲 : 請問你在類似這樣的案子上你會如何處理? : 以及面對此類法律交易問題,您是否有準備好足夠的法律顧問來面對? : ※ 引述《wor (麥當勞哥)》之銘言: : : 你好 : : 就世俗來說是正確的觀念 : : 但不代表每個人的人生規劃都要這樣走 : : 當醫生 律師 工程師 : : 國小大家應該都有寫過一篇名為我將來要做什麼的作文 : : 我寫的是發明家 因為符合社會的期待 也免的遭受到老師同學異樣的眼光 : : 可是我真正心裡想的是當垃圾清潔工 因為我喜歡環保 : : 我不知道各位如果聽到自己兒女要當清潔工不知道會不會氣死 : : 但是人各有志 並不是每個人都望著大富大貴的路走 : : 魯夫的爺爺卡普希望他們兄弟倆都加入海軍 : : 但他們都選擇當海賊 : : 魯夫 艾斯錯了嗎? : : 這部份我跟你的觀點不同 : : 線上遊戲在台灣年產值400億會沒有發展性嗎? : : 400億我是聽陶子說的...前幾天看大學生了沒她有提到 忘了哪一集 : : http://yblog.org/archive/print.php?id=11513 : : 應該沒差到哪去 : : 如果替代率真的很高的話以台灣幾十萬線上遊戲玩家 : : 我早就撐不了三個月 去年早就倒店了 : : 我沒被淘汰 有我的優勢在 : : 抱歉 : : 因為生長環境的關係 我盡量不碰任何投資有關的事 以後很難說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8.166.176.12
wor:太專業了XDD 03/21 23:38
littlerole:專業優文推一下 03/24 20: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