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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roors :你怎麼覺得110、119會用殘特的人阿?? ~~~~~~~~~~~~~~~~~~~~~~~~~~~~~~~~~~~~~~~~~~~~~~~~~~~~~~~~~~ 本蛇有在特殊學校待過 《特教法》有懂一些 特教法裏頭有規定  公家單位每五十個員工 需要"強制"聘用一個領有身心障礙手冊的人 私人企業 每一百個員工 要"強制"聘用一個 即便有殘障特考  通常只要是「營利事業單位」 例如:中油、台電、郵局等 多用一個 對企業其實沒差 你難道不知道現在很多單位都在搶「聽障的」  WHY? 便 宜 又 好 用 啊 !建議有手冊的人 找個立委幫忙喬  「公家單位每五十個員工 需要"強制"聘用一個領有身心障礙手冊的人」 PS:「學校」是公家單位裡面最窮的、福利待遇最差的 ※ 編輯: s8402019 來自: 114.36.185.7 (10/06 10:20)
Scor :他說的是119 110 那是需要接電話的工作吧? 聽障? 10/06 16:49
Scor :不是歧視障礙,是工作的必要能力問題 10/06 16:50
總有公友的工作吧?!119、110總要有人打打雜、跑跑腿吧!? 澆澆花、整理垃圾、傳遞公文 這總行吧?! 重點在於那個單位有沒有晉用身障人員?如果有 占總員工百分比多少? 如果沒有到五十分之一 其實可以去講講看 現在抓得很嚴 沒有足額晉用 主官管會上報紙的 有缺比較重要! 進去後自然有人會分派工作的 不會叫聽障的去接電話啦!沒那麼狠 = = 身障法就是要保障身心障礙人士 不論是公家或是私人企業  都一定要有一定比例晉用身障人士 可惜有些單位寧願罰錢 也不願意晉用 這部分其實媒體可以去好好挖 這裡頭故事保證精彩 讓我們繼續看下去... ^^ ※ 編輯: s8402019 來自: 114.24.134.88 (10/06 21: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