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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anancho (放過自己)》之銘言: : 原PO是私大法律系畢 : 因本科系求職不順, : 多方嘗試下 : 誤打誤撞進了公家機關當任派遣的行政職 : 在快屆滿七年之際 : 今年新上任主管非常不喜歡我 : 那天直接嗆說,叫我這份工作不用做了 : 因為工作氣氛太差, : 有在考慮離職 : 想著自己是不是入錯行 : 人生規劃太晚.... : 下一步....該怎麼辦呢?? 人還在,總是可以規劃些啥的,派遣能做7年,您還真沒啥危機意識... 派遣沒有年資,明年不確定雇用,正式員工的福利保障都沒有... 法律系畢業有律師照嗎?我猜沒有,但是法律這行,有照有點差的,或者說 法律系在外面混,律師資格是某些職務的門票... 現在就這樣了,那長官還要從側面施壓,顯然power也沒太大,不要一下子自己辭了 被人fire都還應該有點資遣費,找不到工作有可能領領半年失業津貼啥... 算算手邊有的資源,想想到底這輩子要作啥,做做分析再看看吧 -- 五穀雜糧加蔬菜 運動加樂觀 於晝夜常念善法 思維善法 觀察善法 想不出來作啥事好時 就唸佛吧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31.131.225
michaelgodtw:派遣本來就是做一天算一天!這句話言重!再者,很多公司 12/29 09:39
michaelgodtw:也是說砍就砍!這絕對不是少數,台灣的多數 12/29 09:39
michaelgodtw:一般公司被LAY OFF有遣散費(不見得拿的到),派遣似乎 12/29 09:40
michaelgodtw:沒有吧!這只是兩個的差距 12/29 09:41
opm :派遣做1天算1天並沒有問題,但是保障性跟持續性問題很 12/29 09:49
opm :大,原po能一做7年顯然是長約了,要鬧上法院都還有的談 12/29 09:50
opm :勞動基準法加減看看,有些對勞工有利的東西,並不能以 12/29 09:51
opm :契約規避,但是一"自願"離職就別談了,連就保的失業津 12/29 09:52
opm :貼都不符資格 12/29 09:53
opm :勞動基準法11,16,17條參照 12/29 10:02
OrcaLee :只要時間到不續約 就要閃人了 另外不續約視同非自願 01/03 01:48
lwghost :派遣基本上都是短約,做七年應該是一直續約而非長約 01/06 23: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