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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考緣起] 近日台灣社會為了廢除死刑議題,吵得沸沸揚揚,部長也為此去職。 倘若鄭成功當年沒趕走荷蘭人,而受加爾文主義深深影響的荷蘭基督教, 會怎麼看待台灣現在的廢死刑議題呢? [加爾文殺人?] 有網站表示加爾文將米格爾.塞爾韋特(Michael Servetus),也就是 一位西班牙醫生活活燒死在火刑柱上。處死刑的罪名是因為塞爾韋特反對 「嬰兒洗禮」和「三位一體教義」。塞爾韋特被逮捕的前七年,加爾文寫 信給他的朋友法雷爾(Farel)說: 「若塞爾韋特來到我這裡,在我的權下 ,我永遠不會容忍他活著離開。」 馬丁路德支持死刑的態度明確,加爾文似乎也不曾反對,更涉入了直 接殺人的醜聞,我不知道歐洲人對於這些歷史的反省是什麼,很難知道到 底為什麼歐盟會拿免簽證作為交換「廢除死刑」的外交談判籌碼,歐洲人 對於這些血淋淋的歷史,究竟如何自省和自圓其說? ※相關資訊來源: 揭穿加爾文殺人的陰謀 - 關於市議會和宗教法庭。 http://tw.myblog.yahoo.com/jw!z5LYBy2TFxa6LkYKSGoXsr9qKw--/article?mid=3666 關於「加爾文殺人和同性戀」的對話 http://tw.myblog.yahoo.com/jw!z5LYBy2TFxa6LkYKSGoXsr9qKw--/article?mid=3654 [加爾文殺人不悔改,但是他還是得救?] 歷史中的宗教改革,其實跟許多革命一樣,犧牲了許多人的性命,就像法國 大革命一樣,斷頭台上有許多罪不致於死的無辜者鮮血。 所以,恕我完全無法認同這兩位宗教領袖的死刑見解和對他人生命的態度。 哈格德若悔改,我想天主應該會悅納,但無視馬丁路德、加爾文殺人言論與 染血作為,只強調他們在神學與教會史上的貢獻,很難符合個人良知,這也是我 想指出的矛盾之一。 他們兩位若來到二十一世紀的台灣法庭,在這裡,在民主的司法權下,多少 法官和台灣民眾,能夠容忍他們繼續持著相關言論,活著離開監獄? 性侵、婚外性行為、虐童之行固然該譴責,但面對殺人,上帝豈可雙重標準? 教會又豈可寬以待己? 誠心認錯、道歉、公佈加害者與隱匿者,作賠償作補贖,有可能嗎?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5.231.213.85
Pietro:沒記錯的話,加老先生其實是有叫賽醫生不要來的... 04/08 12:21
Pietro:動審判的其實是當地議會(雖然是受他影響的新教團),不是老加 04/08 12:22
Pietro: 體地區 04/08 12:23
ardanus:資訊來源是? 04/08 20:12
Pietro:我可能記錯了... 04/08 20:25
Pietro:http://www.ccim.org/node/274 這篇的論點是在老加當時失勢 04/08 20:28
Pietro:而定罪的日耳曼議會當時和老加處的關係不好,大概是這樣 04/08 20:29
Pietro:我不太清楚了...對不起 04/08 20:30
※為尊重版面規則,直接在此回應。 ◎我沉思加爾文與死刑的關係,找尋否認加爾文與塞爾維特受刑死亡的關係,很遺憾, 得到了一個比較肯定的答案。有一篇來自《加爾文傳》的摘要,指出了問題所在。 ( 該傳記作者:茜爾‧凡赫爾斯瑪{美國} 大陸譯者:王兆豐) 該書確實承認:當時判決塞爾維特的權力不在加爾文手裡...... 然而,該書也表示: 1. 加爾文確實在塞氏的死上有份,他要求議會逮捕塞氏,他起訴了塞氏,他在小 議會進行了多次的辯論,證明此人的異端威脅基督的教會。雖然在真正判決時 加爾文沒有參加,但他確實是同意的。儘管他反對使用火刑,加爾文也曾寫過 一本小冊子,稱塞氏為「那個自取滅亡的……異端分子」,並為處死塞氏辯護。 2. 我們也承認加爾文與賽維斯特火刑事件有不可推卻的關係,但有誰,處在那樣 的位置中,能與這件事情沒有關係呢?    多年之後,在塞氏赴刑的山坡上立著一塊石碑,上面用法文刻著下面這段文字:   我們是改教者加爾文的忠實感恩之後裔,特批判他的這一錯誤,這是 那個時代的錯。但是我們根據宗教改革運動與福音的真正教義,相信 良心的自由超乎一切,特立此碑以示和好之意。   1903年10月27日 資訊來源:http://sites.google.com/site/voiceofgreengrass/-310 3. 請注意上面的網頁,用了深綠字體,意圖淡化加爾文的責任,試圖告訴大家: ⊕這是那個時代的錯。 ⊕當時判決塞爾維特的權力不在加爾文手裏。 ⊕塞爾維特把他寫的書叫做《基督教信仰恢復》為的是摧毀基督教會。 ⊕天主教西班牙宗教審判團最高議會下令不惜一切代價逮捕並帶回本國 卻忘記作者同時也說: ⊕加爾文確實在塞氏的死上有份 ⊕他要求議會逮捕塞氏,他起訴了塞氏,他在小議會進行了多次的辯論 ⊕今天,我們也承認加爾文與賽維斯特火刑事件有不可推卻的關係 好吧,時代的錯都是中古世紀天主教愛燒異端的思維,和神聖羅馬帝國 法律對於否定三位一體者賞唯一死刑的錯:) ◎我想這句話應該是真的: 加爾文只是不同意火刑,而贊成其他(方式)的死刑,並且他從沒後悔過。 ◎看看新教神學院裡,三位老師的說法: http://ce.fhl.net/liang/ywl/ywl-003.htm 其實塞維徒斯由於其神格一位論的見解,被當時的教會判為異端,已在天主教 地區的維也納被捕並判死刑,後來越獄逃到瑞士,日內瓦市議會仍判其為死刑 並執行。此案並非加爾文所宣判,加爾文還替他求情,將火刑改用砍頭,但仍 未被採納;加爾文只是未能超出當代的想法,為他求生而已。 [要求逮捕、親自起訴、參與異端判定的法庭辯論,三位老師怎都不說啊?] ※ 編輯: ardanus 來自: 125.231.210.38 (04/12 02:50) ◎無怪乎有人表示:我實在無法相信加爾文和改革宗和長老教會。 http://tw.myblog.yahoo.com/jw!ZLJ1ci2ZGxzkuGocyJQ21A--/article?mid=16 [節錄] 我對於加爾文感到非常失望,改革宗和羅馬天主教並沒甚麼不同。同樣都是 為達目的不擇手段的兇手,加爾文只不過把天主教的權威轉換成他自己的權威而 已,凡是和加爾文不同的教義就認為是異端加以攻擊,其實加爾文派才是最大的 異端,依我看真正該處死的人應該是加爾文,迫害人民的兇手才是最該死的! 怎 麼會是塞爾韋特呢?難道就繼續讓兇手逍遙法外嗎?這樣還有天理嗎?我實在難 以相信這教派居然還保存至今,我實在是難以接受!!我沒辦法去相信這樣的一支 極權教派,他沒有看見基督最重要的誡命是要去『愛你的仇敵,』而不是去摧毀 他們,加爾文只不過是拿宗教滿足自己權力操縱的工具罷了,看你們慶祝改革宗 神學家加爾文誕生五百週年紀念!我真是感到莫大的羞恥!! ◎本人認為遲來的道歉比遲遲仍不道歉好得多,否則價值觀真的會錯亂掉。 遲來的道歉 http://www.catholicworld.info/sameroot/I7.htm ※ 編輯: ardanus 來自: 125.231.210.38 (04/12 03:19)
Pietro:謝謝,長知識 04/12 04: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