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abyz:長了不少知識,多謝兩位 :) 02/09 23:59
※ 引述《levinas (the other)》之銘言:
: ※ 引述《Yenfu35 (廣平君)》之銘言:
: : 天主教亞洲通訊社一名記者曾諮詢數名教律專家,
: : 答案是:受絕罰不等於被逐出教會。
: : 若瑟神父說:「換言之,被絕罰者並沒有被逐出教會;而且將信徒從教會
: : 驅逐,也不是立法原意。」他又說:「人一旦領了洗,就永遠是教友,這個
: : 神印是不會消失的,就算背了教也是一樣。」
: 這位中國的「若瑟神父」應該是在評論樂山教區主教雷世銀神父
: 接受非法祝聖事件時提出上開看法。巧合的是,去年廣東汕頭教
: 區非法晉牧的黃炳章神父,其聖名也是「若瑟」,是同一人嗎?
文中說這位「若瑟神父」曾在國外取得教律博士。
而我曾用google檢索了黃炳章神父的個人資料,
結果沒有資料顯示他曾出國進修,所以也許不是。
: 這樣的看法是否代表天主教主流意見?
: 一般人對「絕罰」(拉丁語 Excommunication字面意即斷絕來往)的
: 理解就是「逐出教會」,即使認為不等於下地獄,即使《天主教法典》
: 保留了主教、教宗的取消權,但仍極為嚴重。
: 再參考:天主教教理‧卷三‧第一部份第1章對「大罪」的解釋:
: 1855. 大罪是嚴重地違反天主的法律,摧毀在我們心內的愛德;大罪
: 是人把低下的美善放在天主之上,「背離作為自己終向和真福的天主」。
: 1861. 大罪,一如愛本身,是人自由的根本抉擇。大罪「導致愛德的
: 失落和聖化恩寵的喪失」,就是「恩寵狀態的喪失」。人若不藉著悔
: 改和天主的寬恕蒙受救贖,他將招致被擯棄在基督的神國之外,和地
: 獄的永死,因為我們的自由有能力作出「永久而無可挽回的抉擇」。
: 如此,對於「叛教」受絕罰且「未悔改」之曾受洗教徒,即使將絕罰
: 視為為使他覺醒回頭改過,希望最終悔改得救(格前5:5,弟前1:20)
: ,天主教會的主流意見仍只是「不再共融」、而非「逐出教會」嗎?
http://tinyurl.com/7ou2a7s
http://catholicsinchina.blogspot.com/2011/07/solemnity-of-sacred-heart-
celebrated-in.html
http://tinyurl.com/7x9al6n
http://www.cathnewschina.com/2011/07/13/%e3%80%90%e6%96%87%e4%bb%b6%e3%
80%91%e8%90%ac%e6%b0%91%e7%a6%8f%e9%9f%b3%e9%83%a8%e9%97%a1%e9%87%8b%e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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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ba%8b%e4%bb%b6%e8%81%b2/
萬民福傳部曾在所管轄的新聞媒體「信仰通訊社」部落格發文,
為對岸教友解決對樂山事件聖座聲明所發的疑問。
文首表示,他們已先諮詢了一些教會法律專家的意見。
其中第三題的中文版這樣說:
3.絕罰是否意味著被驅逐出教會?
被絕罰者並非被逐。教會有兩個幅度,一個是有形可見的,另一個是無形神
妙的。就有形可見社會的意義而言,被絕罰者承擔所有法律的後果(《法典》
1331),受到某程度的革除,不得主動地參與公教團體的生活。而同一個被絕
罰者,因著聖洗聖事仍然是教會成員──基督奧體的肢體。這就是為甚麼他還
能投靠聖座的原因,聖座是他唯一能夠求得修和的場所。
英文版則是:
3.Does excommunication mean being expelled from the Church?
No. The Church has both visible social and invisible mystical
dimensions. The excommunicated person to a certain extent is
excludedfrom active participation in Catholic community life in a
visiblesocial sense with all its juridical effects (Can. 1331). The
same person by virtue of the baptism still remains a member of the
Church ---- the mystical body of Christ. That is why he can still
approach the Holy See which is the only place he can go for
reconciliation.
所以天主教會的主流意見仍是「不再共融」、而非「逐出教會」。
這是信仰通訊社部落格的網址:
http://catholicsinchina.blogspot.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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