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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我還沒看懂 pokky 板主這一篇的宗旨...||| 只是有些零碎的迴響,不算什麼理念,姑且看看吧 ^^; ※ 引述《pokky (我洗澡都只用肥皂)》之銘言: : 尤其是如我前一篇所說 貝卡利亞是第一個提出廢除死刑的哲學家 : 但當時 教會的態度是極力反對的 : 甚至 他對於廢死的重要著作「論犯罪與刑罰」 : 是一直到 1962 年才廢除作為禁書的禁令的 : 也就是說 廢除死刑並不能說是教會的一貫立場 : 至少 從耶穌基督以來不是那樣的 我光看那篇文章,看不出這個結論耶? 文中只提到:「天主教會隨後也將《論犯罪與刑罰》列入禁書書目,       稱其過分地宣傳人的理性,而忽視上帝的神性。」 這本書想必有很多論點,教會覺得有問題的或許只是部份敘述, 直接把「教會反對這本書」濃縮成「教會反廢死」是不是草率了點? : 那我們或許第一個問題 並不是現今教會為何要廢除死刑 : 而是 「為什麼當初教會要支持死刑」 我想提供另一種思考:教會真的支持過死刑嗎?一個自古就有的東西需要支持嗎? 因為死刑一直都在,人們已經太習慣了,很難意識到「原來可以不要」。 : 那這裡又可以回到一個更根本的問題:神會不會希望某個人去死? : 很顯然會 至少祂就「按照祂的意思」讓耶穌死於人的手中 我覺得舉耶穌為例不太妥當,因為: 祂是自願的、祂是無辜的(目的是救贖)、祂是會復活的。 我個人不太能接受「神希望某人死」這件事,但舊約好像有不少例子.... : 就是「如何得知神的旨意希望這個人去死」 : 我想到此 或許就有稍稍微接近問題的核心 : 在當時的教會 教宗作為神的代言人 : 死刑的認可從教宗、而教會、而神職人員 等等....教會曾經有權判人死刑並且執行? 總不會是教宗下令處死某人,然後叫神父或修士去砍頭吧? 我知道有宗教審判所,但我以為處死異端是政治力主導的結果, 宗教審判所反而提供了逃脫被世俗統治者或暴民處死的機會.... (至於女巫審判那種全民運動我還沒仔細研究過) 或許要請研究過教會歷史的人來說明一下。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36.216.1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