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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梵二大公會議《教會教義憲章》        〈非基督徒〉 那些尚未接受福音的人,則由各種方式走向天主的子民。其中首推那曾經 領到盟約和承諾的(以色列)民族,按血統基督就是從此出生(參閱羅: 九,4-5)。這一蒙選的民族,為了他們的祖宗,也是極可愛的,因為天主 對自己的恩賜和選擇並無翻悔(參閱羅:十一,28-29)。 可是,天主救人的計劃,也包括着那些承認造物主的人,其中首推回教徒: 他們自稱具有亞巴郎的信仰,同我們一樣地欽祟惟一的、仁慈的、末日將要 審判人類的天主。 至於那些在幽暗和偶像中尋找未識之神的人們,天主離他們也不遠,因為 賞給眾人生命、呼吸和一切的仍是天主(參閱宗:十七,25-28),而且 救世者願意人人都得救(參閱弟前:二,4)。 原來那些非因自己的過失,而不知道基督的福音及其教會的人,卻誠心尋求 天主,並按照良心的指示,在天主聖寵的感召下,實行天主的聖意,他們是 可以得到永生的。 還有一些人,非因自已的過失,尚未認識天主,卻不無天主聖寵而勉力度着 正直的生活,天主上智也不會使他們缺少為得救必需的助佑。在他們中所有 的任何真善的成分,教會都視之為接受福音的準備,是天主為光照眾人得到 生命而賜與的。 不幸多次有人為惡神所騙而神志昏迷,把天主的真理視為虛妄,捨造物主而 事奉受造物(參閱羅:一,21.25),或醉生夢死好似天主不存在一樣,陷於 失望的絕境。因此,為了增加天主的光榮,並為促進這千萬人的得救,教會 便切記着吾主「往訓萬民」(谷:十六,16)的命令,用盡心思去推動傳教 的工作。 http://www.vatican.va/chinese/index.html 完整內容可由此下載) -------------------------------------------------------------------- 我聽曾慶導神父解釋過這個道理: 教會認定救恩只有天主能給,這是無庸置疑的, 但是有很多人「非因自己過失」而無法在天主的教會中領洗、聽道理, 譬如被墮胎的胎兒,或是住在盛行其他宗教的地區、尚未接觸福音的人, 由於天主的仁慈,我們相信天主「有其獨自知道的方法」拯救他們。 但是教會對此沒有確定的判斷, 我們承認這些「非因自己過失」而沒有信主的人「有可能」得到救恩, 但這篇文獻沒有保證他們一定得救,只說「天主離他們不遠」, 所以傳福音還是有必要的。 至於「已經認識天主的真理卻拒絕天主」就是另一回事了。 總之我們必須避免兩種極端, 一種是認定必得拯救,一種是認定必受懲罰, 要記得審判的權柄只在天主手上。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43.240.132 ※ 編輯: johanna 來自: 114.43.240.132 (09/01 08:10)
johanna:更詳細的內容可以參考《信仰的寶藏:天主教的傳承與教導》 09/01 11:04
johanna:曾神父就是用這本書的大綱來授課的(博客來也有賣喔~) 09/01 11:04
sweetpiano:感謝分享 09/01 14: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