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jdcbest (殺生為護生 斬業非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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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消息] 台灣宗教界發動連署反對同性婚姻立法
時間Sun Sep 22 21:50:17 2013
台灣宗教界發動連署反對同性婚姻立法
刊登日期: 2013. 09. 19
【天亞社.台北訊】台灣宗教界為反對「同性婚姻」、「多元家庭」立法,
組成「台灣宗教團體愛護家庭大聯盟」,於九月十八日在立法院召開記者會,
發表聲明及推動連署運動,以維護「一男一女」、「一夫一妻」的婚姻制度。
愛護家庭大聯盟召開的一小時記者會裡,有五十多位來自天主教、基督教、
佛教、統一教、一貫道、 天帝教等代表出席。新聞聯絡人、統一教副協會長
張全鋒教授痛斥,同性婚姻合法運動將會使台灣傳統道德倫理完全撤守,
家庭制度崩潰。
在聲明裡,宗教界表達「尊重同性戀者的性傾向及選擇」,但是堅持民法
第九七二條文中一男一女婚姻制度是最符合台灣人民的整體利益,
相關制度的改變應先充分討論並交由全民共同決定,透過如全民公投等
制度性作法取得共識,而不是由少數人在未有共識下草率地更改影響所有人
的婚姻制度。
由「台灣伴侶權益推動聯盟」推動的《多元成家民法修正草案》,
預期在九月十七日開始的新會期中提案,而由立委尤美女提案修改《民法》
讓同性婚姻合法化,已於去年十二月通過一讀,並將在新會期進入二讀審查階段。
大聯盟指出,「同性婚姻法」提案在二零零六年首次提出時,在立法院立刻遭到否決。
去年二度提案時,用字遣詞特別謹慎,絕未提及「同性婚姻」四字,
只把法例中「婚約應由男女當事人自行訂定」的「男女」兩字修改為「雙方」,
故輕易過關。
連署書也反對「多元成家」草案的四大特點:「同性婚姻、伴侶制度、多人家屬
、收養制度」。
在草案的說明中,伴侶制度聲稱「比婚姻更強調彈性,更尊重當事人的自主意願」。
祇要兩個年滿二十歲、不限性別的人可以在簽訂伴侶契約,建立家庭。
它不像傳統婚姻以「性與生育子嗣」作為主要的成家目的,不預設伴侶的結合須以
「愛情」做為前提,伴侶間並不互相負有法定強制的性忠貞義務,並且可單方
終止伴侶契約。
宗教界在聲明裡強調,這些草案未竟完善下,將對台灣的政治、社會、經濟、
教育和健康等造成負面影響,徹底破壞家庭制度及倫理觀念,特別是
「不限性別、不負性忠貞義務、單方面即可解約、與雙方親屬沒有姻親關係、
自主選擇多人家屬及領養級」等現象會氾濫成災。
台灣天主教主教團代表李克勉主教告訴天亞社,教會參加宗教界反對同性婚姻
和多元家屬制度運動,主要是意識到不能祇靠教廷與政府關係管道表達立場,
更必須結合社會力量共同努力才能成功,故他呼籲全台教友踴躍參加連署,
阻止草案通過。
佛教代表釋淨耀法師表示,宗教是社會的良心,宗教團體在面對社會問題時,
有站出來說話的責任。
他強調自己絕對尊重同志朋友的選擇和權益。然而,同志朋友也應該同樣地
尊重家庭的重要性和功能性,畢竟,家庭功能是穩定社會安定的重要因素。
他說,傳統道德觀念維繫中華民族幾千年,絕不可以因為少數人性解放毀婚碎家,
「動搖國本」,不能因為少數人有了版面就有了正當性,呼籲冷漠的台灣人
站出來連署。
摘自:天亞社
http://china.ucanews.com/2013/0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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