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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社會和天主教教會的結構與文化從來就不是鼓勵變革的 (兩者相加更是如此) 很多教友就算同情同志權益的論點 也不得不屈服所謂 "尊重長上""以和為貴"的觀念 大多數時候 變革者不論有理無理 只要失了"尊重長上""以和為貴"的原則 都會被視為無理取鬧 一樣的道理 端看你如何表達 神學論述和牧靈的語言不同 後者是溝通的語言 接收者接受到的訊息及引發的行動才是更重要的 就這點來說 台灣主教團的牧函顯然失去大公教會容納百川的領導風範 淪為為單一意識形態的發聲 令同志教友及期待變革的教友們感到受傷害 教宗方濟各之所以廣受愛戴 除了他擁有如耶穌般開放的領袖氣息 展現了依那爵神操訓練下 能夠超越人類眼光的自由 他也嫻熟牧靈的語言 他更將這牧靈的技巧視為對教會牧者們的要求 希望台灣教會領導人們能展現如教宗一般牧者的風範 ※ 引述《traystien (青春18きっぷ)》之銘言: : 【來函】對(天亞社)台主教團牧函反對多元成家制度的報道回應 : 刊登日期: 2014. 02. 19 : 我對貴社二月十二日「台主教團牧函公開反對含同性婚姻的多元成家制度」之報道, : 敬表不同看法。 : 身為呈現真實、多元意見的媒體,應該忠實呈現教友對天主教主教團在今年春節所發 : 布的反對多元成家制度的牧函的不同態度。該報道看起來大多數人均贊成牧函,對牧 : 函有意見的,被報道成頂多是語氣(如趙欣品姐妹)或時機問題(如姜嶺神父),報 : 道中篇幅最大的是引述某位邱姓青年教友,把同情、支持同性戀者的教友,報道成少 : 數嚴厲批評他人的背教分子,這樣一個大帽子,實在令人承受不起。 : 我對牧函有以下的反省:這篇牧函,祇用了更不容反轉、沒有對話的態度,重申了我 : 們早就知道的天主教教理。教友、在敵視環境下還堅持留在教會的同志、同志的雙親 : 等,都不會錯認主教團贊成同志婚姻。 : 春節,對於沒辦法進入婚姻體制的人,常是最為痛苦的時候,主教團在這個時機送給 : 留在教會內的同志朋友這樣的新年大禮,我身邊許多為長期堅持留在教會中的同志教 : 友,此時祇能轉身離去,因為這篇牧函表達的訊息是:天生的性取向事實上不可被寬 : 容。牧函雖叫我們應同情體貼對待同性戀者,但這個同情體貼究竟指的是甚麼?畢竟 : 牧函通篇嚴厲的提醒我們:即使和我們一樣履行所有的公民責任,次等的同性戀者, : 斷不可「享用政府津貼」,不能取巧「利用法律制度」。至於教友,如果同情多元成 : 家的法律制度,就是「附和邪惡」;私下寬容同性戀者,也就是「寬容邪惡的存在」。 : (引號內均為牧函使用的文字)。 : 我們心中如認為別人是邪惡的根源,還想對外表現出地同情體貼,是否祇是做作、虛 : 假和說謊? : 這篇牧函還有個小插曲,引出我更深的疑惑:在主教團尚未公布牧函前,主要負責撰 : 稿的輔仁聖博敏神學院生命倫理研究中心已經搶先四天發布在Facebook上,造成教友 : 間軒然大波,紛紛忖度這究竟為真函?假函?兩天後,生命倫理中心在大家疑問之下 : 才撤下公告。 : 主教團最後在網路上公布的版本,和生命倫理中心搶先公布版的不同。但台中教區月 : 誌所刊登的牧函,又變成生命倫理中心搶先公布版!不知道生命倫理中心為甚麼有這 : 樣的權限,先於主教團發布此牧函?這件事都沒人想追根究底嗎?這是報道中諸位自 : 認「護教者」該有的態度嗎? : 我的質疑絕非少數意見。在主教團與護家盟合作,參與去年十一月三十日守護家庭遊 : 行後,我基於法律的專業、及多年教友的反省,以一篇短文呼籲,遊行裡所使用的數 : 據、影片,及法律解釋,多是錯誤、污衊他人的危言聳聽,我們應呼籲主教團不應該 : 再與護家盟合作。這篇短文一周內私下口耳相傳,就有二百一十位以上的教友加入連 : 署,我們也已將連署書送交給主教團。今年一月十九日由基督生活團舉辦的多元成家 : 與天主教婚姻家庭觀座談會,現場數百人參與,發言踴躍,多數人所抱持的都是愛與 : 反省的開放態度。而在貴社此篇報道主要進行的訪問媒介—Facebook上,我所開立的 : 「呼籲天主教主教團與護家盟切割教友連署」社團,也有超過五百人加入,其中有不 : 少人對於牧函的發布程序、內容表達強烈疑慮,但貴社卻漏掉了這些真實的想法。 : 我們沒有被媒體「推波助瀾」(牧函用語)誤導,我們祇是看懂法律文字後作理性思 : 辯。竟然,愛與理性的反省,被貴社報道成背教裂教、被牧函指為寬容邪惡。那我也 : 要大膽一問:臺灣民法,和天主教教理早就相距千里,從一九二九年到一九八七年, : 六十年間一夫多妻、一妻多夫的婚姻均為有效;現在,十餘個法院可判決離婚理由、 : 甚至夫妻同意即可兩願任意離婚的規定,法律制度早讓婚姻這個「人類共同遺產的基 : 本價值變得模糊不清」,「導致人輕視婚姻制度」(牧函用語),異性戀者也大大利 : 用著教會所不承認的離婚法律制度!但為何沒有任何人敢連署、遊行挑戰這個多數體 : 制? : 我們這樣沉默,是否也是附和邪惡?沒有公開反對過現在的民法,是否早就是背教? : 我們是不是無形中,指著一個我們剛好不會犯的罪,成為對著少數同志嚴詞批判,卻 : 忘記自己眼中大樑的罪人? : 以上補充說明,希望貴社惠予刊登。教會刊物,如連我這一點反省訊息都容不下,那 : 我更瞭解了:或許我們這名為大公教會的天主教會,其實就是容不下「不同」,正如 : 同她其實容不下不同於異性戀者的人一樣。 : __________ : 撰文:洪淳琦,執業律師、哈佛法學碩士,現為英國倫敦政經學院研究生。 : http://china.ucanews.com/2014/02/19/%E3%80%90%E4%BE%86%E5%87%BD%E3%80%91%E5%B0%8D%E5%8F%B0%E4%B8%BB%E6%95%99%E5%9C%98%E7%89%A7%E5%87%BD%E5%8F%8D%E5%B0%8D%E5%A4%9A%E5%85%83%E6%88%90%E5%AE%B6%E5%88%B6%E5%BA%A6%E7%9A%84%E5%A0%B1%E9%81%93/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6.15.9.2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