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Catholic 關於我們 聯絡資訊
我來回應一下。 您說的這四點,雖然是令人不舒服,但有違反什麼板規嗎? 一個看板的板主即為該看板的基本行政機關 而按照法治國家的法律保留原則,法律有規定的行政機關才可以做 雖然目前設有板規第九條,但您希望所有板規沒規定到的 板主全都用沒有設下明確處罰標準的第九條來處理嗎? 相信您也經歷過之前天主教板規過於嚴格的時代 我不認為這有助於板面的活絡。 由於 Ch1oe 該篇含有不希望大家回應的聲明違反板規已被刪除, 所以該聲明為無效。除非她在下一篇文章重複聲明, 並且以正面表列而非負面表列的方式,才算有效, 不然會有範圍過大的問題。 當初會立下這條,原意在於這樣兩邊就戰不起來 自然不會有整個板感覺被戰文綁架的疑慮 請再看一次 pokky 寫的置底文(#1CQ6reWU): 「……另一方面我也認為不應該完全拒絕一個跟多數板友意見不同 的聲音,我保障他能夠在天主教板發表任何他的言論,前提是不  違反其他的版規。那麼這篇文章就會變成一篇沒有被回應的文章。 只是這樣一來,就更需要板友們的發言,無論是閒聊也好、問問  哪個神父的近況、或者轉錄文章也好,只有讓來鬧板的人意識到  這個板有一群跟他立場不同的群眾,他才會謹慎思考他的發言,  所以表態是必要的。 而且僅只需要做到「我不想要看到你的回應」即可,不用批評到  對方的言行或者立場。」 而您說整段複製再新開標題來回應,我會視為同樣違反這條規定 至於你說這樣 Ch1oe 可以肆無忌憚 但現在不是禁止厚問文了嗎? 如果她除了問問題,真的可以有許多生活上的心得或感受可以和我們分享 站在板主的角度,我會很歡迎啊~ 那如果覺得板上都是她的文章感覺很刺眼 那麼其他人也可以多多發表文章,讓板面不會看起來都是她的文章阿~ 另外你說以公投決定這條規定去留的方式, 我認為並無不妥。 我會再這一兩天和 traystien 研擬一下整個公投流程。 屆時可能會以有填寫過自介文的板友為投票的主體 所以如果可以,還請您先填寫一下自介文 XD ※ 引述《dagoma (兩津)》之銘言: : 前一篇說的根本篇說的一樣,只是比較混亂,僅留下這篇。 : Ch1oe作的事情如下 : 1.大量PO文,又刪除文章:造成系列文斷頭,版面混亂,並使版友有不被尊重的感覺 : 2.無證據的指責神父 : 3.以代禱的方式攻擊反對她的版友 : 4.以暗喻的方式羞辱反對她的版友 : 其他還有她曾經說過好想拿棒子打人, : 還叫本人不要看她的文章,不爽就get out之類的事情,短短兩三個月,作了不少。 : 然後回到那條可以自行選擇特定人士不准回推文的版規。 : 當時,這條版規是要防一些特定人士來鬧,來釣魚, : 才會有這條版規,目的是找機會就可以把釣魚王們一網打盡,捅個暢快,找回寧靜; : 如今,Ch1oe身為鬧版者本人,我覺得她根本「無權」享用這條版規; : 如果按照她的要求,現在整個版面只有coldstar前輩可以回她文,連版主都不能回! : 這個會不會太離譜了? 而且這樣會讓人更可以在天主教版胡亂發言, : 而我們竟然都失去了勸阻、憤怒的權力! : 我個人建議重新修訂這條版規,版主沒空,我們就投票; : 投票內容也不是完全封殺掉這條法案, : 而是可以以 : 1.我贊成留下這條版規,但使用者必須無特殊違規記錄 : 2.我贊成留下這條版規,使用者無特別限制 : 3.我不贊成留下這條版規 : 類似這樣的投票內容決定是不是要留下這條版規。 : 但話必須說回來,有了這條版規,還是有許多釣魚王來, : 當然最近相形失色,看到Ch1oe表演了兩三個月的公主秀, : 唯一一次我看到有釣魚痕跡的就是我PO的「對自己文章負責文」, : 竟然被轉去基督教版了,好,暫且不管。 : 這條版規很明顯的違反的憲法保障的發言權, : PTT任何版面(除了P2的個版)都是公開的, : 除非有類似八卦版的上線次數限制,不然人人都應該可以發言, : 而且,人人都應該有可以引言的權利, : 因為你是在公開版面PO文,就必須對所有使用者負責, : 哪有叫人家完全不可以回應的道理? : 再說,「不回應」,所以我可以COPY她的文章,另開主題整個貼上去再罵?? : 這樣好像也合理啊,但完全就失去了當時保護發文者的用意了。 : 兩位版主現在都很忙、很累,但仍然煩請有空的話,請大刀闊斧的解決這個問題。 -- 上主,請收納我整個自由。請接受我的記憶、理智,和整個意志。 凡我所有,皆禰所賜,我今完全奉還,憑禰任意措置。 只求賜我:聖愛恩佑;我即富足,別無他求。 - 聖伊納爵「獻己誦」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36.231.18.33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Catholic/M.1400438991.A.73E.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