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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HowChu (好球)》之銘言: : 有些不明白的地方想請教 : 假設甲隊團隊薪資六千一百萬 : 而豪華稅門檻為六千 : 而甲隊為躲避豪華稅 : 而將隊上一位領五百萬的球員交易到乙隊 : 僅換回五百萬的TE : 而不換回其他的球員或選秀權 : 易言之,可否以球員和TE作交換? : 而TE是否算入團隊薪資內 : 甲球隊可否藉此將團隊薪資壓低至豪華稅門檻以下? : 第二個問題是丙隊將一位領一千萬的球員交易到丁隊 : 而換回原屬丁隊,年薪八百萬的球員 : 而中間的差額該怎麼辦? : 用TE補足嗎 : 以上兩個問題 : 請對CBA 規定有深入認識的大大指教 想了一下午..回一下第二個.. 答案應該是不行,因為對於丁隊來講等於是用8M+2M TE去換10M的球員 TE應該是不能跟球員薪資算在一起的 至於第一個...等nbagm版的大大來開示吧 XD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59.104.78.102
TT123:那麼TE到底有蛇麼鳥用... 218.168.0.199 08/05
QQmickey:聽你在那放屁~哼哼~218.168.210.249 08/06
DwightEX:樓上公然對偉大的版主出言不遜~~該浸水桶!! 59.113.237.76 08/06
ericld:藐視差動男 直接進水桶了不用懷疑 203.73.172.103 08/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