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iecdalu (幹~宅死了!!!)
看板Celtics
標題[翻譯] How about we create the "Joey Crawford"rule?
時間Thu May 27 14:57:04 2010
波士頓環球報的部落格裡
有一篇文章希望聯盟撤銷裁判Crawford在周六晚的比賽中給予賽隊的兩次T。
The NBA reviews all technical fouls and flagrant fouls, so they will examine
Kendrick Perkins' bizarre technical foul Saturday against Indiana, called by
Joey Crawford. And they will also look at Doc Rivers' technical called 21
seconds later as he waved his hand in disgust and then walked back towards
the bench, also called by Crawford.
我們都知道聯盟例行賽的規矩:
犯滿16次技犯你就停賽一場。
我們也可以管這個叫“Rasheed rule”。
我們當然知道聯盟的苦心,這也是為了那些四肢發達的球星們好。
好吧,我們認了(誰叫我們擁有Wallace呢)
但在這裡我想說的是何不再來一個“Joey Crawford rule”?
我們可以看某一個裁判給出的技犯最後又被聯盟撤銷了多少。
如果某個裁判達到了規定的數(比如說也是16個),
那麼就也讓他停賽一場如何?
多麼合理的規則啊,
為什麼聯盟到現在都沒出這樣一個規則讓裁判也好好冷靜冷靜?
這是很有必要的。
聯盟能撤銷一些錯誤的技犯當然好。
但是這些錯誤的技犯在當時立刻就能影響比賽,
尤其是關鍵時刻:它們會妨害比賽的流暢,
或許會導致某個球員擔心下場不能上,或者更直接點——將某個球員驅逐出場。
既然聯盟撤銷了某些技犯,
這就說明聯盟承認裁判也會犯錯。
那麼為什麼不更進一步,
設立些措施防患於未然,
讓這類錯誤少一些?
我不是說聯盟需要嚴厲處罰那些一心給看不順眼的球員找碴的混蛋裁判
(雖然實際上確實有)。
我是說如果某些裁判給出的技犯最後被證明有很多是不必要的,
那麼...多少讓他損失點什麼,
比如說錢。
這樣他就慢慢地也會頭腦清醒了:你只是個裁判而已,不要試圖成為場上的明星。
http://www.redsarmy.com/home/2009/11/how-about-we-creat-the-joey-crawford-
rule.html
懶得縮
翻譯:hoopchina
拜託取消KP的一個T吧
不要禁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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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19.77.135.252
→ garnett1024 :拜託不要禁賽... 05/27 15:37
→ momofishj :不錯 05/27 16:50
推 laoh :我也覺得應該誤判影響比賽重大的裁判應該送去再教育 05/27 17:36
→ laoh :要是沒藥醫的, 比如說 joey 這種咖就停職吧 05/27 17:36
→ laoh :不然把他送去D-league, 讓菜鳥熟悉一下裁判是怎樣去 05/27 17:37
→ laoh :影響比賽.. 05/27 17: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