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LWC0227 (工程師沒有比較屌)》之銘言:
: ※ 引述《h20673win (克拉克)》之銘言:
: : 還有二兵階級能處裡那麼多事也讓我有點小訝異
: 根據規定
: 只有官才可以做筆錄
: 所以如果有機會進司法小組
: 一定會送士訓
: 除非該大隊需要一個法律系的小兵搬東西....
通常小兵被選進司法小組,接著就會送士官訓,不然誠如閣下所言地
無用武之地,只有士官以上才具有司法警察的身份,小兵,呃,可以用來
打字而已吧!
不然,那份筆錄完全不具司法效力,甚至還會為長官招來懲處,大概
只可用來嚇不懂事的笨漁民吧:P
另外,也有聽過具法律專長卻不被放進司法小組中,原因是不會開車
,這樣的人會被認為無法獨立作業,與其每次都一定要兩個人出動,還不
如放到不需要跑來跑去的一線大所去較好用,也省得司法小組每天去一線
支援好幾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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