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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ferrari1129 (時針~分針~滴答滴答轉動~)》之銘言: : 恩.... : 小弟我摔車了(快一個月了) 雖然手是還能動拉~ : 不過手腕只要一動到就會感到疼痛 QQ : 目前握東西手還是會抖&痛, : (不是用力到手抖 是會痛且不能用全力) : 目前 已做好固定用的護具(醫生吩咐我別動到手腕) : X光&斷層掃描也做了... : 就在等報告拉~ : 醫生只開給我一張就醫證明, : 上面寫著疑似骨折....囧 : 恩...好像是啥鉤狀骨還是啥的? : 不知板上有沒有人有相同的經驗阿^^" : 因為醫生不知是不是嚇唬我 說"如過兩、三個月沒好 就可能要開刀把骨頭去掉" : 該拿就醫證明給所長看嗎? : 會被踢回總隊去嗎? : 甚至踢回老家 等回役嗎? : 其實我比較怕開刀 ><" : 還有以後不能再打球............... : 話說小弟也不是在軍醫院看的.... : 其實是怕去軍醫院會被裡面醫生"刁"說我裝死。 關於你的傷 我不是醫生 不能給你什麼建議 但能不開刀就不開刀 開刀是對身體最深害的解決方法 不過相信醫生會有他的專業考量 當然也希望你不會這麼嚴重啦 不過就你目前的情況 照完斷層或核磁共振,等檢驗報告出來,醫生會根據你的照片告訴妳情況如何 然後 你的傷應該不到停役標準 所以這點應該不用費心 不過有興趣也可以去查查看,去軍旅生涯版搜尋國軍士官兵傷殘停役表 或者直接上國防部網站找也可以 如果真的"運氣好",你的檢驗報告證實你的傷勢符合停役標準 那你就有機會辦理停役啦。 這階段就建議你直接到北三總去做同樣的檢查 然後以最後的檢驗報告為主 如果符合標準,醫生就會開立停役證明書給你。不過我忘記是給你還是交給部隊醫官 到時候就會開始申辦流程,如果你服役天數已經超過120天,那就是停役 如果沒有超過120天,那又要看你是常備乙等的哪一種,看是要服替代役還是怎樣,就比較 麻煩一點. 你的就醫證明只是證明你真的去看病,沒什麼用 先跟所長報備一下目前的傷勢,醫生如何交代還有後續處理情形 可能會回醫院拿報告 必要時就請假還是怎樣 看所長決定 至於會不會踢回總隊 我想應該是不至於啦 而且回總隊也未必好,總大對老是要做些雜事或者搬運工什麼的,你如果因為 手有舊傷不能動手,到時候會有很多麻煩。雖然一線也常要做工,不過比較起 來總是比較輕鬆一點。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82.21.145.78 ※ 編輯: daimond 來自: 82.21.145.78 (01/07 08: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