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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張照片的望遠鏡是不是機密呢? 經查,這些望遠鏡都是公開招標買來的, 望遠鏡的規格在招標時就已經規定好,公告讓產品符合規格的廠商投標, 因為公告,望遠鏡的規格大家都查得到, 因此這些規格也並非機密,不然當初公告望遠鏡規格辦採購的那個人早就掛了。 底下是當時公開招標的公告: (順便一提,如果是機密,會用限制性招標,不會用公開招標) === 行政院海岸巡防署海岸巡防總局北部地區巡防局 大倍率望遠鏡及附屬設備預計378套(實際數量依各適用機關實際訂購數量為準 [招標機關]行政院海岸巡防署海岸巡防總局北部地區巡防局 [標的名稱]大倍率望遠鏡及附屬設備預計378套(實際數量依各適用機關實際訂購數量為 準) [機關代碼]3.63.1.1 [機關地址]桃園縣觀音鄉崙坪村忠愛路31號 [案號]N93-016 [序號]第01次招標 [標的分類] 量測工具 [招標狀態]第一次公開招標 [是否屬特殊採購]否 [依據法條]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是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是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是 [是否屬公共工程實施技師簽證範圍]否 [採購金額級距]查核金額金額以上未達巨額 [適用條約]否 [開標日期]民國93年05月24日09時30分 [領標及投標期限]即日起至民國93年05月24日09時30分 [開標地點]北部地區巡防局 [採行協商]否 [投標文字]中文 [履約期限]於適用機關定貨日次日起算150日內,送達適用機關指定地點接收 [履約地點]桃園縣(非原住民地區) [聯絡人(或單位)]採購科 [電話]03-4080425 [預算金額]新台幣71,820,000元 [決標方式]非複數決標:未訂底價最有利標得標 [財物採購性質]02買受,定製 [未來增購權利]無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詳附加說明 [押標金額度]新台幣3,590,000元 《附加說明》 廠商資格摘要]: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並得以列印於目的事業主管機 關網站之資料代之。 2.廠商納稅之證明:營業稅或所得稅,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納稅證 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免繳稅 相關文件代之 。 3.依工(商)業團體法加入公會之會員證明。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1. 通訊購領:來函於封面註記領標案號及購案名稱,內附回郵大信封一個,封面書明領 標收件人、地址及郵遞區號並貼足回郵郵資,寄本局採購科收,本局將以電子檔案光碟或 紙本寄發。 2.現場購領:自公告刊登日起至收件截止期限前止,至本局民眾服務中心無記名領取,請 於機關上班時間領取電子檔案光碟或紙本。 3.電子領標(網址:http://www.geps.gov.tw/) 。 [收受投標文件方式及地點]:投標廠商依投標須知第七十九條規定於截止期限前投標: 1.現場遞送:逕攜至本局民眾服務中心標箱處。 2.郵寄遞送:寄本局採購科。 3.電子投標:將所有電子投標文件傳輸至電子系統。網址為:http://www.geps.gov.tw [其他]: 1.本案履約地點為臺灣本島及外(離)島地區。 2.餘詳全份招標文件。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5.232.94.248
coeric:既然你堅持,你也有你的理由...那就這樣囉... 01/25 12:57
coeric:不過網路巡察的規定的確有這條...問我為啥?我哪知道... 01/25 12:58
sholy:那應該是海巡內規而已,對外無拘束力。不過歡迎執行網路 01/25 12:59
sholy:巡察業務的弟兄來勸導我,然後我再把照片移除, 01/25 13:00
sholy:這樣是不是可以幫你們做到業績? (有需求者請來信,我可配合) 01/25 13:00
coeric:我沒那個權利...只是就我所知提醒你罷了... 01/25 13:02
sholy:多謝告知, 其實我也沒有堅持一定要放那張啦, 就看有沒有人 01/25 13:04
sholy:需要我配合演出,當作作個功德送業績好了 01/25 13:05
sholy:如果有人需要請在1800前來信喔 01/25 13:07
coeric:噗... 01/25 13:08
sausalito:放個照片應該沒這麼嚴重吧? 是觸犯到哪一條法律了嗎? 01/25 13:09
SDerick:退伍三年,我還期望海巡有人來關切我勒~ 01/25 13:12
SDerick:一定直接x爆他 XD 01/25 13:12
winski:原PO你好人喔(發卡) 01/25 13:14
jackwu5712:看起來還好阿,巡查弟兄不會抓這個的 ... 01/25 13:43
jackwu5712:只會抓有損海巡形象 和 洩漏機密之照片 ... 01/25 13:44
jackwu5712:平常一些生活照 , 都還算好 , 只是不能有照相手機就是. 01/25 13:45
sholy:有鑑於真的可能害到學弟,我刪除部份照片囉 01/25 14:39
sholy:(嘴炮半天說無涉機密結果還是刪了) 01/25 14:40
dkl1027:心臟真大 顆,不知道該說原PO什麼 01/25 16:06
winski:原PO早就退了,這個招標資訊也是政府網站公開的,有差嗎? 01/25 16:10
eric2003002:反正沒有照一些機密的東西應該還好吧? 01/25 16:12
winski:我覺得軍系統出來的人,動不動就這個也機密,那個也機密 01/25 16:16
winski:殊不知很多資訊是政府公開資訊,而且真正機密的東西也有法律 01/25 16:17
winski:詳加規定....... 01/25 16:18
lizard95:原PO沒犯啥法啊 只是可能會害到之後的學弟手機被管制 01/25 16:26
eric2003002:原po明明是用相機照的= = 01/25 16:34
lizard95:樓上 志願役哪管你用什麼照的 都嘛當你用手機照的 01/25 16:35
SafinLai:反正本來就不能帶 至於實際上是怎樣 誰知道? 01/25 19:34
SafinLai:頂多督個一陣 風頭過去還是回到老樣子 01/25 19:35
eric2003002:推樓上 01/25 2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