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ncnuboy:單純討論無不可吧?蓄意來亂的就直接水桶得了! 08/04 14:32
→ kornai:陸海空軍刑法第三十九條敵前逃亡十年以上重罪 08/04 14:52
→ kornai:等同重大犯罪一樣重 沒有討論空間! 08/04 14:53
※ 編輯: kornai 來自: 140.119.235.24 (08/04 14:54)
→ ODays:拿明朝的劍斬清朝的官!? 08/05 05:02
→ kornai:岸巡總局現役官兵戰時就是軍人 08/05 10:05
推 WiiSports:不過討論總沒罪吧? 我又沒真正發生叛逃!! 08/22 21:37
→ WiiSports:海巡遇戰爭時是納入作戰,可是請問有多少官兵還會打175 08/22 21:38
推 WiiSports:難道說說 就要判我刑嗎? 那豈不是很好笑? 08/22 21: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