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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規定 搭客船1歲以上計乘客人數 中央社 更新日期:2010/01/21 14:03 (中央社記者汪淑芬台北21日電)客船管理規則原規定,未滿3歲兒童搭乘 客船不計入乘客人數,但需出示證明,不過由於年齡判定不易,要求出示證 明容易造成執法困擾,交通部改為1歲以上兒童即計入乘客人數。 交通部今天說,依據「海上人命安全國際公約」,規定未滿週歲的嬰兒不屬 於乘客;不過,原來的客船管理規則,卻規範航行國內港口間的客船,未滿 3歲的兒童不計入乘客定額,搭乘應出示證明文件。 海巡署人員或各港務局人員在執法時,以孩童身體外觀判定是否滿3歲,確 實有困難,消保官也反映現有規定不便民。 交通部考量,未滿3歲兒童不計入乘客名額,會因船上人數大量增加,有航 行安全疑慮,決定修改現有規定,並與國際接軌,採相同標準,未來搭乘國 內客船,只要較容易判斷的1歲以下孩童出示證明就可以。990121 新聞連結: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100121/5/1z6yg.html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36.227.7
zfsrrvf:白目…誰看得出來是1歲啊,乘客記得帶身分證!缺者禁上船 01/21 15:31
FabulousJ:反正上限60人的船,60+60抱都不算超載嘛!! XDD 01/21 16:07
FabulousJ:這個到時候又要讓一線的人跟船家在那邊吵了..唉.. 01/21 16:07
FabulousJ:辛苦會有觀光船、快艇停靠的安檢所了... 01/21 16:18
speedcow:嗯~還好退伍了! 01/21 22:42
DoD:1樓不要噓我,我只是貼新聞ok? 01/22 03:27
zfsrrvf:我沒有在噓你啦,只是覺得政府真的腦殘…愈來愈回頭了 01/22 07: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