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DoD (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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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新聞] 臺日重疊經濟海域 漁民轟申請制
時間Wed Mar 10 12:21:55 2010
相較上一篇的冰島漁權,讓我們來看看臺灣漁業署(勉強算cga友軍機關吧)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100310/78/21rua.html
臺日重疊經濟海域 漁民轟申請制
自由時報 更新日期:2010/03/10 04:11
抨擊出海申請不合理
〔記者楊宜敏/蘇澳報導〕漁業署最近擬修正「漁船赴臺日重疊專屬經濟海域
作業應遵守及注意事項規定」,草案出爐,昨日派員到蘇澳區漁會聽取漁民意
見;規定中,要求漁船出港要填申請書,回港要交漁撈日誌等部分,漁民慘轟
漁業署不知民間疾苦,刁難漁民,座談會不歡而散;另宜蘭縣長林聰賢也在蘇
澳區漁會主持漁事座談會,聽取漁民的意見。
漁業署在民國94年曾針對20噸以上、未滿100噸延繩釣漁船,訂定「赴臺日重
疊專屬經濟海域作業應行遵守及注意事項」,不過,最近幾年在跟日本進行臺
日漁業會議時,每次都被日本詢問台灣究竟有多少漁船在暫訂執法線附近作業
、捕撈的漁種以及漁貨量等問題,我方都無法提供數據,漁業署才有修改前述
規定之議。
漁業署在修正規定草案出爐前,到蘇澳聽取意見,與會漁民團體代表看到草案,
人人氣急敗壞,因為,修正的規定要求漁民要到臺日重疊專屬經濟海域作業,
必須提出申請,獲得許可才能出海作業,這部分極不合理。
批填漁撈日誌是擾民
漁民說,許多老漁民不識字,卻要他們填漁撈日誌,根本是擾民,漁民認為政府
都在實施便民措施,漁業署卻反其道而行走回頭路,這跟戒嚴時期,政府要求漁
民填寫「放流單」沒兩樣。
雖然先前規定漁船,不論有裝船位回報器與否,每小時都要回報船位的規定,在
新規定中放寬到每四個小時回報一次就可以,看似便民但漁民不領情,他們反而
質疑,漁業署遇到漁民遭到日本方面艦艇挑釁時,毫無擔當,不僅沒有替漁民出
頭,反而任由漁民被日方欺侮。
與會漁民說,這草案恐只有怕執照被政府取消掉的珊瑚漁業不敢反對,其他漁民
通通反對到底。會中,漁民表達意見與憤怒後,不讓漁業署代表有解釋機會,一
哄而散。
另外,宜蘭縣長林聰賢昨也到蘇澳區漁會主持漁事座談會,與會漁民代表對南方
澳漁港最近經常漂流大量垃圾或遭排放廢污水、廢油等情事有意見,林聰賢指示
相關單位加強查察,也籲請船長或船主針對被指為髒亂原凶外勞,加強規勸。南
方澳3個漁港港域清潔工作由縣府委託漁業團體負責,但負責的宜蘭縣漁民權益
協會反映,縣府給的經費有限,他們能做的非常有限,加上南方澳漁港與軍港、
商港處在一起,潮流複雜,垃圾經常隨浪聚集到漁港內,只憑清潔人員搭船筏在
港內撈垃圾,清不勝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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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14.25.200.192
→ fantaccy:清漁港重點還是反求漁民們本身的道德素養 清只是消極的 03/10 13:16
→ fantaccy:補救 這些人都做賊喊抓賊 = = 我還看過一位漁民直接蹲在 03/10 13:17
→ fantaccy:船舷上就開始拉屎進水裡了呢~ 03/10 13:17
推 g710252001:推樓上大大中肯... 03/11 08: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