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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deepsea0 (Deep&Handsome)》之銘言: : 請問一下在海巡署服役期間,外婆過世 : 可以請喪假幾日 : 謝謝 來 ~ 跟假有關的 看底下這個就對了 請愛用以下連結喔 ~ !! http://law.moj.gov.tw/LawClass/LawAll.aspx?PCode=F0030017 雖條文中屢屢出現用詞「軍官、士官」但是 士兵也是一樣滴 第 10 條   軍官、士官因下列親屬死亡,應核給喪假,其規定如下: 一、因父母、配偶死亡者,給喪假十五日。 二、繼父母、配偶之父母、子女死亡者,給喪假十日。 三、曾祖父母、祖父母、配偶之祖父母、配偶之繼父母、兄弟姐妹死亡者, 給喪假五日。 除繼父母、配偶之繼父母,以軍官、士官或其配偶於成年前,受該繼父母 扶養或於該繼父母死亡前仍與共居者為限外,其餘喪假應以原因發生時, 所存在之天然血親或擬制血親為限。 喪假得分次申請。但應於親屬死亡之日起百日內請畢。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27.5.195
b198487:學長好! 06/02 20:14
deepsea0:謝謝你~超肛溫 06/02 20: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