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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省略。 據我所知,一總隊的通信員都不是通資大隊。 是由資歷的通信員,自行選擇新進通信員。 原文說通信員的事是很有意義的,確實沒錯。 因為遇到安檢所該上傳資料不上傳時,我都會說: 「我不會幫你們拖延時間,我會告訴上級單位是你們自己的問題」 後來我真的這樣做,巡防區就打電話到安檢所、再來是執勤官、最後是總隊長… 「意義」就是用來威脅對方,並且打擊對方。 說到消夜,我值夜哨的時候,督導官回來偶爾會買消夜給我… 我只有兇過幾次而已,再那時我可是脾氣出名的好。 離營宣教是一定要做的,但卻不一定有規定的時間。 比方說,如果離營宣教的過程中,有緊急事態發生,就不可能按照規定來做。 甚至這個規定,只是單位自己建立的。 所以值星官死捉著這點不放,只有兩種可能。 一、你曾經得罪他 二、殺雞儆猴 如果要處理這件事,中隊長是不夠格的,事實也證明如此。 只能夠旁敲側擊,從值星官同級的官著手。 地方不大,小道消息不難打聽。 說不定只是剛好值星官那天心情不爽,找你來發洩。 公告是可有可無的,那是一種形式而已。 就像總隊有人逃兵,公告的內容一定會和事實不符。 真據實以告,憲兵隊就會過來。 對方是看準了你、要整你,就算有公告,也會寫的義正嚴詞。(士評會都可改,還有什麼不能寫) 至於是否申訴… 申訴是一定有效果的,因為和執勤官聊天的時候,都會說到這一塊。 而在視訊會議的時候,當時的署長也關切「申訴」問題。(就在通信員後面開視訊) 身分是否保密我是不知道,但申訴成立後,大家都能猜出是誰。 所以一旦申訴了,禁假處分會重新檢討。 在一總隊的話,會由總隊長、副總隊長、幕僚在會議室詢問相關人等。 假設值日室關係不錯,他們會為您作保。 但這要看他們的膽子,敢不敢和值星官大眼瞪小眼。 其次後果會影響深遠,值星官日後可能會變本加厲。 如果是當時的我,在申訴之前,會直接跟對方講明。 「我是有什麼地方沒有做好嗎?」 再來動用關係,例如大、小後官、人官、巡官(其中一個)是信任通信員的。 就有一較上下的能力。 事情並非要自己出手,借力施力往往會有更好的效果。 無法妥協就只好申訴了,但之後就會腥風血雨。 -- 愛情樹.論壇 以 eMule 分享生活,您可以從中擁有知識與快樂。 如果您想看看,不妨在 Google 搜索它。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32.204.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