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Xavy:難怪我看半天也沒看到不能使用分身 03/13 23:18
推 justice00s:影分身! 03/13 23:18
推 bangdian:八、使用者使用複數的ID等時。 03/13 23:21
→ bangdian:這樣到底是不是禁止分身呢... 03/13 23:21
就我的理解, 如果是禁分身, 那就不需要補述第二項的情況 (光第八點就可以ban光光了)
所以前後文解釋下來, 第二項應該是補述第一項第八點在何時會被ban光光
推 Hfy0920:你不要做壞事就沒事 03/13 23:23
推 Vancloud:六十天沒玩會被清掉喔...我有個亂抽有破壞和銀狼的帳號說 03/13 23:24
推 Vancloud:等下班後回去看看好了... 03/13 23:25
推 Hfy0920:兩週沒引繼就消失了不用等60天 03/13 23:26
推 zanns:不是禁分身吧 是指你有複數帳號一個犯規 會連坐? 03/13 23:26
推 davy012345:結論是沒有說不行 但一個犯規就全部停權 03/13 23:26
推 bangdian:對於本服務的明顯的不正當使用→超模糊的啊XDD 03/13 23:27
→ bangdian:自由心證的空間很多 03/13 23:27
→ zanns:但是禁止轉讓= =? 03/13 23:27
推 Vancloud:我開在BS上,從沒引繼過 XD 03/13 23:28
→ zanns:他怎麼知道你沒有沒轉讓= =? 03/13 23:28
推 Hfy0920:轉讓要擔心別人會不會用你帳號做壞事(?) 03/13 23:28
→ zanns:我的重點是 他怎麼判定多個帳號屬於同一人? 03/13 23:29
剛剛有人跟我說, 因為Sega禁止賣帳號, 但他根本無法知道你是轉讓還是賣,
所以乾脆都禁一禁.
→ Hfy0920:開帳時會紀錄照會id? 03/13 23:30
→ Hfy0920:還有看ip紀錄吧 03/13 23:30
→ zanns:如果引繼之後 還可以知道原來開始玩是那個安卓 iOS帳號 03/13 23:30
→ zanns:那送帳號的就比較危險了@@ 03/13 23:31
→ xyz987123:有疑慮的東西還是不要碰比較好 不正當行為範圍可大的很 03/13 23:32
推 tsaumond:第五條是說玩家的ID有意或無意被第3者盜用,或是官方判斷 03/13 23:37
→ tsaumond:有被盜用的可能性時 03/13 23:37
已修正
推 kawo:第17条→2. 是連坐法 補充當客戶觸犯 第17条→1.→八.時 03/13 23:39
→ kawo:全部Ban光光 03/13 23:39
→ kawo:但光是觸犯第17条→1.→八. 依照這個他也可以Ban你分身 03/13 23:46
→ kawo:分身的判定就是技術性上的東西囉 03/13 23:47
→ DreamsInWind:就算第二項是在補充何時可以ban光光好了 那也只能推 03/13 23:51
→ DreamsInWind:出複數不會全ban 而不是使用複數ID是沒關係的吧XD 03/13 23:52
推 Hfy0920:第八點還是有空間所以才額外補充第二條 03/13 23:53
→ kyro1026:觸犯17-1-8就ban光光, 但是觸犯17-1-8就ban分身 03/13 23:53
→ Hfy0920:不然刷首抽也算複數ID 這樣砍不完啊XD 03/13 23:54
→ kyro1026:請問前後的差別在? 因為很重要所以講兩次嗎? 03/13 23:54
→ kawo:沒講清楚 拍謝 是 觸犯17-1-8『可』ban 03/13 23:57
→ kawo:觸犯17-1-8 且其中一個帳號觸犯觸犯17-1-1~觸犯17-1-6 03/13 23:57
→ kawo:「可」全Ban Sega可沒有說「就」這種強硬用法XD 03/13 23:58
這個說法不太合邏輯, 光17-1-8就可全ban, 何必再補17-2可全ban
推 zanns:所以複數帳號就看SEGA 想BAN就BAN 不想BAN就沒事 這空間也 03/13 23:59
→ zanns:太大 03/13 23:59
所有的條約用的詞都是"可"ban, 而不是"就"ban. 這應該是條約上的制式寫法.
應該是我翻譯上的問題
基本上可ban的意思就是他ban你沒得商量就是了, 但他不一定有空抓你
→ kawo:畢竟線上遊戲發展久了 定型契約自然也找出讓遊戲公司好操作 03/14 00:00
→ kawo:減少法律風險的寫法 03/14 00:00
推 zanns:這樣的話重點其實是第19 03/14 00:10
推 Hfy0920:19 條沒翻完吧? 03/14 00:13
少了繼承和抵押, 已補上.
→ kyro1026:複數ID可ban, 複數ID且其一觸犯17-1~6可全ban 03/14 00:55
→ kyro1026:後面條件完全包含在前面條件中, 果然是很重要所以講兩次 03/14 00:56
→ MoodyBlues:實際上跟本不重要 從沒聽過分身ban 03/14 00:58
剛剛翻到一篇文章, 看來確實是很重要所以講兩次.
已補在最上面
推 jeff444w:沒記錯的話,那個人最後還是有拿回帳號 03/14 01:53
我只有爬到這篇的說, 請問那邊有文章參考呢?
※ 編輯: greydust 來自: 111.248.72.80 (03/14 02:03)
推 jeff444w:啊,看來我搞錯人了,我本來以為你說的是這篇 03/14 02:14
→ jeff444w:um=4&subbsn=5 03/14 02:14
→ greydust:原來如此 03/14 02:17
推 jeff444w:我這篇的帳號主人最後似乎有拿回帳號。所說這兩者狀況是 03/14 02:18
→ jeff444w:有些不同,不過sega也是將其判定為多帳號處理 03/14 02:18
推 Hfy0920:玩多帳就要好好保管www 03/14 02:22
推 jeff444w:不要一次申請複數帳號取回且資料充足的狀態下,sega還是 03/14 02:27
→ jeff444w:會受理的。 03/14 02: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