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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情是這樣的... 我家的哈士奇在上周三自家中走失遍尋不著 而我在前天於本版張貼布告尋求鄉民協助 就在周日晚上接到好心的小姐來電 告知我他在田中101文具旁的7-11曾看過我家的狗待在那 並說該店某店員說要把他帶回家收養等失主認領 豈知實際上是該家7-11超商老闆要求店員把我家的狗載去他處丟掉 因為老闆娘說我家的狗會影響他家的生意 為免他再跑回來他們店裡,因此交代他們員工再到遠一點的地方丟棄 該員工住在溪州,便把我家的狗載到溪州去丟棄 而我家可憐的狗,每次出門散步不出方圓百里 只因我家附近就有家7-11,而單純的以為只要待在那我們就會找得到他 豈知道因為這樣而害他有更悲慘的命運>< -----------------分隔線---------------------------------------------------- 過沒多久當我們見到該超商老闆娘時,老闆娘一點也不覺得自己所為有何錯誤 雙手交叉反問我們,你們家的狗怎麼沒有關在籠子裡? 還冷冷的說,你家的狗真聽話 誰喊他就會跟著走(是阿,所以被你要求員工給載去丟掉還乖乖的上摩托車) 還虧你自己也是有養狗之人,丟別人家狗如此的理所當然,為了避免當兇手還支使員工做此事 我明白身為員工的無奈,因此只要求該員工盡力的幫忙把我家狗給找回來 畢竟狗兒是你丟的,溪洲的路也是你最清楚,這事他責無旁貸 會發這篇心情文有兩件事想請求大家幫忙 1.想請求住溪州及北斗附近的鄉民們幫忙留意是否有我家哈士奇的行蹤 他的毛是紅棕色 公 身帶紅色項圈 年約四歲 據說我家狗狗被丟棄在光榮村附近(聽說相相相當偏僻) 2.若大家也對該店的作為感到不滿,請大家拒絕到該店消費 說直接些,全田中7-11很多,其他超商也很多 請大家踴躍選擇有愛心有良心的店家消費 以上所言句句屬實 本人對此事件保留法律追訴權,也願意對以上言論負法律責任 ========================================================================= 基於以下所有鄉民的言論 我補充如下 很抱歉沒有說清楚狗走失的原因 狗並不是我們放他出去散步而讓他走失,若是如此 那麼錯絕對100%在我自己 當然會自負全責 我家狗狗是繫繩在門口(因為他怕熱,所以繫在門口)我為了怕他逃脫 買了防逃脫的項圈 沒想到他是咬開鎖頭而逃開 這真得是始料未及的 也是意外 他現在跑到該門市 該門市是有權力把牠趕走 但是任何人都沒有權力把他給丟棄!! 會噓我的人請您自己將心比心,若是你家的狗被丟棄 你會這樣說話嗎? 我本來不想說的,但是據說該門市已經不是第一次丟狗了 公道自在人心,也不想引起筆戰 若您想支持該門市丟狗的作為 可以請你到該門市去給予丟狗丟的好的鼓勵!! 否則請右轉離開,不要在別人傷口上灑鹽!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20.133.182.129
lastroom:公說公有理 婆說婆有理 顆顆 10/04 02:40
ztp:角度不同 10/04 02:41
season002:無論如何 丟狗都是不對的,撿到狗不想要應該送到 10/04 02:47
season002:收容所吧 10/04 02:47
kevinjill:雖然我自己也養了兩隻哈士奇,但是也非常不認為你是對的 10/04 04:03
kevinjill:你自己有繫繩嗎?商家門口一隻大狗很多人不敢進耶. 10/04 04:05
kevinjill:你有何資格要大家拒絕去消費..要是對方看見..小心被告 10/04 04:06
kevinjill:他不是你家狗的貴人...也不致是一個罪人.搞丟狗的是你.. 10/04 04:09
cado:我也噓一下好了!飼主如果看好自己的狗,狗今天也不會有這樣的 10/04 05:03
cado:遭遇,要檢討別人前,先問自己有沒有過錯. 10/04 05:05
innocent7934:我覺得個人觀點都不同 還是冷靜下來先處理問題好!!! 10/04 08:10
itsunfair:你真的沒資格要求人家為你做啥..狗是你自己弄丟的 10/04 08:30
itsunfair:你可以罵店主沒良心..但不能改變責任主要在你 10/04 08:31
evilang:噓你一下...你怎麼不把狗看好? 10/04 10:18
y61440:你家的狗沒有因為你的粗心而跑出去會有這些事? 10/04 10:21
h14902147:你應該沒想過有人會怕狗吧...店家會把狗帶走是正常的 10/04 11:03
h14902147:因為真的會影響生意 10/04 11:03
h14902147:他沒打電話請抓狗的抓走就要偷笑了 10/04 11:06
ksen:如果他找抓流浪動物的來 這篇也會出現吧~只是改個標題 10/04 11:10
greenvenom:不載遠一點 趕走根本沒用 還不是會跑回來 除非用打的 10/04 11:15
greenvenom:你覺得打跑會好一點嗎?還是人家有義務幫你看管狗? 10/04 11:15
greenvenom:至少他還知道狗在溪州 你這個飼主連狗跑哪去都不知道! 10/04 11:16
greenvenom:不負責任就不要養寵物 造成他人不便還不知檢討 10/04 11:17
Sahka:我倒是不知道店家犯了哪條罪 10/04 12:10
Sahka:頂多民法債務問題 10/04 12:11
chshcj:先管好自己的狗 10/04 12:35
happiness23:盡量噓沒關係,公道自在人心 是誰說我們沒繫繩 10/04 12:46
happiness23:我們當然有繫繩 只是我家狗狗把鎖頭給咬開了 10/04 12:47
happiness23:難道現在是要怪他哪裡不跑怎麼跑到這個門市嗎 10/04 12:48
happiness23:呵呵 樓上的所有言論我都會一一記錄 民法是吧!! 10/04 12:49
※ 編輯: happiness23 來自: 220.133.182.129 (10/04 12:58)
itsunfair:對阿..公道自在人心..這麼多人噓你 10/04 12:54
happiness23:呵是阿 你可以再多噓幾次 10/04 12:59
itsunfair:還有..有認真找狗嗎? 溪州鄉沒有光榮村..只有榮光村 10/04 13:01
happiness23:我想請問樓上i大 以我說明的這種走失情況 若是您你會 10/04 13:02
happiness23:作何處理 我昨天晚上找到1.2點 今天換我爸接力繼續找 10/04 13:02
itsunfair:建議你多花時間找狗..宜免抱憾 10/04 13:02
happiness23:他可以把狗請出去 但是他沒權力把狗載到那麼遠的地方 10/04 13:03
smy0411:也許也可以考慮去控告製造項圈的廠商,項圈設計有瑕疵, 10/04 13:03
happiness23:丟 因為連他再那家門市都找不到路回家了 何況是溪州 10/04 13:03
itsunfair:心中幹繳店家一番..然後摸摸鼻子繼續找阿..至於要上來 10/04 13:03
smy0411:導致你的愛犬發生這樣的危險 10/04 13:03
itsunfair:討拍拍倒是不必..因為於事無補 10/04 13:04
happiness23:我就是要上來抱怨 所以這才做心情文 10/04 13:04
※ 編輯: happiness23 來自: 220.133.182.129 (10/04 13:10)
itsunfair:建議你去找村里幹事幫忙廣播村民注意..鄉下人情味很夠 10/04 13:11
itsunfair:有看到多少都會幫忙..祝你好運..言盡於此 10/04 13:12
lastroom:happiness23:我就是要上來抱怨 妳不知道有黑特版??? 10/04 13:19
flyinbread:happiness23:我就是要上來抱怨 10/04 13:31
pilimovies:CD中 真想噓 一整個自我感覺良好wwwww 10/04 14:00
Sahka:愛犬咬掉項圈 愛犬跑出門 愛犬妨礙店家做生意 10/04 14:03
Sahka:然後怪店家丟狗? 10/04 14:03
Sahka:怎麼不是怪主人 愛犬沒教好 項圈沒綁好 家門沒關好 10/04 14:06
Sahka:公道自在人心 你把這篇轉到DOG板去 看看噓的是誰 10/04 14:09
Sahka:附帶 如果門口是騎樓 店家有土地權狀 10/04 14:15
Sahka:您的狗還涉嫌侵入住居罪 土地主人當然有權處理 10/04 14:15
pilimovies:只因我家附近就有家7-11,而單純的以為只要待在那我們就 10/04 14:18
pilimovies:會找得到他" 話都是你在講 真那麼聰明怎麼不自己回家 10/04 14:19
Sahka:那我該去建議該店家 丟狗是不好的行為 請補狗大隊抓走最快 10/04 14:27
ksen:有個一問~如果店家是把狗請走~~狗不會再回來逗留嗎? 10/04 14:38
YFS:店家很衰~~~~~~~~ 10/04 14:52
cado:看到這句,不再噓一次對不起自己"happiness23:呵呵 樓上的所" 10/04 15:02
cado:有言論我都會一一記錄 民法是吧!! 10/04 15:04
shintz:呵呵 呵呵呵呵 10/04 15:08
Sahka:記錄了又能怎樣 真好奇 我又犯了什麼罪 10/04 15:09
Sahka:你能發心情文 我不能發心情推文? 我也想把文章紀錄給店老板 10/04 15:14
nanalia:給原PO拍拍 愛狗闖禍走丟 居然還有人狂噓 10/04 15:22
happiness23:這麼懂法律請去幫助需要幫助的人 10/04 15:33
※ 編輯: happiness23 來自: 220.133.182.129 (10/04 15:40)
loveresonanc:真的是自我感覺良好... 10/04 15:38
Sahka:說不定店家會需要我的幫助 10/04 15:39
Sahka:唉呦 現在又丟水球來說我嘴砲 這下又可以記錄了 10/04 15:41
loveresonanc:感覺這篇文是來引戰的..論點一點也不客觀... 10/04 15:42
Sahka:happiness23 那麼會打嘴砲有啥用 快來看看真有良知的原PO 10/04 15:42
Sahka:不知道這句話能不能告公然侮辱 來查看看 10/04 15:43
loveresonanc:他只丟給你看到 應該不達到"公然"~ 10/04 15:46
Sahka:嗯 我想也是 10/04 15:47
Tippicat:你自己把狗弄丟,怪別人丟掉"流浪狗"~~真是有趣! 10/04 15:48
loveresonanc:師院都自我感覺良好@@? 10/04 15:48
ksen:樓上 我也是師範的 別這樣~ 10/04 15:48
loveresonanc:所以我打了個問號... 10/04 15:49
Sahka:師院出來要當老師的 人都很好 這一定有什麼誤會 10/04 15:50
loveresonanc:不過在我求學過程 遇到不少XX的老師 讓我眼界大開 10/04 15:50
happiness23:等你們說夠了我晚上再來 掰掰~~ 10/04 15:51
loveresonanc:別把自己也搞丟了 掰一 10/04 15: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