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DJRobin : 運費815? 機車托運都沒這麼貴 08/16 17:17
→ balberith : 應該有以價制量的意味,不禁止但透過其他方式促使使 08/16 17:28
→ balberith : 用者不要這麼做... 08/16 17:28
→ balberith : 另外,看到新聞後總覺得縣政府好像是在慶祝第一個上 08/16 17:29
→ balberith : 門的凱子...(被拖走 08/16 17:29
→ demo68 : 凱子?縣府頒2000$悠遊卡給他誒... 08/16 18:06
推 hallway13816: 彰縣這樣表揚很棒阿!北市府當年不懂得藉由騎上武 08/16 18:41
推 hallway13816: 嶺一事多多行銷ubike!那根本免費廣告 08/16 18:43
→ balberith : 欸開玩笑的啦,怎樣都比台北那次強很多了,而且業績 08/16 18:46
→ balberith : 確實收下了,2K大概是經常性的公關支出名義... 08/16 18:47
→ widec : 彰化縣府異常反應精光 XDDD 08/16 18:48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轉錄者: widec (59.126.102.169), 08/16/2014 18:49:28
推 fireneo : 道德使者表示: 08/16 18:52
推 kevin28 : 我覺得彰縣政府做的還OK阿,知道騎車的算是宣傳彰化 08/16 19:09
推 gemboy : 彰化借可以台北還就很怪規定還一堆人讚 早就違反短 08/16 19:35
→ gemboy : 程租借目的 ubike那時候變成長途單車啊 08/16 19:35
推 gemboy : 不去反省怪規定 扯啥道德 從使用目的討論叫道德喔XD 08/16 19:38
推 crazytank : 用同一個系統 甲地借乙地還 很正常吧 何況應該不會 08/16 19:58
→ crazytank : 有非常多人這樣騎吧 = = 這算行銷啊 又沒什麼 08/16 19:59
→ crazytank : 很多人都還不知道彰化有U-Bike咧 08/16 19:59
→ Superia : ubike公司都說可以彰化騎到台北還了 哪裡違反規定? 08/16 20:06
→ widec : 人家花1405元練身體 是礙到誰了呀 08/16 20:24
→ widec : 好啦 其實倒賺595塊 08/16 20:25
推 guani : 若目的是短程租借,我覺得台北還須多付815還正合理 08/16 20:29
→ guani : 因不符交通費成本,所以很少人會這樣作 08/16 20:30
→ guani : 但竟然有人這樣作了,成功騎到台北行銷,覺得很讚 08/16 20:30
推 adeeps : 這次縣府真的作得不錯 08/16 21:23
推 jackythere : 傷膝蓋骨不值得阿 08/16 22:16
→ jcheng0815 : 有些議題,背後如果扯到藍綠,一堆偽彰化人就會出現 08/16 22:29
→ jcheng0815 : 縣府做的不錯,而且系統有扣錢815,表示規定允許。 08/16 22:31
→ jcheng0815 : 所謂道德魔人,其實是政治魔人。 08/16 22:32
→ fireneo : 也沒什麼大爭議,這行為本來就是父子騎驢 08/16 23:34
→ fireneo : 但是合法、合規定就沒什麼問題 08/16 23:35
噓 cado : 這有什麼好表楊的 縣政府蠻無聊的 08/17 06:15
推 SEELA : 那些政治魔人根本有病 08/17 11:43
推 ErnestKou : GJ 08/19 02:09
→ yilin64 : 2000元打廣告,便宜 08/30 22: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