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L_TaiwanPlaza組規
三、申訴/檢舉流程
(7) 本組不受理判決超過 30 日的案件。
程序不符者,組務得通知使用者於 72 小時內補正。
若仍未補齊資料,則不受理該申訴案,逕行刪文不備份。
該文章早已超過時效
又本板板規
12.[板務]
◆ 對彰化板事務有任何具體建議請使用此分類,其餘分類板主概不受理。
若發現濫用此分類者,退文並水桶三十日。
板務判決不在本務建議範圍內,判決Taizu退文+水桶30日
彰化板板主 Honorguard06 謹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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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仍然是默默的對月光呢喃。
http://www.wretch.cc/album/Honorguard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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