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raikataiwan (raika)
看板Channel_V
標題[新聞]〈為刪私密照〉前黑澀會妹涉竊電腦 判無罪
時間Fri Nov 30 09:27:45 2012
〈為刪私密照〉前黑澀會妹涉竊電腦 判無罪
自由時報 – 2012年11月24日 上午4:26
〔自由時報記者陳恩惠/台北報導〕前綜藝節目「我愛黑澀會」的少女藝人薔薔(本名林
嘉凌),偕友人找鎖匠開鎖,進入鄭姓前男友住處,將電腦主機帶走,鄭男怒告竊盜,薔
薔喊冤說「電腦中有私密照,怕男友拿來勒索」,士林地院昨採信她的說法,判她無罪;
可上訴。
薔薔昨天獲知無罪判決,鬆了一口氣說,「無罪就好,謝謝大家關心!」強調自己沒有偷
電腦的意圖,只是想拿回與前男友共用的那個電腦主機,將主機內的私密影片及個人照全
刪除。鄭姓前男友則回應,「無罪就好,請她不要再來纏我!」
由於和前男友關係決裂,薔薔早向警方狀告前男友涉嫌家暴,也已經聲請保護令。
本案審理時,薔薔在庭上喊冤,指分手談不攏,前男友竟憤而換鎖,她只好請鎖匠開門,
當天只帶走私人物品,並未拿對方手機等物,拿走主機則是因為「內有秘密」。
------------------------------------------------------------------------
其實這件事無罪,主要是他前男友不計較吧
否則就真的有罪了
薔薔果然是個瘋瘋癲癲、不按牌理出牌的人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82.234.61.186
推 Gretzky:聽說她又出包了,涉嫌吸毒被逮,今天的新聞 12/06 14:53
→ canser:都怒告竊盜了 怎麼可能不計較 主要是沒有竊盜的犯意吧 02/01 10: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