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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遲到很久的板務議題討論文 抱歉三位板主似乎都有點忙碌 而且本人最近睡前都有點神智不清 如果有回答不清楚、答非所問、推文提醒看不懂等狀況請記得讓我知道 會盡量回答、說明讓大家理解的QQ -----廢話不多說-----先來點板務提醒----- 1.標題交付方式已經有規定了,請不要再想寫什麼就寫什麼  板主會幫忙改標題,但一篇文章只有一次機會  如果改完變成標題過長或是又被修改成有錯誤的,就會照原本的標題規定提醒或刪文  可以使用的交付方式有:面交地點/郵寄/711/全家/EZ/迷你袋/宅配/免運/直寄  詳細說明請見板規或板上說明文 2.全新品的認定以不下水、無衛生問題、無份量問題為主要判定  其餘以一般情形下店家會提供的試用情況不影響物品使用為參考標準  可參考本篇說明:https://www.ptt.cc/bbs/Chat82gether/M.1436636974.A.412.html 3.板上違規文章判定皆以板規為基礎,參照板上公告、板務文(置底有公告重點整理)  根據板規第33條:板主群保有各案件最終裁量權,會視情況調整  若對規定有任何不確定、覺得矛盾的地方請在發文前寄信或到置底推文詢問 -----提醒結束-----以下是討論議題----- A.認領文是否開放直寄團員使用?  根據前篇公告,目前認領文限定主購使用(板規最初的設定)  但考量到直寄團的盛行,部份賣家出錯貨、集貨分錯貨的情況  主購並非收到合購物的人,無法得知物品的實際情況  且板上有禁止代po轉讓類文章的規定  是否需要開放直寄團員也可以使用認領標題? B.直寄標題是否開放團員使用?  原本交付方式的規定中,直寄限定主購使用  但前陣子看到有團員轉讓文寫有先跟主購溝通且主購同意更改直寄收件資料  也許還是有團員可能會用到直寄的交付方式  若開放可能需要主購在推文時幫忙推文說明確實同意團員修改寄件資料 C.非全新品的說明  有鑒於合購板上合購的東西越來越多樣化  原先的非全新品定義說明似乎無法清楚的讓大家知道板主的判定標準  很多時候都變成需要依照特定物品寫一串解釋  想請大家集思廣益,看有沒有簡單明瞭的說明方式可以讓大家知道判斷依據 D.其他想討論的議題?  歡迎以板務標題另行發文或推文、寄信提出皆可  若有需要更動板規,會視討論狀況開啟投票或直接公告 --
rainbowbaby: 上次好像就有討論過A,我覺得團員應該111.252.242.215 05/16 23:10
rainbowbaby: 也要可以使用認領的標題.畢竟團員收111.252.242.215 05/16 23:10
rainbowbaby: 錯貨若能以認領文就能1日1po,交由主111.252.242.215 05/16 23:10
rainbowbaby: 購代PO並不合理且實際流程麻煩0rz111.252.242.215 05/16 23:11
印象中有次是鞋類商品 鞋盒正確但鞋子尺碼錯誤 那次是該團主購發認領文 當時有跟娃娃板主討論過 因為鞋子在團員手上 就算回單給主購 主購還是要跟團員聯絡由團員寄出 且物品狀況是團員比較清楚 若受讓者收到後有瑕疵或物品損傷的情況 受讓者只能報黑PO文的主購 團員等於是免責的 覺得主購不應該需要承擔這個風險 不過娃板主的意思是當初認領就是設計給主購使用 應該還是要由主購發文
rainbowbaby: B,還沒看過不知道這種情況通常發生在111.252.242.215 05/16 23:12
rainbowbaby: 問題才會出現,因為通常沒收到就洽轉111.252.242.215 05/16 23:12
rainbowbaby: 貌似怪怪的QQ 不過可能有個案!?111.252.242.215 05/16 23:12
上週才有個團員因為之後不方便收貨 有先跟主購溝通 且主購同意代為修改直寄收件資料(轉讓文內有寫) 所以該篇當時沒有處理 但因其他違規刪除了
rainbowbaby: C,可盡量列出舉例..覺得還是由板主判111.252.242.215 05/16 23:13
rainbowbaby: 定好像最簡單.只是板主比較辛苦就是.111.252.242.215 05/16 23:14
目前的例子越來越多了 都是遇到才寄信刪文(視情況減輕水桶) 然後找時間新增到板規裡 覺得原本設計的格式有點不夠放
wind2: 版大辛苦了140.128.156.248 05/17 08:30
hieigo: B我認為會有此選項是表示貨還在集貨那, 110.26.35.212 05/17 13:03
hieigo: 團員洽特結果還是要告知主購,請主購告知 110.26.35.212 05/17 13:03
hieigo: 集貨寄送,個資會有轉手的問題,也多一道 110.26.35.212 05/17 13:03
hieigo: 麻煩 110.26.35.212 05/17 13:03
不過對受讓者來說算是省一筆國內運送費用 不確定大家的意見才列出來討論 但的確應該都是個案較多 修改收件資料要是出錯了對主購來說也是很麻煩的吧 目前暫時是將板規中標題交付方式的"直寄"限制說明放寬 之後再依討論或投票情況修改
ringlin: B我是覺得可以開放啦,因為轉寄費用有時118.169.165.103 05/20 13:54
ringlin: 後蠻多的,也是讓受讓者省一筆錢。而且省118.169.165.103 05/20 13:55
ringlin: 錢讓轉讓出去的機會也變高的情況下,個資118.169.165.103 05/20 13:55
ringlin: 與修正問題應該還是讓主購、團員、受讓者118.169.165.103 05/20 13:55
ringlin: 三方自行去評估風險就可以了118.169.165.103 05/20 13:56
怕是怕團員逕自使用但主購根本不接受改地址XD 可能需要主購增加推文的配套措施?
ringlin: A的話,我是傾向還是由主購使用,畢竟主118.169.165.103 05/20 13:56
ringlin: 購沒有義務承擔團員的出錯部分(不論責任118.169.165.103 05/20 13:57
ringlin: 是在誰身上)118.169.165.103 05/20 13:57
認領是賣家出錯或團員跑單都可以使用喔 所以就算賣家出錯但因為是直寄已經寄到團員手上了 也應該由主購使用比較好嗎?
ringlin: C覺得是板主自行判定XDDD118.169.165.103 05/20 13:57
要有說明能讓板友知道什麼樣的東西屬於非全新品 不要po到板上來轉讓吧XD 就像很多人覺得下過水了也還算全新一樣 但是板規有寫清楚 就不會有爭議 目前有遇到的像是鈕扣掉了先縫補再轉讓、有衛生問題疑慮但已經試用 這部分板規沒有全部都清楚的寫明 想看看大家有沒有比較好懂的說明方式
rainbowbaby: @ringlin有推錯嗎@@ 我怎覺得A怪怪 36.232.158.33 05/20 16:08
rainbowbaby: ,認為A應該是只要條件符合(非主購或 36.232.158.33 05/20 16:14
rainbowbaby: 團員疏失)就應該開放兩者使用,物品 36.232.158.33 05/20 16:14
rainbowbaby: 在團員手上就應該由團員自行負責。 36.232.158.33 05/20 16:15
rainbowbaby: 認領跟轉讓最大差異在於1日1PO,團員 36.232.158.33 05/20 16:15
rainbowbaby: 應該也要有相同權益才對..不然就會變 36.232.158.33 05/20 16:15
rainbowbaby: 成主購很為難,我之前有收過賣家發錯 36.232.158.33 05/20 16:15
rainbowbaby: ,但團員不要的情況.. 0rz 36.232.158.33 05/20 16:16
還有認領文是可以加入雜費的差別XD
piofy: 請問轉讓文要在團務結束嗎?還是面交前都可 61.228.92.20 05/21 20:54
問問題請到推文提問區唷@@~ ※ 編輯: kArc316 (140.116.183.173), 05/22/2016 15:22: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