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zuan (zuan)
看板Cheer
標題Re: [心得] 今晚之也來一篇
時間Thu Dec 28 09:41:32 2006
※ 引述《xoox (體內環保很重要)》之銘言:
: ※ 引述《xoox (體內環保很重要)》之銘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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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From: 59.121.150.244
: : 噓 kordenn:錄影,,你有經過人家同意嗎? 12/28 01:00
: : → kordenn:雖然你的本意是分享給大家,不過我想擅自錄影似乎不太尊重 12/28 01:01
: : 推 xoox:不能錄影嗎?現場也有人拍照錄影阿~何況我是要自己收藏的 12/28 01:28
因為有編輯過了,不清楚你有沒有分享檔案出來,我所知道的是,若公開則犯重製罪,
問 一二二、錄影過程中,錄下現場的音樂是否涉及違法?現場實況錄影中所錄下的當事人
,是否須經其同意才可以播出?
答 「音樂著作」及「錄音著作」為受著作權法保護的著作,
其著作人專有重製該著作權利。
在劇本、音樂著作或其他類似著作演出或播送時予以錄音或錄影,
除合於著作權法合理使用規定的情形外,應徵得該音樂著作著作財產權人之授權或同意。
實務上,此部分的授權,都是透過著作權仲介團體來收取。
「著作」為著作人將其心智活動透過各種表達方式呈現於外之結果,現場實況錄影時,
被錄影的當事人,所作的演講或戲劇、舞蹈的表演,如果是屬於受著作權法保護的著作,
則將各該當事人的演講或演出,予以錄音或錄影都是重製的行為,
在錄音或錄影後再將錄製物以播出,可能涉及公開播送、公開演出的行為。
除有著作權法合理使用的情形之外,均應徵得被錄製之當事人的授權或同意。
至於在實況錄影中,錄到的路人或觀眾的情況,如該路人或觀眾,
並沒有任何創作的行為,只是單純或偶發的參與活動,此時因無任何著作產生,
自然跟著作權法無關,現場的錄製和事後的播出,
並不需要依照著作權法的規定去取得授權或同意,換言之,
該路人或觀眾之純為活動的記錄,不符合前述創作的要件,
亦非影片之著作人,與著作權法無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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題外話,法律不同於道德標準,法律不禁止的事項,有時仍不合於公眾要求.
沒有明文規定的場所與以攝影或錄影,是否合法我不清楚,
著作權法合理的使用情形,這些只能等專業人士來說明,我也不懂,
我也蠻疑惑未公開的情形下,不得照相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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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4.199.65.67
推 hiro1221:錄影應該不包括照相吧? 12/28 15:40
推 RMX31EFM:照相算是只錄影定格吧XD 12/28 21: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