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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規則***** 一、報名: 1.本次椰林匹克運動會之報名,除各項比賽之報名費,每隊報名同時需另外繳交保證金 (每個項目不一樣),以避免因故缺席之情況。 2.報名費和保證金全數繳交至各校友會負責人後,才算完成報名手續,安排進賽程。 由於此次履行財務透明化,由各校友會將費用交給出納組時完全公開。 3.若無晉級,該場比賽結束後,於報到處簽名並領回保證金。 4.主、協辦單位每項每隊皆給予報名費五十元的折扣。 二、比賽: 1.比賽開始兩天前的 00:00 需確認裁判及工作人員並回報給主辦單位, 該日比賽的裁判及主辦該項目之工作人員應該到場。 2.比賽開始前10分鐘,該場比賽之選手應到比賽場地集合,向主辦單位報到, 未到齊請隊長聯絡。 3.比賽時間開始之後,若有任何一方未到齊,可要求主辦單位延後開賽時間, 最多10分鐘為限。 4.若延後開賽時間10分鐘之後,仍有一方未達比賽最低上場人數,則該隊以棄權論, 該場比賽由另外一隊獲勝。若延後開賽時間10分鐘之後, 雙方皆未達比賽最低上場人數,則兩隊皆以棄權論,該場比賽保證金全數沒收, 下一輪遭遇之對手直接晉級。 5.比賽結束後,由主辦單位記錄該場比賽之結果,並將結果登記於紙上, 由該場裁判簽名證明,保留至全部比賽結束。 每一天比賽結束皆需張貼比賽結果,於臉書粉絲專頁與批踢踢二的椰林版上並行。 6.比賽時若有任何任何爭議或臨時狀況,由主辦單位全權決定並做出適當處理。 7.無故棄賽缺賽,該隊保證金全數沒收並扣精神總錦標之分數。 8.各項目之前三名獎勵為獎品或獎金,由主辦單位全權決定。 9.若於一週前向主辦單位提請棄賽,沒收半數保證金但不扣總錦標分數; 於比賽兩天前向主辦單位題請棄賽,沒收全額保證金但不扣總錦標份數。 10.保證金以該項比賽最低參與人數論,一名參與者需繳交保證金 50 元。 三、延賽: 1.若比賽當天因天候或其他不可抗力之因素,致使比賽難以順利進行, 主辦單位得決定延賽;若比賽已進行至一半,主辦單位得決定該場比賽是否保留, 重比或採取其他處置方式。 2.賽程排定公告之後,若隊伍因重大情事而無法配合時間出賽, 請於賽程公告後3天內向主辦單位聯繫;各項目每隊皆有一次延賽的權利。 四、總錦標: 1.總錦標由各項賽程積分累加,取前三名頒獎。 2.各比賽積分計算方式如下: 各項比賽之冠軍得五分,亞軍三分,季軍兩分,殿軍一分。 各項比賽索取之名次,最多不得超過比賽總隊數之一半。 (例:若總隊數六隊,則只取至季軍,沒有殿軍;若為四隊,只取至亞軍) 將上述名次之分數乘以該項比賽『加權數』,即為該項比賽該校友會實得之積分, 各項比賽加權數詳述於下一點。 3.加權數基本判定規則由該項目之最低出賽人數決定: (1)加權數為二者,總計有五人制足球,女籃,桌球,羽球,網球,橋牌。 (2)加權數為三者,總計有躲避球,大隊接力,混壘。 (3)男籃、電競及混排因總報名隊數多,比賽場次多,另立規則,加權數為三。 (4)桌遊及趣味競賽各項加權數由該項目主辦單位自行決定,包含細分項目。 4.若有隊伍因故棄賽,扣該隊校友會之總錦標分數三分乘以該項目之加權數。 5.若最後有總積分相同之情形,則比較兩校友會間冠軍數,多者為先; 若仍相同,則比較亞軍數,多者為先;若仍相同,則再依次比較季軍數,殿軍數; 若殿軍數相等則並列同名,各頒發「該名次獎金與下一名獎金的平均數」。 五、其它 1.椰林匹克之比賽選手資格為廣義上各校友會成員,非該校友會之成員, 不得以該校友會名義報隊參賽。若經檢舉並查證屬實,則取消該隊之比賽資格; 該隊之比賽視同棄賽。 2.廣義上之校友會成員由該校友會及大會主辦單位共同判定。 3.若有選手同時參與兩個校友會之情形, 同一名參賽者單一項目只能選擇代表一個校友會報名參賽。 4.由各項目負責人自行決定是否開放聯合組隊 *****各項目競賽規章***** 羽球 報名規則: 8人一隊,可有替補至多至12人,每隊須推派一名隊長及比賽時之線審。 報名費 250 , 保證金 400 比賽規則: 1.採一局21分制,一方得11分雙方換邊,打至20平不加長,先得21分者獲勝。 2.各比賽採五點制(男雙、女雙、男單、女單、混雙),先贏三點的隊伍獲勝。 3.某點棄權則判定對手勝,比數以21:0計算(一局最高得分) 4.某隊棄權則判定對手隊伍直接晉級。 5.每隊允許最多兩人各兼點一次(男兼男、女兼女) 6.若某人某隊逾出賽時間10分鐘以上未到者,則該人或該隊隊以棄權論。 7.選手須攜帶學生證以備查驗。 8.其餘規則參照正式比賽規則 賽制: 1.若報名隊伍少於12隊,採小組循環賽取四強,四強賽後為單淘汰賽。 2.若報名隊伍超過12隊,採單淘汰賽制 大隊接力 報名規則: 一隊12人,必須含女生4人,男生8人,各隊伍需指派一隊長。一隊只能代表一個校友會。 報名費 150 , 保證金 600 比賽規則: 1.比賽採計時方式取前三名。若總隊數少於六隊,則取前兩名為優勝。 2.男生跑200公尺,女生跑100公尺,前四棒為女生。 3.賽前由每組抽籤決定跑道。 4.交棒區為基準線前後十公尺共二十公尺之區域,如有超出者視為犯規。 5.掉棒時,應由掉棒者撿回,不得由下一棒撿起。 6.第五棒(男生第一棒)至搶道線才可搶跑道。 7.第一至第四棒偏離自己所屬跑道或第五棒未進入搶道線而偏離自己所屬跑道視為犯規。 8.起跑時有明顯偷跑情事者視為犯規。 9.不分道次比賽時欲超越前方已使用最內側跑道選手時,一律由外側超越 (即被超越者的右邊),若前方選手非使用最內側跑道時,則不在此限。 10.一人只能跑一次,否則以棄權論。 11.所有運動員不得穿釘鞋出賽,須穿著平底運動鞋。 12.每一項犯規情形確定後,加犯規隊伍總成績五秒鐘。 13.競賽時犯規情形由裁判人員認定為主。 14.計時結果取兩計時人員之平均。 15.其餘規則參照正式比賽規則 賽制: 分組計時賽後取前四名進入決賽,由決賽決定前三名。 若報名隊數少於6隊,則直接進入決賽,取前兩名為優勝。 桌遊 報名規則: 每隊至少四人,各校友會限出一隊,須選出一名隊長作為聯絡人。 報名費 100-(總隊伍數-3)*10 (上限100/下限50) , 保證金 200 比賽規則: 1.三國殺:參照三國殺官方網站公佈之八人局模式規則。 2.UNO:參照維基百科UNO條目之下的玩法,當玩家手上剩下一張牌時, 需喊出“uno”,最快發完手上紙牌者勝出該局。 3.風聲:請參考維基百科千智風聲條目之下的遊戲概述。 4.Bang! :請參考維基百科砰!條目。 賽制: 比賽分為四個細部項目,分別為三國殺、UNO、風聲、Bang! (遊戲人數:三國殺 4~10、UNO 2~10、風聲 3~9、Bang! 4~7) 每個細部項目各校友會限出一人比賽。 每個細部項目獲勝積分為六分,若獲勝者大於一人 (例如三國殺同時有主公與忠臣存活贏得比賽),則由勝利者平分該項目的六分 (則主公與忠臣分屬的友會個得三分)。所有比賽皆結束後, 由主辦單位統計各友會獲得基分並公佈名次。 趣味競賽系列 a.腳踏車比慢 報名規則: 三人組成一隊,推派一人為隊長。一隊只能代表一個校友會。 報名費 50 , 保證金 150 比賽規則: 1.一隊三人,三人輪流出發,第一個人抵達終點後第二個人才能出發, 三人完成賽程後,最終秒數最長者獲勝。 2.比賽場地為直線,距離固定,左右寬度範圍固定,以膠帶標界。最慢到達終點者獲勝。 3.途中腳著地,車輪與地面接觸點出界為違規(壓線算界內), 違規一次扣犯規隊伍最終成績三秒。 4.參賽者須自備腳踏車。 5.同隊一人只能上場一次,違者以棄權論。 6.一次三隊比賽,每隊比賽計時,最終取全數隊伍時間最長前三者為優勝。 7.若報名隊伍少於六隊,則取前兩名為優勝。 賽制: 取全數隊伍時間最長前三名為優勝。若隊伍數 <6,則取前兩名為優勝。 b.快吃比賽 報名規則: 各校友會不限隊數,一隊五人,一人不能同時兼兩隊,各隊需選出一名隊長作為聯絡人。 報名費 200 , 保證金 250 比賽規則: 由主辦單位選擇數樣食物,同時間可以多人吃同一樣食物。 食物必須按照順序吃完,即第一種必須全部吃完才可以開始吃第二種,依此類推。 吃完全員一起喊:「X友會吃完了!」 由裁判按下碼表並記錄時間作為依據。 賽制: 計時競速賽。 c.趣味競賽 報名規則: 每隊6人,推派一名隊長,並隨隊出一名裁判,均男女不拘。 一個校友會若狀況許可的話希望能出2隊,較方便安排賽程 報名費 150 , 保證金 300 比賽規則: 1.每隊上場比賽的人員為男生或女生共6人。 2.比手劃腳與蝦拼ABC一隊各有三分鐘的比賽時間。 3.在每一次比賽開始前以抽籤方式決定順序。 4.犯規: 甲、在比手劃腳的過程中發出聲音。 乙、在蝦拼ABC的過程中以使用英語以外的方式傳遞訊息。 5.比賽成績結算方式以各隊比賽的成績作結算。 賽制: 分組進行比賽。 網球 報名規則: 一隊最少三個人,最多六人,需選出隊長,負責處理報名、延賽等相關事宜。 報名完成後,成員不可更換。每隊僅能代表一個校友會 報名費 250 , 保證金 150 註1:聯合組隊:可以跟不同校友會合組,但是只能一個校友會的名義報名, 計分時也是計入該校友會之中。 註2.同一個人可以參加至多兩點比賽,例如參加男單者可以再參加一場雙打。 比賽規則: 1.打3點,勝2點贏,分別是男單、雙打、雙打(雙打=混雙or女雙or男雙)。 2.計分方式:當對方不能成功地把球回擊過網就算得一分。 任何一方至少贏四分才算贏一局(採no-ad制)。任何一方贏六局就算贏一盤, 若雙方各贏五局,計分「5all」則任一方連贏兩局就贏此盤。 但是局數6:6時,要進行 「tie-break」(搶七),一方先贏七分且差距兩分以上就贏。 3.贏一盤即得一點。 4.熱身三分鐘後開始比賽 5.其餘規則參照正式比賽規則。 賽制: 1.若報名隊伍少於等於四隊,則進行循環賽,即每對之間都會互相比賽到。 以勝場數決定勝負,若兩隊勝場數相同,則並列名次,獎金平分。 註:獎金平分,舉例而言,若是勝場數最高的兩隊,則平分冠亞軍的獎金, 一隊450,若是次高的兩隊,則是200,若是第三高的兩隊,一隊50。 2.若報名隊伍大於四隊,則進行單淘汰賽 女籃 報名規則: 一隊至少三人,最多五人,需選出隊長,負責處理報名、延賽等相關事宜。 報名完成後,成員不可更換。每隊僅能代表一個校友會 註:聯合組隊:可以跟不同校友會合組,但是只能一個校友會的名義報名, 計分時也是計入該校友會之中。 報名費 200 , 保證金 150 比賽規則: 1.採3對3半場制,計時15分鐘,延長賽5分鐘(只進行一次)。 時間到以分數高低來決勝負。 2.開賽前以猜拳決定控球權(由勝方取得控球權),下半場交換由另一隊發球。 延長賽再猜拳決定。 3.雙方各可提出暫停2次,每次1分鐘。最後3分鐘不得提出暫停。 4.暫停、最後5分鐘及延長賽五分鐘停錶,其餘時間皆不停錶。 5.每次投球中籃得分後均交換控球權。 6.每次發球均須由防守隊洗球,但防守隊洗球時只能持球兩秒。 洗球後防守 球員不得停留於發球區內,球發出後則不在此限, 進攻隊必須在五秒內自發 球區發球。 7.防守隊抄截獲球或搶得防守籃板球後必須將球送回到三分線外。 此時防守隊可防守,進攻隊可投、傳或運球。 進攻方搶到進攻籃板後,不用回場,可繼續投籃進攻。 8.分數計算: 投進一球算兩分,三分線外投進一球算三分,罰球進一球算一分。 9.投籃動作時防守隊犯規: (1)球投中算得分,加罰一球,若罰進得一分,若未罰進則由對隊獲發球權 ; (2)若球未投中,則獲罰球權。 10.犯規次數之計算: 不計個人犯規,團隊犯規滿6次後均判罰球兩次,犯規罰球應以被犯規球員執行, 不得更換,否則視為技術犯規。延長賽延續犯規紀錄。 11.凡是技術、故意、奪權等嚴重犯規,均由對隊先行取得2次罰球, 罰球不論中否,均由對隊繼續獲得控球權。 12.若延長時間結束雙方仍同分,則兩隊三位球員各罰一球以定勝負。 若仍相等時,則兩隊球員交互罰球,先投中者為勝。 13.無籃下三秒制的規定。 14.比賽球場以正式籃球比賽的半個場區為準。 15.比賽均須以三人開始;之後得以二人比賽。比賽中球員可更換替補, 不足二人時應判棄權,由對隊獲勝。 16.申訴:運動員資格之申訴,應於各場比賽前提出,否則不予受理。 17.其餘比賽規則,採用中華民國籃球協會審定之最新國際籃球規則。 18.本競賽規程如有未盡事宜,得由主辦單位修訂並公告之。 賽制: 報名隊伍少於或等於四隊,採循環制,即任兩隊皆會比賽, 若勝負數量相同,則進行罰球比賽。比賽隊伍多於四隊時則單淘汰制。 電競 報名規則: 由5~6人組成一隊,須選出一位隊長,在報名完成後,成員不可更換。 每隊僅能代表一個校友會。由於是第一次辦電競,不確定報名情況如何,在4/6前, 每個校友會最多可報兩隊,若參賽隊伍過少,在4/7~4/19開放各校友會報名最多至3隊。 報名隊伍數6~16隊,報名為先搶先贏,滿16隊或4/19後,報名截止。 報名費 350 , 保證金 250 比賽規則: 1局時間50分鐘,時間內攻破對方主堡或對方投降即獲勝, 若50分鐘內未有任何一隊獲勝,則優先比推塔數,推塔數相同比人頭數, 人頭數相同比助攻數,助攻數相同比吃兵數,多者獲勝。 賽制: 1.若報名隊伍為6隊,分AB兩組,以組內循環BO1的方式進行,勝隊得小組賽積分1分, 敗隊得0分。 小組積分最高者即為分組冠軍。 若三隊積分相同,則比總遊戲時間, 總遊戲時間較少者為分組冠軍。 取分組冠軍進行BO3總冠軍賽。 2.報名隊伍數在7~9,分ABC三組,同上規則取分組冠軍,ABC組冠軍晉級總冠軍賽。 冠軍賽為BO2,A-B,B-C,C-A,得兩勝為冠軍,若三隊各為一勝一敗,或皆平手, 則比序方式同小組賽。 3.報名隊伍數在10~12,分ABCD四組,同上規則取分組冠軍,分組冠軍晉級四強。 四強賽,由A-D,B-C,進行兩個BO3,獲勝的兩隊晉級,進入BO3冠軍賽。 4.報名隊伍數在13~16,單淘汰制(隊伍數!=16,會有種子隊),第一輪BO1,八強賽BO1, 四強賽BO1,分勝部、敗部。 勝部W1-W2,BO1。敗部L1-L2, BO1勝部贏的隊伍先進入決賽。敗部贏的隊伍和勝部輸的隊伍進行BO3。 LW-WL,贏得隊伍進入決賽。決賽為BO5。 混排 報名規則: 每隊六人,候補不限。比賽時至少須有兩個女生在場上。 報名費 未定(暫定200) , 保證金 300 比賽規則: 1.單局開始前,若上場女生超過兩個,每多一個該隊起始分數加2分。 若有加分者,須等其中一隊分數達到8分時才能減少女生人數。 2.賽前由猜拳決定各隊選場或選球辦法。 3.每組比賽勝負採三戰兩勝制,第一局、第二局先達25分者獲勝。 第三局到達八分者即換場,先達15分者獲勝。 每局皆有deuce,上限30分(先得分30分者勝 4.球在一方球場中內傳不得超過兩次,第三次必須過網。 5.每隊每局只能要求暫停兩次,所有暫停時間為30秒。兩局中間休息2分30秒。 6.發球觸網過仍算成功。 7.男生在前排不得起跳攻擊,可封網,前提為男球員攻擊。 攻擊廣泛指打過網之球。然而女生則不限制。 8.比賽時間開始十分鐘內,若一方人數不足,即算棄權, 由另一方以(25-0)(25-0)勝 9.當場裁判由同組未出賽的隊伍派出一人當主審 一人做記分員 自四強賽以上,每場比賽商請 校隊人員 做裁判,比賽兩隊各派一人做記分員 10.每隊現役校隊隊員同時至多兩位在場上。 11.每個校友會最多報名兩隊,視報名情況再決定是否開放繼續報名。 12.其餘規則參照正式比賽 賽制: 初賽採小組循環淘汰制。複賽則採單淘汰制。 橋牌 報名規則: 每隊四人,男女不拘。 報名費 未定 ,保證金 300(特別制定) 比賽規則: 1.初賽每圈6副牌,採四人隊制國際序分賽(IMP)。 2.全部賽程均使用電腦牌局共牌,並於比賽每圈結束後,發給各隊上一圈之 每牌牌局 3.初賽將依隊伍數決定採大循環或瑞士制升降賽,以總勝分(VP)取4隊進入 複賽 4.初賽結束時,若一友會有2隊晉級者,將僅保留名次較高之一隊,並遞補 名次 5.承上,若有同分影響晉級之情形,將以勝場數決定名次,勝場數相同以初 賽對戰結果決定,對戰結果相同或無對戰過則以倒數第二圈以前之總勝分 (VP)決定 6.複賽以單淘汰(KO)方式進行,初賽名次較高者得優先挑選對手 7.複賽成績以國際序分(IMP)計算,初賽名次較高者將帶0.5個國際序分(IMP) 8.複賽每圈12副牌 注意事項: 1.各友會限2隊,每隊4~6人,報到後即不得要求更換賽員。 2.隊號按照報名順序決定,同友會之隊伍隊號連號。 3.參賽各隊之隊員,請隨身攜帶蓋有本學年度註冊章之學生證或身份證明文 件,作為賽員身分確認之用,如有資格不符或無法出示證明者,不得出場 比賽。違者將取消該隊參賽資格。 4.比賽依正式合約橋牌規則進行 (1)無論合約線位為何,夢家皆須攤牌 (2)無論牌情為何,不可倒牌 (3)首引者位於莊家之左方,叫牌及打牌順序皆為順時針進行 5.為使大會順利進行,請各隊務必遵守大會之規定及服從大會裁判之判決。 如對比賽規定持有疑惑或建議時,請於講解規則時提出。 6.初賽每圈1小時,複賽每圈2小時,時間一到,未完成的牌強制扣牌,不 列入計分。 7.每圈比賽遲到15分鐘以上者,以棄權論。遲到5~10分鐘者,扣3個IMP。 遲到10~15分鐘者,扣6個IMP。 8.出現具有特殊意義的叫品需向敵方示警(Alert),未Alert經檢舉且查證屬實 後,扣3個IMP。 9.由於比賽採全場共牌,若討論聲音過大,主辦單位得以扣該隊每次1個IMP 10.嚴禁無意義的長考或打暗號等情形,經檢舉且查證屬實後,扣5個IMP。 11.每隊均須隨報名繳交500元保證金,於比賽結束後全額退還;若中途棄權、 私自找人代打、不到及妨礙賽事進行者,得沒收保證金不得異議。 12.為維護會場之清潔,讓大家擁有舒爽的比賽空間,請勿將垃圾隨意丟置。 違者予以紀律處分。 13.關閉室謝絕參觀,公開室歡迎參觀,旁觀者不可發出任何評論。 14.若隊名太長或不雅,大會保留更改隊名之權利。 15.其他未盡事宜依中華民國新頒之橋規辦理。 16.主辦單位得依實際報名狀況調整賽制。 男籃 報名規則: 一隊至少五人,至多候補至十人。 報名費 未定 , 保證金 250 比賽規則: 1.跳球一場比賽只跳一次(比賽剛開始), 其它要跳球的時機採取球權輪替 2.暫停的次數為上半場兩次, 下半場三次, 不限定第幾節 3.比賽共四節, 每節十分鐘, 前三節不停錶, 只有第四節的最後兩分鐘停錶 休息時間分別為一分鐘, 三分鐘, 一分鐘 由於前三節不停表,所以前三節最後兩分鐘不得暫停 4.在四強賽之前, 不記24秒, 但仍有前場八秒及持球五秒的違例 5.其它參照2010的最新規則 http://ppt.cc/Clvt 6.紀錄由兩邊各出一名人員共同紀錄, 甲隊人員出的記錄負責記錄乙隊球員個人犯規次數 乙隊團隊犯規次數及乙隊分數, 反之亦然, 比賽中請兩隊記錄互相監督, 若有爭議或記錄有誤請立即提出申訴 賽制: 是隊伍數分成幾個組別,初賽打循環賽,取出八強打複賽,複賽採單淘汰制 桌球 報名規則: 未定 比賽規則: 1. (1)各校友會可不只出一隊,但選手不可兼隊 (2)團體賽採兩單三雙,排點順序為(男單、男雙、混雙、女單、女雙), 採五局三勝制,單打選手不可兼雙點,每局十一分制。 (3)勝部第一輪比賽需比完5點。 (4)採單淘汰。 (5)女生可以兼打男生點 (6)賽前先做球,勝者可決定發球順序。 2.注意事項: (1)可使用顆粒拍,但須在比賽開始前告知對手,違者以棄權記。 (2)發球需拋離手達十公分以上。違者先警告一次,再犯以失分論。 (3)身體的任何地方不可碰觸桌面。 (4)蓄意以球或球拍攻擊賽務人員判失分十分。 (5)比賽時間開始後,可練習3球。 (6)若比賽用球遭破壞,更換新球後,可練習1球。 (7)比賽時,運動員應按規定時間前15分鐘到場,比賽時間已到而未能出場比賽者,由 裁判員判定棄權。 (8)如比賽時間變動,以主辦單位競賽組報告為主。 (9)因場地及時間需要而採行分桌式比賽,各隊(員)須按指定球檯出賽,不得異議。 (10)不服從裁判及裁判長之決判,及不遵守比賽條例規定者,及取消其比賽資格。 3.備註: (1)未詳盡內容一切依中華民國桌球協會最新審定之桌球規則。 混壘 報名規則: 十人一隊(最少須含兩名女性),並且指派一名隊長。 報名費 250 ,保證金 500 比賽規則: 一般規則: 1.一隊上場之人員最少須兩名女性(在場上) 少一名者須讓分三分,而若超過兩名則每名加一分。 2.一壘手無須是女生、但女生投手強襲球直接出局。 3.有本壘前封殺線,若捕手已在封殺線前接到球,卻依然衝撞捕手, 直接取消該名球員比賽資格。 4.若遇到有需抗議之場合,只有該隊之隊長可以向裁判提出抗議。 其他人若向裁判抗議且持續影響判決也取消該名球員比賽資格。 5.向一壘跑的球員須踩一壘外側之壘包,避免衝撞。 重要特別規則: 1.好球帶包含本壘板全部皆為好球帶。 2.女生打者若擊出球,需經二次傳球(若二壘手接到球不可直接傳向一壘, 必須由其他壘手代為傳球,若未經過二次傳球該打者上壘。) 3.若女生人數剛好為兩人,不得指定其守備位置為外野,只能安排內野位置(含捕手) 若超過兩人則可排外野。 4.比賽用球為黃色快樂球(軟球) 躲避球 報名規則: 球隊球員10人,女生至少2人。(人數問題到時正式比賽可再協調) 可跨校組隊。 報名費 100 , 保證金 500 比賽規則: 1.外場球員每隊至少要有1人以上。 2.各局休息間可以自由換人(人數不限)。比賽中禁止換人(球員受傷例外)。  【比賽中受傷換下之球員,在同一局內不得再進場比賽。】 3.球權及場地選擇由雙方代表猜拳決定。 4.比賽結束,以裁判之信號為準。 5.比賽時間終了同時,擲球離手的球擊中對方內場球員時,視為攻擊有效球。 6.每局結束時,採計雙方內場剩餘人數,多者勝。 7.出局: 1.身體及附著物被對手直接擊中而未能接住者。     2.對手攻擊,守隊2人以上觸球,未能接住時,最先觸球者出局。     3.內場球員被球擊觸後,如隊友補救接球之過程有越區、踩線或      犯規,最先觸球者出局。     4.補救接球過程中,對方球員有人犯規,視同補救接球成功,最      先觸球者不判出局。     5.比賽進行中,內場球員不得故意進入外場區(不得故意出局)。 8.擲球或傳接球前後(連續動作),身體之任何部份不得踩線或越線。 9.禁止同隊內場球員或外場球員互相傳球。【非故意傳球之彼此觸球不在此限】 10.禁止頭臉攻擊:攻隊直接擊中守隊內場球員頭臉部(顏面、頭顱)時,擊中無效。   擊中守隊球員頭部附著物(帽沿、頭髮、髮帶、頭巾等等),擊中有效。   守方球員故意被擊中頭臉部時,應被判「出局」,並由對方內場獲發球權。 11.在對方內場或外場地面停留或滾動之球,不得用手或腳越區觸球或撥球。(空中彈跳  之球,必須由球員自己以雙手取得)。有運球行為時,球不可觸及對方之場區。 12.球員可用身體任何部位接球或擋球,但不得故意以頭頂球、踢球、明顯故意觸球出局  …等不當之行為。 13.內場球員以手、臂、足、頭等部位彈擊後再接球,或由同隊球員接球,判彈擊的球員  出局,並由對隊內場獲發球權。 14.球員不可以彈擊方式攻擊或傳球。 15.正常情況下,裁判被球直接擊觸時,以球落地論。 16.「出局」球員於出場途中;或「生還」之球員於死球區,非故意性觸球,以球落地論 17.內場球員被判出局時,應立即出去外場區,並不得故意再觸球。 18.內、外場球員之進出,須由死球區通過,不可進入對方內外場區。違者判罰對方內場  重新發球。 19.外場球員取得生還權時,如未立即離開外場區,而有繼續留在外場之意圖;或再度觸  球,應予放棄生還論。(無論是故意或非故意) 20.內場球員或外場球員觸球或擲球出界(含內場球員被攻擊觸身),由對隊內場取得發球   權。 21.內場球員與外場球員同時接球時,由該內場球員取得發球權。 22.雙方內場球員同時接球時,由雙方接球球員在猜拳贏者獲得球權。 以上皆由國際躲避球比賽規則修訂 如有其他爭議亦可再繼續做調整。 賽制: 採單淘汰賽,取前3名。 足球 報名規則: 每隊至少5人,至多12人,推派一名隊長,並隨隊出一名裁判 (可為上場之球員);均男女不拘。可跨校友會組隊。 報名費 200 , 保證金 150 比賽規則: 1. 每隊上場比賽球員為男生或女生5人,其中1人為守門員。替補球員至多以7人為限。 比賽中替換球員之次數沒有限制,惟必須於死球時行之。 2.上、下半場各15分鐘,中場休息5分鐘。每個半場每隊可要求一次暫停。 暫停時間為1分鐘。 3.球賽以擲硬幣或猜拳方式決定先攻球隊。 得分後:由勝球隊之對隊,踢中點定位球繼續比賽。 下半場球賽開始:由上半時開球隊的對方球隊一球員踢中點定位球進行比賽。 4.犯規: 甲、 踢、絆對方球員。 乙、 跳向對方球員。 丙、 抓、拉、推及毆打對方球員。 丁、 用粗魯動作衝撞對方球員。 戊、 用手觸球(守門員在罰球區域內除外)。 己、 五人制足球嚴禁滑鏟動作。 5.違者判由對方罰自由球,此時守方球員必須後退5公尺, 開球球員在未經其他球員觸及前不得連踢。如犯規地點在罰球區域內, 則判由對方罰5公尺球,罰球時除守方守門員必需站在球門線上外, 其餘球員皆不得站在罰球區域內。 6.球員有粗魯行為時,裁判可予黃牌警告。發生違反運動道德行為時, 裁判可將該球員紅牌驅逐出場。一場比賽中得到兩次黃牌警告的球員,也將驅逐出場。 7.當有球員被紅牌驅逐出場後,該隊在接下來兩分鐘內不可以再遞補球員。 除非對方進球,則遞補球員可以立刻上場。 8.如比賽中球越過邊線,應由最後觸球的對方一球員,在球出界處, 將球放在邊線上踢入場內。踢球球員在球未經其他球員觸及之前,不得連踢。 對方球員必須離球至少5公尺的距離。 9.如比賽雙方打平則進行互射點球决勝負,先各罰5名隊員, 如未分出勝負則再罰3名隊員,一球决勝,如仍平局,則並列冠軍。 (本規則未訂之部分,以國際足總所訂五人制足球規則為準。) 備註:各隊需穿著同一顏色之球衣,有隊服者為佳。 賽制: 單淘汰制,取前3名 -- ※ 發信站: 批踢踢兔(ptt2.cc) ◆ From: 114.38.60.44 -- ※ 發信站: 批踢踢兔(ptt2.cc) ◆ From: 140.112.249.96
hsuzchan :首推~總召辛苦了 =)推 02/15 00: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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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轉錄者: moomin1990 (111.243.111.77), 時間: 02/15/2013 19:58:15 ※ 編輯: moomin1990 來自: 111.243.111.77 (02/15 19:59)
moomin1990:不過有沒有看都沒差~因為去年沒有參加,今年應該還是不 02/15 19:59
moomin1990:會參加~ 02/15 20:00
slhangc:椰匹!! 02/16 09: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