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komachi275:推分享 XD 祝大大好運 03/14 19:35
推 larle:辛苦了~~~ 這年頭~~ 03/14 19:35
推 nojoe:放心吧~ 在家等不起訴處分書吧~ 03/14 19:41
推 apple198802:推分享 03/14 19:43
推 AQUARMAN:這類食記 以之前在法院的經驗,只要加一句 03/14 19:43
→ AQUARMAN:不符合個人口味,個人不予推薦。有這句通常都沒事 03/14 19:44
推 perfectoio:推分享 03/14 19:48
推 homeman:最主要是跑地檢署麻煩... 03/14 19:56
推 homeman:對那篇文章有印象,店家把店經營好還怕別人評論? 03/14 19:59
推 KDDKDD:別怕 除非講不符合事實的話 不然告不起來 03/14 20:00
→ ZMTL:這樣都告的成的話,要被嘉年華告的鄉民可能可以繞完一圈嘉義 03/14 20:01
→ timshow:這顯示台灣的法律資源都耗費在這種鳥事上~ 03/14 20:08
→ timshow:怎麼看都符合311條第3項 但是就是有人會用提告來賭和解金 03/14 20:09
→ timshow:而誣告的要件達成比登天還難 使檢察官書記官法官天天瞎忙 03/14 20:11
推 wings30222:拍拍,希望你沒事 03/14 20:35
推 fc781117:有網頁暫存檔嗎?應該可以找出來當證據~ 03/14 20:36
推 JJFROMCIA:拍拍 03/14 20:44
謝謝 主要還是要大家小心點
檢察官也不是太想起訴的樣子
不過 字句中的''都不推'' 又沒親自去吃過 開庭時又沒針對這邊反駁蠻失策的
應該辯駁說 都不推只網路上都是負評 個人只是客觀回應而已
至於該店的負評連暫存檔都沒有
還好我有原告當我的證人 證明我說的負評確實存在 只是牠砍掉了
想告我的人卻又可證明我無罪 這點蠻微妙的..
※ 編輯: alexamm 來自: 220.143.188.131 (03/14 20:52)
推 kingard9632:只能說 浪費法律資源 03/14 20:52
跟另一個網友拍該店的生意 真的很冷淡 還蠻同情牠的 難怪東西放到都...
至於告人又不用錢 閑閑就可以告了很多網路訟棍就是丈著這點去敲和解金
※ 編輯: alexamm 來自: 220.143.188.131 (03/14 20:55)
推 husefox:網頁暫存檔 我們試過很多方法找文章 google都找不到了 03/14 20:53
推 juniorpenny:應該會不起訴啦,因為美味與否是很主觀的,甲認為好吃 03/14 20:57
→ juniorpenny:應該會不起訴啦,因為美味與否是很主觀的,甲認為好吃 03/14 20:57
推 kingard9632:牛頭牌廣告說的好 "我個人認為" 加這句就沒在怕的了 03/14 20:58
推 juniorpenny:乙不一定也這樣想,而且H還是以親身經驗來推文, 03/14 20:59
→ juniorpenny:根本不會成立妨害名譽 03/14 20:59
推 spfy:好吧 謝謝大大分享 我下次路過民雄會特別注意(?) 03/14 21:20
推 goodsun:這種店家真的很無聊又過份 03/14 21:42
※ 編輯: alexamm 來自: 220.143.221.96 (03/14 22:07)
推 okok4127:有種以刑逼民的感覺... 03/14 22:11
推 chen000:原來喔~之前一直很想問怎麼回事~ 結果... 03/14 22:16
推 GreenMaple:如果貼某某店家告人的既成事實應該就沒問題吧 真心覺得 03/14 22:40
→ GreenMaple:這種店家以後都該把他們披露出來 03/14 22:40
推 pase139:加油 03/14 22:55
推 Ruthcat:舉證之所在,敗訴之所在!有時候法律就是這麼微妙 03/14 23:23
推 sam76227:加油~我覺得沒有惡意的攻擊就好~討論也不行嗎>"< 03/14 23:31
推 JomboCA:一般店家做生意都來不及了哪還會閒到打官司 03/14 23:32
推 soft540:原po拍拍 03/14 23:55
推 beepuffer:那一家?可以公佈嗎??吃吃看,說不定可以幫你作證難吃 03/15 00:08
→ beepuffer:有吃過覺得難吃的網友都來幫忙推文作證啊! 03/15 00:09
→ beepuffer:哦?原來是ooo。大家知道該怎麼作了吧? 03/15 00:15
beepuffer大 對不起 修一下你的推文 並不想讓你捲進來
基本上 該店生意很冷淡 聰明的鄉民絕對不會採到這種地雷
哪間店 可以問谷哥 萬能的谷哥都知道
當初也是被谷哥找到ptt的文章 才引發這場訴訟 orz
但這不是本篇的本意 就不附上連結跟店名了 以免模糊焦點
※ 編輯: alexamm 來自: 220.143.225.20 (03/15 07:57)
推 uioplm:加油~ 03/15 09:53
推 chen000:免天經過都還想說它怎麼了~甚至還想說去試試看.不過看到 03/15 09:55
→ chen000:........ 我還是吃雞肉飯比較實在 03/15 09:56
→ chen000:^每天 03/15 09:56
推 Rindou:稍微估狗一下就有了 不過我還真是聽都沒聽過... 03/15 10:02
推 OD1109:被砍掉了原始文章 還能告?? 03/15 11:12
抱歉形容的不清楚
被砍掉的是對店家的負評 非常不好 所以印象很深
當網友問起那間店時 才會回應網友說 吃過都不推 << 這裡有留著歐
但是推文完有當下去找 也找不到之前的負評
但已經推文了 也不能更動
過了幾個月 才發現 網友的提問 居然變成被告
請版主回資源回收中找該店的負評 也因時間太久 而死無對證
說找不到的是令人印象非常深的負評
店家再開庭的時候還說這負評裡 有讚美該店的話
不過批評太多 還是請版主砍掉
唯一的優點應該是價位吧 算吃到飽便宜的 (不考慮到吃完之後...T.T)
※ 編輯: alexamm 來自: 220.143.225.20 (03/15 11:24)
→ maro1357:....為何沒有文章~因為文章沒被收錄精華區~過期或版主亂S 03/15 11:20
好像版主固定多久會整理一次 可能剛好空窗期花生的
食記要進去精華區 也是有規定
可能該作者沒自介也可能是格式不對
※ 編輯: alexamm 來自: 220.143.225.20 (03/15 11:32)
→ maro1357:最後就全被系統刪掉了啊~ 03/15 11:32
推 cuhi:太可怕了 如果我現在推一下 xxx 很好吃,歡迎大家去吃 03/15 15:07
→ cuhi:這樣會不會有問題丫? 03/15 15:07
推 ad210110:Z大 一圈夠嗎XDDD 03/15 1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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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qize1428:我也被告過,我的建議是"別害怕"就這三個字 03/15 22:39
推 maggiekiki:乾脆讓法官吃一次看看~法官最公平啊!XDD 03/16 00:47
推 FredHe: 03/17 00:03
推 i14d14:這個怎樣看都告不成啊 03/17 11: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