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ianlblt:不行的都交給版主一律代PO你會不會太忙(認真思考中) 06/09 16:19
→ ianlblt:我覺得你站內信箱應該隨時都處在快爆炸狀態.. 06/09 16:19
→ KDDKDD:不然改成一律站外信好了 反正GOOGLE信箱超大 06/09 16:21
※ 編輯: KDDKDD (220.143.209.103), 06/09/2014 16:24:50
→ KDDKDD:一星期收一次而已 還好啦!! 邊吃早餐邊貼文章就好 06/09 16:25
→ BennTorng:老實說,個人不認同這種做法,覺得這只是在找要賣東西的 06/09 16:28
→ BennTorng:綠豆麻煩或是在找下任版主的麻煩! 06/09 16:28
噓 mofox:越來越麻煩~ 越來越複雜~ 為何你那麼討厭之前的買賣版規呢? 06/09 16:30
→ mofox:之前的買賣版規從沒這些問題跟爭議,為什麼一定要改?為什麼? 06/09 16:30
→ KDDKDD:營利部份完全不管 不可能的事 其實就跟BBO板主說的一樣 06/09 16:31
→ mofox:就算跳脫營利判定,你還是再把一切複雜化啊! 06/09 16:32
噓 mofox:你要管,你就管,只是你要承受你訂下的規則,所造成的"爭議" 06/09 16:36
→ mofox:反推,規則制定得宜,還會有這些屎尿爭議嗎? 想想因果關係 06/09 16:37
→ mofox:有些東西,新的不一定比較好! 我懂新官上任要有新氣象 06/09 16:37
→ KDDKDD:你現在是在威脅我嗎? 06/09 16:38
→ mofox:但是在沒有實力可以擬定出,比原本還要好的版規前,你會累死 06/09 16:39
→ mofox:KDDKDD版主,你那句"威脅你"是在問我嗎? 06/09 16:40
→ jk42jk09:這草稿真的很麻煩 不愛代PO 更不喜歡站外信 06/09 16:42
→ KDDKDD:你不覺得你講的話是在威脅嗎? 我已經盡可能解決雙方的爭議 06/09 16:42
→ jk42jk09:標題都叫做討論了 不如集合大家的想法 選出幾個方案投票 06/09 16:44
→ KDDKDD:了 06/09 16:44
→ JJFROMCIA:投票表決+1,七天一PO就能解決的事,何須搞一堆條款 06/09 17:10
→ KDDKDD:要投票表決 應該用板規4-8處理 而不是每篇都推一下文 06/09 17:13
→ KDDKDD:管道不對 你要叫我怎麼受理= =+ 連新板主徵求文都推一堆 06/09 17:14
→ KDDKDD:不相干的東西 我從來沒有禁止不能發表決文 只是流程要對 06/09 17:14
→ KDDKDD:要遵守法規 這樣而已 06/09 17:15
→ KDDKDD:我都主動去想解決方法了 不滿意應該要走程序 去表決投票 06/09 17:17
噓 JJFROMCIA:抱歉我要噓文,目前的推文是誰在威脅版主了= = 06/09 17:22
推 mofox:是因為跟kd板主意見不同才需要4-8吧,若能說服您,不就像您 06/09 17:24
→ mofox:改罰則一樣,隨心所欲改一下就好! 06/09 17:24
→ JJFROMCIA:請問草案生效與否是誰決定,怎麼決定? 06/09 17:26
→ KDDKDD:4-8就是要讓板友有反應的空間呀 從頭到尾我態度就表明不能 06/09 17:27
→ KDDKDD:有營利 七日一PO 盡量用置底 如果不滿意請使用4-8 過 06/09 17:28
→ JJFROMCIA:現在這篇的草案是否生效誰決定? 06/09 17:28
→ KDDKDD:關只要小組長(群組長)說沒違反站規或法律 我不會有意見!! 06/09 17:29
推 ianlblt:投票表決+1 如果真的有投票J大記得提醒我去投....(遮臉) 06/09 17:29
→ KDDKDD:這篇草案開頭就說沒效力 只是參考 你也可以提方案 然後 06/09 17:30
→ KDDKDD:4-8 我講得不夠明白嗎? 06/09 17:30
推 mofox:標題下的真好,[討論?!],根本不用討論,直接走程序比較 06/09 17:30
→ mofox:快 06/09 17:30
→ KDDKDD:這只是討論的方案之一 不滿意可以另提 沒有強迫要接受 06/09 17:31
→ KDDKDD:如果你提的方案有符合我所說的不營利要件 我也可以接受 06/09 17:32
→ KDDKDD:問題是現在沒有其他方案提出來呀 06/09 17:32
→ KDDKDD:與其在這邊噓文 還不如直接提一個可行方案出來 符合不營 06/09 17:33
→ JJFROMCIA:方案嗎。我支持原本的嘉義版規,現行版規太過複雜 06/09 17:34
→ KDDKDD:利 且大部份人接受 我就走4-8(1)流程 進入討論期 06/09 17:34
→ KDDKDD:原本嘉義板規 對營利部份沒有修改 這我不會主動提 所以 06/09 17:35
→ masa200292:大部分的大板只要舊板規沒有太大的異議基本上都沿用 06/09 17:36
→ KDDKDD:要嘛修改 要嘛用連署 只要營利部份有處理過 我OK 06/09 17:36
→ masa200292:前朝板規並沒有爭議 爭議的是三個板主~ 06/09 17:36
推 mofox:我覺得,只要提到複雜,板主可能就會選擇忽視過去,不然怎 06/09 17:37
→ mofox:麼有辦法弄出越來越複雜的版規草案! 06/09 17:37
→ mofox:我也支持前朝版規 06/09 17:38
→ masa200292:重新訂定板規就要考驗個人智慧如何去化解 不是不同的 06/09 17:38
→ masa200292:意見就是威脅~~ 話說 板主到底適不適用板規2-6? 06/09 17:39
→ KDDKDD:其實舊板對於營利部份 可以直接刪除喔@@ 06/09 17:39
這是原來內容
9.販賣行為在本板是允許的,不過板主有權利刪除或是保留文章,
請勿留下電話號碼,以免受到不必要的干擾!相關商業糾紛,本板一概不負責,
而販賣行為之文章,前提需要你的自介被收錄精華區!
七天內只能po一篇。違者,劣文!
分身帳號發表買賣文根據屬實,劣文+永久水桶。
發第二篇文章之前請將自己之前發表的文章刪除喔,版面只能存在一篇。
如果各位可以接受過於明顯營利部份 我可以直接刪除
這我OK
這條倒是對板主蠻輕鬆的
※ 編輯: KDDKDD (220.143.209.103), 06/09/2014 17:41:30
→ JJFROMCIA:營利是用廣告文吧 買賣本來就只是轉手或二手 不能營利 06/09 17:40
→ masa200292:刪除很好啊 畢竟不能讓特定商家或是團體營利~很正常 06/09 17:41
→ JJFROMCIA:版上茶葉大戶會賣薑糖啊 都是用廣告文PO的 沒犯版規啊 06/09 17:41
→ masa200292:地方板二手買賣文你要說他營利或是不營利 用甚麼判斷 06/09 17:41
推 mofox:您問題根本不在營利不盈利,您根本就是把一切複雜化… 06/09 17:42
→ JJFROMCIA:MASA版友的疑問也是我的疑問,請版主明言判定標準 06/09 17:42
→ masa200292:都是既得利益者就算營利阿~只要區分商業文 這樣二手 06/09 17:43
→ mofox:唉,繞一圈又把五月底提出的問題拿出來講,無奈 06/09 17:43
→ masa200292:二手買賣文基本上站方都是給板主自由規範~~ 06/09 17:43
→ mofox:這種複雜的討論方式,要討論出結果真的很難 06/09 17:44
→ masa200292:再者提醒你一件事 你審核過的廣告或是買賣文 日後發生 06/09 17:45
→ masa200292:商業糾紛 您不能一句話與本人無關就解套 因為你審核過 06/09 17:46
→ pto635:說要討論感覺不到是要討論啊 感覺是要說服別人你的論點無誤 06/09 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