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capik:這一篇的觀點是正確的。 02/14 18:46
→ capik:在幫補一點,現在大陸合法的旅館、酒店(不管是不是涉外) 02/14 18:47
→ capik:沿海地區只要適合法申請的旅館,大部分都已經有跟公安局連線 02/14 18:47
→ capik:所以不用住涉外賓館,也不用自己跑派出所了 02/14 18:48
→ capik:簡單講,沿海都市,涉不涉外對台胞旅行影響不大啦 02/14 18:48
推 capik:除非要辦簽證,那不管住涉不涉外賓館,也都要去派出所辦證 02/14 19:29
→ d91544002:請看下面回文,有詳細說明,為何對旅館制定這項規定,其 02/15 15:36
→ d91544002:時跟伍勾關裡是有關連的,至於外賓,也分兩種,一種叫外 02/15 15:37
→ d91544002: 戶口管理 02/15 15:38
→ d91544002:國人,一種叫台港澳境外人士,外國人管理辦法中有明確規 02/15 15:38
→ d91544002:定,但是現在涉外與非涉外概念是指旅館中是否裝設外賓證 02/15 15:39
→ d91544002:件判讀系統,也就是說連線後還要有此套判讀系統才能招待 02/15 15:40
→ d91544002:外賓,要不然就是要陪同去公安局辦理暫住證明,否則是要 02/15 15:41
→ d91544002:被處罰的,依據的式護狗管理辦法的罰則,另外再修正C大 02/15 15:42
→ d91544002:說法,涉外賓館也經直接幫你處理好所有事情,所以根本不 02/15 15:43
→ d91544002:用去轄區派出所,請前台打印出來就可以了 02/15 15:44
→ d91544002:再次強調,涉外跟非涉外不是連線問題,有連線沒有境外人 02/15 15:45
→ d91544002:士判讀統的,就是非涉外賓館,不是不能住。而是要多花一 02/15 15:46
→ d91544002:些工夫去辦理暫住證明(要停留24小時以上),所以涉外跟非 02/15 15:47
→ d91544002:涉外,台胞都可以住,但是手續不同,住了非涉外,沒將手 02/15 15:48
→ d91544002:續處理完成,旅客還是會依戶口關理相關規定被處罰的 02/15 15:50
對不起,我講話直接一點
你到底有沒有看懂別人的文章,看懂別人想表達的點在哪
你講這麼一大串洋洋灑灑囉哩叭縮的,關我屁事?
是 關 我 屁 事 啊 !!!
老子是去旅遊度假,又不是開旅館的!!
涉不涉外、打不打印、判讀系統是連線到哪個鬼地方,是關我屁事啊?
我要講的重點就兩個
1. 全中國大陸只要你爽,管你是酒店、賓館、招待所還是窯子坑,你哪裡都能住。
2. 規定就是24小時內要辦好暫住登記,要辦不辦、想怎麼辦都隨你
簡單的兩句話,所有東西全摻在一起幹嘛
還在那邊給我解釋外賓有兩種,法規都列出來給你了,明明白白的誰會搞混啊!!
全部就是簡稱境外人員、就是簡稱外賓,請問你的點在哪裡?這跟本文有何干悉在?
打了一堆字最後再說不再回應,根本是來討戰的嘛
※ 編輯: tnav 來自: 219.91.77.52 (02/16 00:23)